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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0 10:39
收购主体资格 - 宁波成形成立于1995年1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亨生,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咨询及管理 [4] - 宁波成形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通商,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 [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宁波成形未发生破产、解散或被责令关闭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 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 - 宁波成形控股股东宁波通商主营业务涵盖城市运营、公用事业、交通运营等板块,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 [5] - 宁波成形控制的核心企业为宁波精达,宁波通商控制的核心企业包括宁波通商基、宁波市甬欣基金等多家投资平台 [6][7] - 实际控制人宁波市国资委下属企业涉及水务、文旅、报业传媒等多个领域 [12][13][14] 财务状况 - 2024年总资产22,495.23万元,净资产22,492.73万元,资产负债率0.01% [17] - 2024年净利润3,725.8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6.56%,2023年净利润2,904.11万元 [17] - 2022年营业收入5,453.94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17] 收购方案细节 - 宁波成形认购宁波精达非公开发行股份32,258,064股,认购金额1.8亿元,锁定期36个月 [39][40] - 发行价格5.58元/股,定价基准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40] - 收购完成后宁波成形持股比例将从27.43%增至32.09%,实际控制人不变 [38] 同业竞争与独立性 - 宁波精达主营业务为换热器装备和精密压力机研发生产,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 [50] - 宁波通商及宁波成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明确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业务 [51][53] - 收购人承诺保持宁波精达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49] 法律合规事项 - 2020年宁波精达实际控制人因控制权转让信息披露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18] - 2019-2021年期间宁波成形涉及与亿合投资的合同纠纷诉讼,相关判决已执行完毕 [20][23] - 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董事监事高管无违法违规记录 [24]
宁波精达: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0:28
收购背景与目的 - 本次收购系因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宁波精达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超过30%,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情形 [1][2] - 收购后宁波精达控股股东仍为成形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宁波市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 - 收购目的是国资国企对赋能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积极探索,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实施强链延链补链,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6] 收购方案细节 - 宁波精达向成形控股发行不超过32,258,064股股份,成形控股100%认购 [2] -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3] - 成形控股以现金认购全部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结构化融资安排 [16] 收购方财务状况 - 成形控股2022-2024年资产总额分别为2,607万元、2,467万元和22,49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460万元、2,904万元和3,726万元 [9] - 成形控股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股东为通商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 [15] - 收购人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本次收购的经济实力 [9] 交易影响分析 - 收购完成后成形控股持股比例从27.43%提升至32.09% [32] - 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21] - 成形控股及通商集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2][26] 审批与合规情况 - 交易已获得宁波市国资委批复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17]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成形控股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 [33] - 成形控股承诺本次认购股份锁定36个月 [30] 历史法律事项 - 成形控股近五年涉及2起重大民事诉讼,均已履行完毕判决 [10][13] - 2020年因控制权转让事项信息披露问题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 [14]
奥浦迈14.5亿元收购疑云:财务数据“打架” 标的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认定存疑
新浪证券· 2025-06-10 07:25
收购交易概况 - 奥浦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澎立生物100%股权 交易总价14 5亿元 并计划募集配套资金不超7 3亿元 [1] - 收购草案罕见遭到一名独立董事反对 理由是"现阶段不具备并购必要性" 但未披露具体反对理由 [1][4] - 交易涉及31名交易对手 出现6种不同估值定价 最高估值21 8亿元与最低12 3亿元相差9 5亿元 [6][8] 财务数据与估值差异 - 奥浦迈2023-2024年业绩连续下滑: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仅607万元 同比降81 03% 营收2 97亿元同比增22 26% [2] - 澎立生物2022-2024年营收分别为2 56亿/3 18亿/3 31亿元 净利润0 57亿/0 65亿/0 45亿元 2024年净利降30% [3] - 收购预案与草案财务数据矛盾:2023年净利润草案比预案高821万元 净利率从18 28%升至20 50% [3][4] - 标的公司评估增值56 62% 账面价值9 27亿元 评估值14 52亿元 [5] 交易结构争议 - 差异化定价源于澎立生物2022年科创板IPO撤回前估值达32 2亿元 不同投资者入股成本差异大 [8] - 控股股东PL HK(持股23 72%)交易对价对应估值12 3亿元 外部投资者部分股权估值达21 8亿元 [6][7] - 管理团队股东嘉兴汇拓/合拓交易对价对应估值13 2亿元 显著低于部分外部投资者 [6] 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认定 - 嘉兴汇拓执行合伙人赵文娟为实控人JIFENG DUAN外甥女 最大股东汪莉(持股64 71%)系JIFENG DUAN配偶 [10][11] - 标的公司未将嘉兴汇拓认定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 理由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决策 [13] - 监管要求"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配偶及近亲属持股平台未被认定一致行动人存在合规争议 [14] 资金状况与募资必要性 - 奥浦迈账面资金充裕:2025年Q1货币资金7 3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4 5亿元 有息负债仅0 63亿元 [15] - 公司2022年科创板IPO超募10 08亿元 截至2024年末仍有5亿元闲置理财资金 [1][16] - 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低于9% 募集7 3亿元配套资金的商业合理性存疑 [15][18]
