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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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26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15:04
税收政策通知 - 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将转让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2] - 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3]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证券交易 - 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4] - 承接主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划转国有股权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受托专户管理公司 [4] 政策执行时间 - 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发布前已缴纳的符合规定的税款可予以退还 [5] 电子发票税务处理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用途确认并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11] -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需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15]
山西: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时,无法选择2024和2025年度,怎么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9 00:49
税务信息采集流程 - 2024年前所属期信息采集需通过我要办税-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入口 选择重点群体人员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功能操作[1] - 2024年及以后所属期信息采集需通过新增功能填写招用人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入职时间 离职时间非必填 人员类型等信息[2]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规则 - 企业2023年11月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93万元营业收入 2023年11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 此前取得的购车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7][8] - 抵扣条件要求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缴纳增值税[7][8] - 企业因已申报93万元营业收入 不符合抵扣条件[8] - 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状态不属于可抵扣进项税额范围[11]
总、分机构均在北京VS总机构在北京,分支机构不在北京的居民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9 00:49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 分支机构需在总机构完成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后方可申报 若总机构已申报但系统仍提示未申报 分支机构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总机构就地缴纳标识 若标识为"否"则需修改为"是"后再申报 若标识为"是"但系统仍提示错误 需预约前往办税服务厅处理[1] 加计扣除优惠申报 - 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时 若可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可自主选择就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若未在7月份享受 可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或9月份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3] - 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 在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中 于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栏次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优惠事项并填报金额[4]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 - 总分支机构均在北京市的居民企业 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执行跨省市分摊管理办法[9] - 总机构在北京但分支机构不在北京的居民企业 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征收管理办法[9] 总分机构所得税分摊规则 - 总机构分摊税款比例为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11] - 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为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 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营业收入(权重0.35)、职工薪酬(权重0.35)和资产总额(权重0.30)计算[11][12] - 计算公式: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12] 小型微利企业资格认定 - 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 需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13][14] 进项税额抵扣限制 -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 仅允许抵扣其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前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缴纳增值税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24][26] - 企业若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前已取得营业收入并申报纳税(如案例中93万元收入) 则其此前取得的购车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抵扣[24][26]
【涨知识】二手车经销企业看过来!一文解答销售二手车的增值税常见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8 01:31
二手车经销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可享受增值税减按0.5%征收的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1] - 二手车定义为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1] 二手车销售发票及增值税抵扣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具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功能 其"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 [1] - 二手车经销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1] - 买方若为一般纳税人 可由销售方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1]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需根据纳税人类型确定 具体填写方式可参考相关链接 [3]
漫解税收丨如何区分专票和普票?怎么正确开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11:44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可作为购买方(一般纳税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而普通发票(普票)除特殊情形外均不可抵扣 [2] - 专票与普票的开具需根据购买方类型及销售商品性质决定 [7][12] 开具专票或普票的客户类型判断 - 客户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专票或普票,专票可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3] - 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即使开具专票也无法抵扣,通常开具普票 [4] - 客户为个人消费者时,只能开具普票 [6] 开具专票或普票的商品类型限制 - 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得开具专票,除非另有法规规定 [9] -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非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时不得开具专票 [10][12] 政策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13] 核心总结 - 专票与普票的选择需综合客户资质及商品属性,规范开具以避免税务风险 [12][14]
员工出差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全攻略,一篇搞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8 01:41
员工出差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规则 开车出行 - 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取得的征税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1] - 通行政府还贷公路取得的财政电子票据不可抵扣 [2] - ETC预存通行费取得的不征税发票不可抵扣 [3] 乘车出行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需凭注明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客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除外) [4] - 长途客运手撕票因未注明身份信息不可抵扣 [5] 铁路出行 - 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高铁车票可作为抵扣凭证 [6] 飞机出行 - 航空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 取得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7] - 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 需注明"其他现代服务"的专用发票方可抵扣 [7] (注:文档8为政策依据列表 文档9为免责声明 均未包含实质性分析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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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甬税有声|改签费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0 12:59
税务抵扣政策 - 一般纳税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取得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中单独注明的改签费,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车票上列明的改签费,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范畴,适用2019年第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 [5] - 改签费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5] 政策依据 - 税务处理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 [5] - 政策明确将运输服务中的改签费纳入可抵扣进项税额范围 [5] 实务操作 - 企业需确保员工出差取得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中改签费项目单独列示 [4] - 税务部门确认该类型费用可直接适用现有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则 [5]
火车票退票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6 08:57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 火车票形式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2] - 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铁路运输企业根据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开具电子发票 [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进行用途确认 并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3] - 申报抵扣时需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3]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 [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5]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 [5] 其他相关税务问题 - 企业的购进项目并非全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 - 公司购买二手车取得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需进一步明确 [9] - 税务数字账户可用于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及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9]
网约车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0 09:15
网约车发票抵扣政策 - 网约车服务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其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票面信息与实际抵扣税款纳税人一致的 可按发票注明税额抵扣进项税 [1] - 自2019年4月1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2] 不同运输凭证的进项税计算方式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接按发票注明税额抵扣 [3]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 - 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 - 公路/水路客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 特殊场景处理 - 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4] - 航空退票费按6%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因其属于现代服务业征税范围 [5] - 奖励员工团队旅游机票属于集体福利 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6][7] 增值税进项抵扣禁止条款 -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运输服务不得抵扣 [8] - 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