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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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披着“稳定币”马甲的骗局
经济日报· 2025-07-10 22:23
稳定币非法集资现象 - 不法机构利用"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噱头发行虚拟货币吸收资金,诱导公众参与炒作[1] - 骗局形式包括:以稳定币销售为名的杀猪盘、打包无价值数字资产高价出售、忽悠跨境开户投资等[1] - 非法集资行为特征包括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许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1] 非法集资特征分析 - 资质缺失:机构未经批准或备案,无合法吸收存款或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2] - 概念包装:利用"稳定币""去中心化金融"等新概念制造信息不对称[2] - 虚假承诺:宣传"稳赚不赔""高额固定收益"等吸引投资者[2] - 资金池运作:依赖新投资者资金维持运转,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2] 监管与投资者建议 - 监管部门需加强动态监管、行政执法和行刑衔接,建立防范非法集资的"防火墙"[2] - 投资者应核实机构资质,选择持牌正规金融机构,远离虚拟货币炒作和非法代币发行[3] - 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避免财产损失[3]
事关稳定币!深圳发布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 2025-07-07 07:49
稳定币风险警示 - 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但存在不法机构利用"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噱头吸收资金 诱导公众参与交易炒作 [3] - 不法机构通过编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投资项目进行虚假宣传 滋生非法集资 赌博 诈骗 传销 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3] - 专责小组强调此类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 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 提醒公众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3] 监管动态 -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指出稳定币应作为支付工具而非投机工具 强调需客观看待其应用场景 [6] - 国际清算银行年度报告指出稳定币未达到货币体系支柱要求 在单一性 弹性和完整性测试中表现不佳 [7][8] - 稳定币匿名性和跨境便利特性带来反洗钱挑战 国际监管合作正逐步建立以管控风险 [7] 行业应用现状 - 除稳定币外 新型支付工具还包括央行数字货币网络 代币化存款 快速支付系统跨境连线等 发展前景由市场决定 [7] - 公链匿名性虽保护隐私 但缺乏KYC标准加剧了非法使用风险 成为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潜在工具 [8]
深圳: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财联社· 2025-07-07 03:56
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 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1] - 不法机构利用"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噱头,通过发行虚拟货币等方式吸收资金 [1] - 这些机构诱导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1] - 此类活动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1] - 不法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不具备公开吸收公众存款资质 [1]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1] - 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1]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中国证券报· 2025-07-03 01:56
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与特点 -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复杂,线上线下并行,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交织,主要模式包括民间投融资、私募基金、养老、文旅等旗号,新型案件涉及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1] - 非法集资犯罪高发领域包括民间投融资中介、养老、涉农、影视投资、虚拟货币等,需同步打击关联非法金融活动以遏制势头[2] 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的举措 - 全国检察机关持续保持严惩态势,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加强案件诉讼和追赃挽损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查办力度[2] - 运用"三个善于"方法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把握构成要件和入刑标准,对涉案人员分层处理,贯彻宽严相济政策[2] - 对重大跨区域案件执行"三统两分"原则,主办地统筹处置,分办地协同查处,坚持"应追尽追"贯穿办案全过程[2] 协同监管与风险防范 - 最高检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多地检察院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工作会商[3] - 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分析非法集资风险特点,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打早打小,助力源头预防[3] - 通过发布宣传作品、制发典型案例、开设讲座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揭示非法金融活动新形式及风险[3] 追赃挽损机制 - 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贯穿司法办案各环节,全面审查证据深挖涉案财产线索,同步审查洗钱案件线索[4] - 运用强制追缴、责令退赔与宽严相济政策结合,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对主动退赃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4] - 针对境外转移资金利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追逃追赃,探索健全涉案财产追缴处置机制,如拍卖易贬值物品、评估经营项目[5] 应对新型犯罪与技术赋能 - 面对新型非法集资手段,检察机关恪守罪刑法定原则,穿透式审查新金融现象实质,区分金融创新与伪创新[6] - 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新技术、新业态犯罪分析研判,研究虚拟货币等新型法律问题[6]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办案,如江苏常州研发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办案软件实现数据共享[6] - 北京检察机关研发非法金融活动涉刑线索研判模型"精准画像"高风险企业,浙江杭州等地运用数据分析穿透资金流向[7]
选择旅居养老产品须谨慎
经济日报· 2025-07-02 22:07
非法集资犯罪手段 - 不法分子以"养老金融"为旗号,通过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等噱头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超50亿元 [1] - 非法集资公司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发行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 [2] - 不法分子推出依托旅游基地的"旅居预付卡",具有还本付息特征,属于非法募集资金 [2] 养老行业现状 - 旅居养老作为新兴养老方式,满足老年消费者田园生活、社区联动、文化体验等多样化需求 [1] - 市场上存在大量伪养老产品和假项目,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并扰乱市场秩序 [1] - 多家以老年人康养、旅居为主业的公司出现资金链问题,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 [2] 消费者防范措施 - 对商家包装的养老理财产品需保持警惕,低价或免费旅游往往是营销套路 [2] - 对"预付卡"性质的理财产品应多方了解,警惕打政策擦边球的产品 [2] - 老年消费者尤其需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被迷惑性和诱惑性的非法集资手段欺骗 [1][2] 行业监管建议 - 相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和资质审查,加大执法治理力度 [3] - 执法司法机关需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 [3] - 需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确保养老服务行业守住诚信底线 [3]
集资诈骗244亿元!周志峰,被判无期!