罗平锌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13
交易概述 - 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罗平锌电22.396%股份(72,427,600股),交易对价4.69亿元(每股6.471元)[17][26]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曲靖发投,实际控制人由罗平县国资委变更为曲靖市国资委[17][18] - 转让方锌电公司持股比例从27.3961%降至5.0001%,剩余股份承诺60个月内不向第三方转让[33] 交易方背景 - **受让方曲靖发投**:曲靖市国资委全资控股,注册资本18.55亿元,2023年总资产426.41亿元,资产负债率40.50%,主营业务覆盖城市运营、产业投资、水务及国资管理[10][11] - **转让方锌电公司**:原控股股东,主要从事铅锌矿开采、冶炼及水力发电业务,与受让方无同业竞争[22] 交易条款 - **定价依据**:参考上市公司股票120日均价、每股净资产及协议签署前一日收盘价90%孰高值确定[26] - **支付安排**:分两期支付至共管账户,首期30%保证金(1.41亿元)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27] - **交割条件**:需取得国资监管批复、深交所合规确认及反垄断审查(如适用)[28] 后续计划 - **业务整合**:罗平县政府将指定企业对上市公司子公司富锌农业增资1.3亿元,上市公司同步增资实现51%控股[19][37] - **治理调整**:改组9人董事会(受让方提名7名董事),董事长由受让方提名董事担任[32] - **资源承诺**:若交割后3年内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降幅超30%,转让方需按评估值补偿[34][35] 财务影响 - **曲靖发投财务数据**:2023年营收47.11亿元(+48.4% YoY),净利润1.1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0.44%[11] - **上市公司独立性**:受让方承诺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21][22][23] 监管合规 - 交易各方承诺最近五年无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或重大诉讼[14][16] -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确认信息披露真实性,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7][40]
富煌钢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6 15:16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1] - 交易对方包括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主体 [1] - 配套融资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 [1] 股权结构变化 - 交易前富煌建设直接持有公司144,616,314股(占总股本30%)[1] - 交易后富煌建设预计持股比例仍超30% 保持控股股东地位 [1] - 富煌建设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取得的新股 [1] 监管合规性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豁免要约情形 [2]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豁免控股股东发出要约的议案 [2] - 豁免条件包括控股股东3年内不转让新股及股东大会批准 [2]
九华旅游: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5-23 14:08
收购概述 - 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文旅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九华旅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发行数量的32% [1][2] - 本次收购完成后,文旅集团持有九华旅游的权益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2][4] - 收购尚需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九华旅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同意注册 [2][4] 收购方信息 - 文旅集团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5,919.4576万元,控股股东为池州市投控集团(持股93.72%),实际控制人为池州市国资委 [5][6] - 文旅集团主营业务涵盖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业务、景区管理、养老服务等领域,2023年总资产57.61亿元,营业收入10.60亿元,净利润6,543.83万元 [14] - 文旅集团直接控制多家核心企业,涉及旅游开发、康养产业、生态保护等业务 [6][7][8][9] 交易细节 -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2][23] - 文旅集团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2][2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酒店改造、交通设备提升等项目 [19] 股权结构变化 - 交易前文旅集团直接持有九华旅游29.93%股份,交易后持股比例将增至30.40%,仍为控股股东,池州市国资委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 [21] - 假设发行数量为收购前总股本的30%(33,204,000股),文旅集团将认购10,625,280股 [21] 相关协议 - 文旅集团与九华旅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认购价格、数量、限售期等条款 [22][23][26] - 协议生效条件包括股东会审议通过、国资部门审批、证监会注册等 [28]
顾家家居: 顾家家居收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38
收购概述 - 盈峰集团拟以现金认购顾家家居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19.15元/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9.97亿元[12][13] - 发行完成后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达37.37%,触发要约收购义务[13][21] - 收购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12][21] 收购目的 - 筹集资金用于家居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技改、功能铁架生产线扩建等项目[11] - 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管理能力与品牌影响力[11] - 巩固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传递对公司发展信心[11] 收购人情况 - 盈峰集团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8] - 2024年末资产总额919.96亿元,负债率67.22%[9] - 实际控制人何剑锋直接持有盈峰集团88.09%股权[5] 交易结构 - 发行数量不超过1.04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1.26%[13] - 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2] - 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证监会注册[12][21] 对公司影响 -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13][21] - 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29] - 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与规范关联交易[30][32]
