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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 民间投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经济日报· 2025-11-11 22:03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3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 [1] - 政策充分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信号,聚焦重点领域且突出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 [1] - 要求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1] 民间资本参与细则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 - 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提高持股比例 [1] 投融资政策支持 - 政策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1]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以拓宽融资渠道 [1] 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现状 - 基础设施REITs是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其中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2] - 已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2] 未来REITs市场发展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证监会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推动市场扩围扩容 [2] - 通过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提高工作质效,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 [2] - 目标为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2]
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锐财经)
人民日报· 2025-11-11 20:27
政策核心与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投资效益 [2]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和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3] 扩大市场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且具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3]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并加快公布向民企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 [3]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 打通投资堵点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权益 [3]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3]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助力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3] 强化投融资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并运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4]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于10月29日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7] - 政府采购方面,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需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面向中小企业,并鼓励将民企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 [7] 重点领域持股比例 - 政策明确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的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5][6] - 对于重点领域项目,要求在项目前期阶段专项论证引入民间资本的可行性 [5] - 具体项目持股比例需结合项目实际、民企意愿和政策要求确定 [5] 多元化金融支持 - 信贷政策方面,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并推广“创新积分制”服务科技型企业 [8] - 直接融资方面,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8]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
中国证券报· 2025-11-11 20:09
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要求并释放积极信号[1] - 鼓励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1][2] - 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例如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1]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 - 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2] - 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 - 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模式[2] 中试平台建设与支持 - 支持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布局,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2][3] - 鼓励地方探索简化中试平台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因其是产品大规模量产前的中间试验而非生产环节[3]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3] 数字化转型赋能 - 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3][4] - 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4] - 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在订单获取、贷款融资、销路拓展等方面取得转型收益[4] 基础设施REITs融资渠道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4]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的"首单"项目,发挥良好示范带动效应[4] - 下一步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4][5] 专项协调服务机制 - 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主动协调、申报单列[6] - 加快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项目培育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5][6]
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REITs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上海证券报· 2025-11-11 16:57
市场扩容与资产类型 - 积极推动市场扩围扩容,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并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1] - 将适合发行上市的各类资产逐步纳入发行范围,以推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1] 民间投资促进措施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等具有收益的项目,要求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 [2]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根据项目实际和民营企业意愿确定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2] 项目协调与服务机制 - 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和主动协调 [1] - 加快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项目培育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实行单列 [1] 工作质效与平台建设 - 持续推进项目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把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关 [1] - 用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信息系统,以更好服务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相关主体 [1]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并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1]
聚焦重点领域打通制约民间投资堵点
中国经济网· 2025-11-11 14:5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3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 [1] - 政策明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 - 政策被置于首要位置,旨在充分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 [1] 重点领域项目准入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1] - 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民间资本参与事宜 [1] -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就需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1] 持股比例与实施方式 - 项目具体持股比例需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因素确定 [1]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民间资本持股比例 [1] 投融资政策支持 - 政策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 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现状 - 基础设施REITs是公开市场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其中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2] - 已上市项目涵盖收费公路、清洁能源、城镇供热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 [2] - 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2] 未来政策协同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证监会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推动市场发展 [2] - 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推动市场扩围扩容、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提高工作质效 [2] - 目标是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能源局· 2025-11-11 14:04
