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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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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旅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7-23 14:18
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四个项目: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九华山聚龙大酒店改造项目、九华山中心大酒店北楼客房升级改造项目和交通设备提升项目 [1] - 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用地尚需履行招拍挂程序 [1] - 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明细显示,索道项目投资32,607万元(占100%),酒店改造项目投资13,082万元,交通设备提升项目投资5,150万元 [3][4] 募投项目必要性分析 - 需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符合主业投向规定 [2] - 要求结合景区游客变动、酒店入住率、设备成新情况及运力缺口等数据说明项目必要性 [2] - 需提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作为新增产能合理性的参考依据 [2] 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 需披露索道项目土地招拍挂情况及建设进展,评估实施不确定性 [2] - 要求比较单位工程造价和设备单价与现有项目及同行业项目的差异 [2] - 需说明效益预测中客单价、客流量等关键指标的预测依据及审慎性 [2] 财务影响分析 - 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峰值预计为3,961.76万元/年,占2024年营收和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5.18%和16.03% [20] - 需评估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2] - 要求结合货币资金余额、现金流及资产负债率说明融资规模合理性 [2] 经营情况分析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索道缆车、酒店、客运和旅行社业务,2022-2024年索道业务毛利率从70.61%提升至88.99% [20][24] - 酒店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从-17.95%升至16.46%后又降至11.77% [20][24]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从2022年57,185.78万元增长至2024年84,880.12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21] 财务性投资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23,314.40万元 [29] -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93.25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564.91万元 [29] - 持有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7,500万元出资额,占比20% [29]
大连圣亚: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股票继续停牌
快讯· 2025-07-23 12:33
公司动态 - 大连圣亚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7月24日继续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1] -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顺博合金: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27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审核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 [1]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 - 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回报 [1]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监管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违规情形 [2] 填补回报措施与股东权益保护 - 公司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得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承诺履行 [3] - 相关措施符合国务院及证监会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3] 发行程序进展 - 本次发行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3]
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27
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 - 公司为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并变更签字会计师为杨树杰、骆虹宇,原审计机构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张炜、周超 [2] - 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均承诺此前签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 [2][3] - 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承诺认可原审计机构签署的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后续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 会后事项承诺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未发现影响发行的情形 [3] - 公司保荐人、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未发生更换,且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股权纠纷 [4] - 公司确认自2025年6月23日审核通过后,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若后续发生重大事项将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5]
安迪苏: 安迪苏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11:15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要求完成回复更新并披露 [1] -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1] - 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 [1] - 公司同日披露了补充修订后的问询函回复文件 [1] -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华丰科技: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6:21
发行方案概述 - 华丰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以监管批复为准[2] - 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 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2] 财务影响测算 - 2024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826.18万元 总股本46,099.28万股 发行后增至49,099.28万股[4][5] - 假设2025年净利润持平情况下 基本每股收益均为-0.04元/股 扣非后每股收益-0.17元/股[6] - 若2025年净利润增长10% 扣非后每股收益改善至-0.15元/股 增长20%则进一步改善至-0.14元/股[6] 募投项目规划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速线模组扩产、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通讯连接器研发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7] - 高速线模组扩产和防务连接器项目旨在扩大业务规模 通讯研发项目聚焦提升高速互联技术水平[8][9] - 补充流动资金将缓解营运资金缺口 支撑业务规模持续增长[9] 业务基础与行业定位 - 公司是国内电连接器行业先驱 产品覆盖光/电连接器及线缆组件 服务华为、中兴、航天科工等头部客户[8] - 技术路线符合连接器小型化、高可靠、集成化发展趋势 在通信和军工领域建立稳定合作生态[8] 实施保障措施 - 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建立专项机制[10] - 将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激励机制提升运营效率 强化人才体系建设[10] - 承诺严格执行现金分红制度 保障投资者回报机制[11] 主体承诺事项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 - 控股股东承诺不违规干预经营 若违反填补措施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2]
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1:40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大云溟投资和大岚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1][2] - 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 [2] - 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 关联方介绍 - 大云溟投资和大岚投资均为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投资管理平台,成立于2025年7月14日,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 [2][3] - 两家关联方成立至今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3] - 关联方及其管理层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3] 交易标的及定价 - 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3] - 发行价格为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4] - 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5] 协议主要内容 - 关联方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 [4] - 股票锁定期为18个月,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或由公司回购 [6] - 协议生效需满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条件 [7] 交易目的及影响 - 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改善流动资金状况,强化核心竞争力 [9] - 实际控制人通过认购提升持股比例,巩固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 [9] -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10] 审议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 [11] -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2]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海通发展: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
快讯· 2025-07-21 10:19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股票 [1] - 发行价格为每股7元 [1] -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1亿元 [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 [1]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为大云溟投资和大岚投资 [1] - 两家机构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关联方 [1]
哈尔斯不超7.5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银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 2025-07-19 06:00
发行审核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1] - 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1] 募资计划及用途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490万元(约7.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 [1] - 公司已于2025年6月3日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1] 发行对象及定价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 [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价格将在获得注册批复后协商确定 [2]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9,880,319股) [2] 股权结构影响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7.96%股份(223,624,485股) [3] - 按发行上限测算,发行后吕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3] 中介机构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袁婧、李瑞君 [3]
博瑞医药: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30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袁建栋发行不超过22,361,359股A股股票(占发行前总股本30%),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 - 袁建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2] - 发行价格调整为22.36元/股(原22.56元/股),基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4] 关联方背景 - 袁建栋拥有北京大学化学系本科及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博士学位,1998-2001年任美国Enzo Biochem Inc高级研究员 [3] - 2001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同时兼任博瑞制药(苏州)等14家关联企业董事/董事长职务 [3][4] 交易条款变更 - 限售期从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新增股份需同步遵守限售规定 [5] - 补充协议明确适用主协议中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条款 [6] 交易目的与影响 - 募集资金将缓解研发投入和基地建设导致的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并降低财务费用 [8] - 实际控制人全额认购且延长限售期,显示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9] - 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9] 审批进展 - 议案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9] - 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审批结果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