顾家家居: 顾家家居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27
收购方案核心内容 - 盈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顾家家居定向增发的A股股票,每股认购价格为19.15元,认购金额不超过19.9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9][11][31]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4亿股,发行完成后盈峰集团直接持股比例达11.26%,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提升至37.37%[26][47] - 收购人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9][45] 收购目的与战略意义 - 推动顾家家居业务发展,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居产品智能化技改、功能铁架生产线扩建、智能家居研发等6个项目,总投资额19.97亿元[8] - 巩固实际控制人何剑锋的控制地位,提升控制权比例至37.37%,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9] - 通过产能优化和数字化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33.34亿元,净利润1.86亿元[23] 收购方基本情况 - 盈峰集团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44.5亿元,实际控制人何剑锋持股88.09%,主营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9][16] - 2024年末总资产864.33亿元,资产负债率66.21%,当年实现净利润18.5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1.56%[13][23] - 控股盈峰环境(32.14%)和百纳千成(26.76%)两家上市公司,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管理经验[14][24] 交易合规性核查 - 收购人最近五年无行政处罚或重大诉讼记录,具备收购主体资格[15] - 财务顾问确认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1][8] - 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证监会注册,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33][47] 后续安排与影响 - 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36][37][42] - 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管理层或分红政策的计划[34][35] - 本次收购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何剑锋仍为实际控制人[26][47]
华电国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5-20 12:06
收购概述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等持有的多家能源公司股权,包括江苏公司80%股权、上海福新51%股权等标的资产 [1][2] - 本次收购涉及标的资产合计在运装机规模约1,606万千瓦,占华电国际2024年末装机比例的26.85% [6] - 交易完成后华电国际控股装机规模将提升至约7,588万千瓦,显著增强市场竞争力 [6] 交易结构 - 收购方式包括发行股份购买江苏公司80%股权(作价342,825.94万元)及现金收购其他区域能源资产 [12][22] - 股份发行价格为5.05元/股,拟发行678,863,257股,最终以证监会注册数量为准 [22] - 交易设置价格调整机制:若上证综指或电力行业指数波动超20%且公司股价同步波动,可调整发行价格 [13][14][17] 收购方背景 - 收购人中国华电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700亿元,2024年总资产达12,175亿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与能源开发 [3] - 一致行动人华电香港主营境外发电厂投资,2024年总资产364.74亿元,资产负债率48.48% [5] - 中国华电2022-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16%、11.15%、12.39%,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3] 标的资产情况 - 核心标的江苏公司2024年营收249.19亿元,净利润7.30亿元,净资产98.70亿元 [24] - 江苏公司评估值908,532.43万元(扣除永续债后428,532.43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25] -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由华电国际承担,不调整交易价格 [12][22] 战略影响 - 本次收购将减少同业竞争,中国华电兑现2014年资产注入承诺,注入资产占其非上市常规能源装机的25.23% [7][8] - 交易完成后中国华电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45.17%提升至48.59%(不考虑配套融资) [26] - 通过整合优质火电资产强化能源保供能力,符合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6][7] 审批进展 - 已获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华电国际股东大会及香港证监会批准 [10][21] -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要约收购情形,股份锁定期36个月 [4][26] -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确认程序合规 [27]
科林电气: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4 11:20
收购交易概况 - 海信网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科林电气0.36%股份(813,400股),总持股比例升至10.43%,表决权比例达20.00% [4][5] - 海信网能发起部分要约收购,以27.17元/股价格收购20.00%股份(54,502,594股),最终接受预受要约股份22.8247%(62,200,351股) [5] - 交易完成后,海信网能合计持有科林电气34.94%股份及44.51%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6]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海信网能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包括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 [12][13] - 科林电气调整组织架构以优化内部管理,明确权责体系,符合战略发展需求 [18] -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仅涉及董事会秘书聘任,其他董事会及高管未发生变更 [15][16] 业务整合与未来计划 - 海信网能明确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资产重组或重大业务合作计划 [14][15] - 双方在储能业务存在部分重合,但海信网能承诺优先将同业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并限期3年内解决潜在竞争 [8][9][10][11] - 未发现收购方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利益行为 [19] 关联交易与合规性 - 海信网能及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条件公平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期内未发现违规 [7] - 中信证券作为财务顾问确认收购方依法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持续督导期内运作合规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