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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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市公司收购七年,创始人还要花千万去打官司拿钱
搜狐财经· 2025-06-11 12:37
收购方案 - 收购分两步进行:2016年11月先收购25%股权,价格9000万元;2017年3月再收购75%股权,总价6.375亿元,分三期付款[2][3] - 第三笔付款70%需购买科华数据股票并锁定质押,至少三年后才能拿到,实际金额依赖股价变动[4] - 业绩对赌期为2017-2019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7000万、9000万,累计2.1亿元[5] - 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总额需支付业绩补偿,公式为(2.1亿-实际利润)/2.1亿*6.375亿[8][9] - 若累计净利润不超过90%还需支付减值补偿,公式为(2.1亿-实际利润)/2.1亿*9000万[13][14] 公司控制权与股票解锁 - 收购后创始团队不再持股但仍负责经营三年,董事会3人中上市公司占2席[15][16][17] - 70%股权转让款购买的股票分三期解锁:2017年20%、2018年30%、2019年50%[19][22][23] - 实际解锁严重滞后:2017年股票应于2018年6月4日解锁,实际2019年8月22日解锁;2018年股票应于2019年7月12日解锁,实际2019年12月27日解锁[47][49][40] 业绩与补偿争议 - 实际三年累计净利润1.9亿元,完成率91.56%,需支付业绩补偿5380万元[53][54] - 创始人主张上市公司强摊管理费1406万元导致利润减少,但法院认定其已认可财务报表[57][59][61] - 法院最终判决支付业绩补偿4306万元、违约金280万元,另赔偿律师费20万元[66][68] 法律纠纷与损失 - 为股票解锁问题发起多起诉讼,最终仅获利息损失245万元,但承担诉讼费170万元[52] - 竞业限制诉讼中上市公司索赔5.56亿元,最终仅获赔190万元,但冻结创始人股票两年多[71][72] - 创始人主张冻结股票造成损失1.1亿元未获法院支持[74][75][76] 交易结构问题 - 实际现金到手仅1.4亿元,4.5亿元转为股票,买入均价34.88元/股[79] - 合同条款存在多处不利约定:解锁股票需主动申请、业绩与减值双重补偿、往来文件未设前提条件[90][94][95] - 律师建议应避免双重补偿机制,明确成本分摊规则,完善合同违约责任条款[84][86][88]
创新新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09: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3,490,630.77元(含税)[2] -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73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739)[3] 股权登记与实施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2,除权(息)日为2025/6/13[1][4] - 现金红利发放方式:除公司自行发放的股东外,其他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股份(351,363,72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2][4] 股东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适用差别化税率:1个月内20%,1-12个月10%,超过1年免税[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7272元[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纳税,每股派发0.0808元(含税)[6] 重大资产重组补偿 - 因2024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补偿351,363,722股股份,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2] - 补偿股份不享有股利分配权,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硅密电子股权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3 20:39
交易概述 - 公司因资金流动性问题未能按时支付硅密电子51%股权的转让进度款,导致YOYODYNE,INC提起诉讼并主张赔偿,同时硅密电子2024年业绩承诺可能无法完成 [2][6] - 公司决定向YOYODYNE,INC转让硅密电子51%股权,转让价格为评估价9,333万元,以降低投资风险并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7] - 交易完成后,YOYODYNE,INC欠付的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款项已结算冲抵,后续无需再支付 [2][8] 交易标的评估与定价 - 硅密电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8,300万元,较账面值4,364.57万元增值13,934.26万元,增值率319.17% [7][12] - 公司收购硅密电子时新增商誉8,325.45万元,占2024年审计净资产的9.83%,2024年底已计提商誉减值1,274.06万元 [13] - 转让价按评估价进行,硅密电子51%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9,333万元 [7][13]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转让标的为硅密电子51%股权,转让价格为9,333万元,双方同意冲抵未付款项与应付款项,最终结算金额暂估为乙方退甲方236万元 [14][16] -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并发布公告后生效,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转让完成后,硅密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减少利润总额约5,065.98万元 [5][20] - 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时止损,降低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8][21] 交易标的司法冻结情况 - 公司持有的硅密电子51%股权因借款合同纠纷被华夏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冻结,冻结期限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8年1月19日 [3][12] - 因股权转让纠纷被YOYODYNE,INC冻结,冻结期限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8年3月9日 [3][12] 交易审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议案 [9]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10]
庞大集团发布最新公告:34.59亿元业绩补偿案一审判决支持业绩补偿请求,深商履约情况受关注
证券时报网· 2025-06-03 14:31
与此同时,市场对重整方的履约能力也存在担忧。值得关注的是,5月中旬,庞大集团前任实际控制人 黄继宏已回归深商控股,并出任董事长兼总裁。据庞大集团内部人士透露,黄继宏回归后暂未就业绩补 偿案与庞大进行协商及和解,且黄继宏主导下的深商控股正在筹划更换庞大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以达到 重新入主庞大集团的目的,再次控制庞大集团后深商控股大概率不会按照法院判决自动履行补偿义务。 在此背景下,市场对深商控股履约能力及其后续应对举措较为关注。 庞大集团方面表示,该业绩承诺是重整投资人取得控制权的核心对价之一,具有明确法律约束力。公司 将高度关注案件进展,穷尽法律手段追索补偿款,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燕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6月3日晚,庞大集团(400171)发布公告,披露其起诉深商控股集团及相关重整投资方履行重整计划中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的诉讼取得一审判决,法院支持庞大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三被告支付共计34.59 亿元的补偿款及相应利息。这标志着该案自2023年11月立案以来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告披露,庞大集团最终并未达成上述业绩目标。依据重整计划相关条款,重整投资人应承担业绩补偿 责任 ...