中国基金报· 2025-06-27 06:05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周志峰因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被告人王长东、鲁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并处罚金 [1] 非法集资行为细节 - 周志峰等三人以"山海集团"名义,通过散发传单、组织旅游等途径进行虚假宣传,编造公司实力雄厚、年产值数亿元的虚假事实 [1] - 隐瞒公司无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 [1] - 自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累计非法集资金额达人民币244.19亿元 [1] 洗钱行为 - 周志峰、王长东通过购买股票等方式使用集资诈骗赃款进行洗钱,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 [1] 案件影响 - 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 [1] 资产追缴情况 - 公安机关已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车辆等资产追缴工作 [3] - 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3] 案件旁听情况 -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集资参与人等旁听了宣判 [2]
集资诈骗244亿!“山海集团”周志峰,被判无期!
券商中国· 2025-06-27 04:36
非法集资案件判决 - 周志峰等三人因非法集资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周志峰被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长东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鲁红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1] - 涉案金额达244 19亿元人民币 自2015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通过"山海集团"名义非法集资 [1] - 犯罪手法包括虚假宣传公司实力 编造年产值数亿元的虚假事实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公众资金 [1] 案件审理细节 - 法院认定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造成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损失 [1] - 被告人通过购买股票等方式对集资诈骗赃款进行洗钱 [1] - 公安机关已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 包括资金 股票 股权 房产 车辆等 [2] 案件社会影响 - 案件宣判时有部分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被告人家属及集资参与人旁听 [2] - 追缴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2]
非法集资244.19亿余元!周志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财联社· 2025-06-27 04:34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周志峰因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被告人王长东、鲁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并处罚金 [1] 非法集资行为细节 - 周志峰等三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以"山海集团"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1] - 通过散发传单、组织旅游等途径编造虚假事实,宣称公司年产值数亿元,隐瞒无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真相 [1] -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公开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 [1] - 自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累计骗取资金24419亿元 [1] 洗钱行为 - 周志峰、王长东通过购买股票等方式使用集资诈骗赃款进行洗钱 [1] 案件影响 - 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1] - 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 [1] 资产追缴情况 - 公安机关已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车辆等资产追缴工作 [2] - 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2]
非法集资244.19亿余元!周志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快讯· 2025-06-27 03:40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周志峰因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被告人王长东、鲁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并处罚金 [1] 非法集资行为细节 - 周志峰等三人以"山海集团"名义,通过散发传单、组织旅游等途径进行虚假宣传 [1] - 编造"山海集团"具有雄厚实力、年产值数亿元等虚假事实,隐瞒无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真相 [1] -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累计骗取资金244.19亿余元 [1] - 非法集资时间跨度为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 [1] 洗钱行为 - 周志峰、王长东通过购买股票等方式使用集资诈骗赃款进行洗钱 [1] 案件影响 - 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1] - 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 [1] 资产追缴 - 公安机关已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车辆等资产追缴工作 [2] - 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2] 案件旁听情况 -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集资参与人等旁听了宣判 [2]
非法集资911亿!一审被判无期!
中国基金报· 2025-06-26 12:37
(原标题:非法集资911亿!一审被判无期!) 【导读】盘继彪等十九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盘继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盛大金禧实控人盘继彪,一审判决落地! 长沙中院官微显示,6月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盘继彪等十九人集资诈骗、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一案。 长沙中院对被告人盘继彪以集资诈骗罪、诈骗罪、洗钱罪、偷越国(边)境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十八名被告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罪、洗钱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等不同罪名判处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起,被告人盘继彪等人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湖南盛大金禧 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多家关联公司名义,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等方式,以还本付息、许诺 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911亿余元。大部分集资款用于兑付到期本息、经营成本开支、 盘继彪个人使用和挥霍,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29亿余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盘继彪等人诈骗、洗钱、偷越国(边)境、伪造身份证件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办案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