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政策与进展 - 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 [4] - 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企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 [4] - 民企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4] - 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 [5] - 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目前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至10.2% [5] - 支持民企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 [5] - 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 [5]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惠及民企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6]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领域民企数量占比已超85% [6] - 推进油气区块勘查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放开配售电业务,超90%电力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购电 [29] 重点领域民间投资持股比例政策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资参与可行性 [13]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企参与意愿等确定具体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3] 生产性服务业民间投资导向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20] - 鼓励民企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加大力度支持民企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20] 投融资政策支持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21]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22] 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间投资 - 基础设施REITs已累计推荐105个项目,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31] - 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32] 民营企业中试平台建设 - 支持民企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33] 数字化转型投资机遇 - 支持龙头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数字综合赋能平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环节数据汇聚、融合应用 [37] - 围绕工业制造、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场景开放 [37]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 - 发布《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引导招标人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平性自查等机制 [39] - 加强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纠正各类排斥民企的不合理条件,指导各地方制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39]
促进民间投资组合拳落地:加大投融资支持 重点领域项目持股可超10%
第一财经· 2025-11-11 13:46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 [1] - 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的量化要求 [2][5] - 政策超越原则性表述,通过列举重点领域和专项论证要求,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政策刚性 [5] 重点投资领域与准入 - 明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的领域包括: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具有收益的项目 [2] - 在核电领域,2024年新核准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计划提高至10%~20% [3] - 在油气领域,民营企业于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的投资占比已超过10% [3] - 政策要求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6] 民间投资现状与资产类型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371535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 [2] - 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3.2% [2] - 国家发改委累计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83个已上市,涵盖清洁能源、数据中心、租赁住房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1] 投融资支持措施 - 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1][8]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部分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8] - 信贷政策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8] - 直接融资方面,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9] 行业改革与未来发展 - 针对电力、油气、铁路等网络型基础设施,政策提出具体改革要求以降低隐性门槛,如监管运行调度、解决铁路线路接轨等堵点 [4] - 生产性服务业被视为产业发展的“黏合剂”,民间资本被鼓励进入高价值服务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6][7] - 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鼓励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 [7] - “十五五”时期被指出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的时期 [6]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11-11 12:39
基础设施REITs政策支持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1] - 基础设施REITs是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及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结合的重要载体 [1] - 下一步将加强与证监会协同配合,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以拓宽融资渠道 [1] 民间投资项目进展与成效 - 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 [1] - 其中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1]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首单”项目,如首单社区商业和农贸市场REITs,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并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1]
发改委出手!
中国基金报· 2025-11-11 12:37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发布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强调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 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1] - 随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中试环节作用突出 是民营企业大展身手的时候 [1][2] - 政策将通过支持进入高附加值行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等方式 为民间资本创造广阔空间 [3][4][6][7] 民间投资现状与重要性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 保持稳定增长 [1] - 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 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 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1] -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 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1] 政策支持方向:行业准入与重点领域 -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 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3] - 持续推动核电等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 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8] - “十五五”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 民间资本大有可为 [2] 政策支持方向:融资渠道与金融支持 - 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证监会推荐了18个民间投资项目 其中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5] - 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 其中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 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9]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 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10] - 银行优化审批流程 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 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7] 政策支持方向:服务平台与政府采购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 [7]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 [6]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6]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1-11 12:3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5][6][7] - 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如铁路、核电、能源、数字经济等,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持股,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后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3.2% [5][6][12] - 通过投融资支持、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REITs等工具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渠道,已累计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83个,总额2070亿元,带动新项目投资超1万亿元 [38][39] 扩大准入领域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等需国家审批的收益性项目,持股比例可超10%,部分核电项目民资参股比例已达20% [6][12] -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设施清单 [6] - 清理不合理服务业准入限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6] 能源领域民间投资 - 能源领域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支持民企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企,2024年股比约10%,2025年提至10%-20% [15] - 民企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项目投资占比超10%,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总数近6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1005家 [15][16] - 降低民企投资成本,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五年惠及150万户民企,节省投资约200亿元 [17] 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经济 - 数字化转型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拓展,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 [19][20] - 国家数据局推动场景开放,聚焦工业制造、能源、医疗等领域,通过数据融合应用培育新投资空间 [43][44] - 鼓励民企参与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大城市智能中枢、智慧感知体系等建设,探索合同数据服务新模式 [45] 投融资政策支持 -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民企项目,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其中部分支持重点领域民企项目 [26] - 信贷政策要求银行业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推广“创新积分制”精准服务科技型企业 [27] - 直接融资方面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支持民企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推荐18个民企REITs项目,发行14个,总额近300亿元 [27][39] 生产性服务业与中试平台 - 支持民企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鼓励制造业服务化 [23] - 鼓励民企建设重大中试平台,简化审批程序,支持国有企业、高校面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四川、上海等地探索“先投后股”模式 [40][41] 招标投标与监管保障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取消对民企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通过智能检测模型在3.1万个项目中纠正1.9万个问题 [47][48]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监管,保障民企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等权益,修订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