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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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09:06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以总股本501,730,8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519,250.20元 [1] - 剩余未分配利润79,605,906.6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1] - 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 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分红实施方式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减持价格调整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减持价格由6.66元/股调整为6.36元/股 [3] - 调整依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条款 [2]
数字认证: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09:0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 咨询方式 - 咨询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咨询联系人为杨萍,咨询电话为010-5804 5602,传真电话为010-5804 5678[2]
开开实业: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08:11
权益分派调整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 -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从8.13元/股调整为8.09元/股,调整原因为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1] -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从159,770,312.85元调整为158,984,235.05元,发行数量保持不变[1] - 调整依据为发行方案中关于派息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条款[2]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仅派发现金股利时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原价,D为每股现金红利[3] - 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4元,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3] - 调整后发行价格计算过程为8.13元/股-0.044元/股=8.09元/股[5]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10,692,000元,占归母净利润比例30.55%[3] -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已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B股发放日为6月27日[3] - 分红基准日公司总股本为243,000,000股[3] 发行方案审批进展 - 发行事项已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4月出具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910号)[1] - 相关公告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1]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11 00:05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49,484,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48,476.80元,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3][6] -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为0.989048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89048元 [2][1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0.0989048元/股 [2][12] 股东会审议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5] - 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8]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9]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10][11] 相关参数调整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55,2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12] - 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由29.68元/股调整为29.58元/股 [13]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权益分派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4][15] 税务处理 - 境外机构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6] -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200000元,持股1个月至1年补缴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 [6][7]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20:00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6元(含税)[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配[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4] - 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扣除回购股份6,816,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451,986,328股[4]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7,119,179.68元(含税)[4] 除权除息计算 - 采用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0591元/股[6]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591)元/股[6] -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6]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6]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6]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7]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10%税率计征[9][10] - QFII股东和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1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19:16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4,318,3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6元(含税),合计派发80,881,425.19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因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变更为265,320,683股,调整后实际分派基数为264,300,483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875,947.80元(含税) [3][4]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20,200股不参与权益分派 [5] 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7][8]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0.3048233元 [12][13] -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为3.048233元 [12] 分派对象及实施方式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7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账户) [9] - 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自派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 [10][11] 工商变更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由265,416,083元变更为265,320,683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姚舜 [15] - 经营范围涵盖电子材料研发制造、有色金属加工、物联网技术服务等 [16]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19:11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2][5] - 分红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账户除外),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4][9] - 差异化分红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每股虚拟现金红利(0.21869元/股),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6][7] - 现金红利发放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完成,股东陈继锋、杨诺由公司自行发放[8][10] 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从22.88元/股调整为22.66元/股,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6月17日[16][18] - 调整依据为公式:(原回购价-虚拟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虚拟现金红利为0.21869元/股[18][19] - 按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88.26万股(占总股本0.58%);按下限1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44.13万股(占总股本0.29%)[20]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时长适用10%-20%差异化税率[11]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198元[12]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198元,符合税收协定者可申请退税[12][13] - 限售股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扣税,解禁后按持股时长计税[13]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19:0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50元,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后的158,416,5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208,250元 [2][3] - 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其中1,583,5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 差异化分红方案导致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4951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4951)元/股 [6] 分配实施细节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6][7] - 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14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扣税说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45元 [9] - 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45元 [9][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0元 [11]
阳光乳业: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含自派)
证券之星· 2025-06-10 12:5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50,878,800元 [1]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660,000股为基数进行分红 [1] - 境外机构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2025年6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历史分红情况 - 2022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2] - 2023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2] - 2024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 [2][3] 减持价格调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9.46元/股 [3]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8.97元/股 [3]
旭升集团: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2:58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8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5] - 现金分红总额362,064,302.8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6.98%[3]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8日[1][5] - "升24转债"在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10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3798元/股[3][4][5] 分红实施细节 - 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952,800,797股,总股本为953,313,697股[3]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3798元/股[5] - 部分股东(如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5]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不同税率征税[6][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42元[7]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42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