ST华通: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2 08:15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6名通过通讯表决[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佶、赵骐回避表决,7票同意[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9票同意[1] - 公司拟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ETF市场表现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下跌1.34%,市盈率21.07倍,份额减少150万份至55.4亿份,主力净流出233.6万元[3] - 游戏ETF(159869)市盈率54.20倍,份额增加500万份至56.5亿份,主力净流出3533.7万元[3]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近五日下跌0.31%,份额减少600万份至2.7亿份,主力净流出221.9万元[3]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下跌1.83%,市盈率93.06倍,份额增加300万份至5.6亿份,主力净流出208.6万元[4]
逾2亿元业绩补偿款未偿还 东方智造控股股东:将通过不限于处置资产的方式补足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8 23:18
东方智造业绩补偿事件 - 东方智造控股股东科翔高新需补足2.11亿元业绩补偿款,因2022-2024年公司实际净利润合计3885万元,仅完成承诺目标2.5亿元的15.54% [1][3] - 科翔高新承诺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履行补偿义务,但截至2025年5月28日未完成支付,公司已多次发函督促 [1][3] - 东方智造2021年因资不抵债启动重整,科翔高新作为重整投资人承诺3年净利润达标但未实现 [1] 科翔高新资产与投资情况 - 科翔高新对外投资24家存续企业,包括东方智造、新三板企业如皋银行(持股7.56%)和艾棣维欣(持股9.80%) [2][4] - 科翔高新质押东方智造1.92亿股,占其持股比例78.3%,总持股19.21% [4] - 科翔高新由科翔控股全资控股,实控人李斌2023年通过增资1.3亿元入主,未在东方智造任职 [4][5] 公司治理与实控人背景 - 东方智造实控人李斌曾投资多家机械制造、地产公司,具备产业投资经验 [5] - 公司2021年原名ST东网,重整后更名东方智造 [1]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24 09:30
根据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天府文旅2020年度已实际发生亏损,在协议双方无法就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 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 仲")提出仲裁申请。2022年7月13日,该仲裁案件在国际贸仲开庭审理 。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承诺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 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成都新天府文化 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天府文旅")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 达集团确保天府文旅现有业务2019年、2020 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天府文旅。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 ...
国晟科技: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08:11
交易概述 - 公司以15,395.78万元现金向国晟能源购买其持有的7家目标公司股权,包括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等[1] - 交易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对目标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并调整原协议条款[1] 业绩承诺情况 - 目标公司2023-202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累计不低于12,000万元[1] - 若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国晟能源需按公式计算现金补偿金额,实际控制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 业绩实现情况 - 2024年目标公司实际扣非净利润为-20,597.58万元,远低于承诺的4,000万元[3] - 业绩未达标主因:光伏行业产能过剩、价格下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 补偿安排 - 国晟能源需现金补偿12,983.85万元,同时公司减少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4]
欢瑞世纪: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3:58
股权收购概述 - 公司于2016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欢瑞影视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行391,644,880股A股股票[1] - 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发行价格为7.66元/股[1][7]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欢瑞影视2016-2018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58,931.40万元,仅完成承诺总额83,600万元的70.49%[7] - 2018年因《天下长安》应收账款5.0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94亿元,导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3][4] - 累计未完成业绩承诺金额24,668.60万元,触发补偿条款[7][10] 补偿方案执行 - 应补偿股份总数11,556.62万股,按发行价计算价值88,523.71万元[7] - 补偿义务人陈援、钟君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115,734,062股限售股可覆盖补偿需求[8] - 因欢瑞影视期末减值额59,710万元低于股份补偿价值,不触发资产减值补偿[7] 监管与法律程序 - 公司已对2013-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核[4]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补偿方案符合协议约定,应补偿股份数经中立资产评估公司验证[7][10]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定补偿方案合法合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0] 公司治理动态 - 监事会审议通过补偿方案,认为程序合法且未损害股东利益[9] - 公司董事会就未完成业绩承诺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加强子公司管控[10] - 补偿义务人部分股份因质押违约处于司法执行阶段,补偿履行存在不确定性[9]
欢瑞世纪: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3:57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通过发行391,644,880股A股收购欢瑞影视100%股权,交易获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并于2016年11月11日完成股权过户 [1][2] - 交易对手方包括钟君艳等34名自然人及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26家机构 [4] 业绩承诺条款 - 欢瑞影视原股东承诺2016-2018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1亿元/2.90亿元/3.68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3亿元/2.70亿元/3.43亿元 [4] - 补偿机制采用股份补偿方式,计算公式为:(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发行股份总数÷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股份数 [5] - 补偿数量按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孰高原则确定,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总量 [5] 业绩实现与追溯调整 - 2018年审计报告因《天下长安》5.06亿元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存疑被出具保留意见,公司后续补提坏账准备2.94亿元 [7][8] - 经追溯调整后,2016-2018年累计扣非净利润5.89亿元,完成率70.49%,未达8.36亿元承诺值 [10] - 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欢瑞影视2013-2016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8] 补偿执行情况 - 按协议计算需补偿股份11,556.62万股,对应金额8.85亿元(按发行价7.66元/股) [10] - 减值测试显示欢瑞影视2018年末股东权益评估值24.03亿元,减值额5.97亿元低于已补偿金额,无需额外现金补偿 [11] 法律程序进展 - 业绩补偿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待2024年股东大会批准 [11] - 律师认为补偿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