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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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49
分红方案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其中本次分配0.17元/股,中期已分配0.16元/股 [1][2]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167,463,548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468,803.16元 [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未实施 [1] 实施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7日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日期为2025年6月5日 [1] 分配实施方式 -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 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 [2] - 未明确持有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发放给指定托管机构保管 [3]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为10%或免税 [3] - 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153元 [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153元 [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17元 [6] 其他信息 - 公司提供证券事务部联系方式0592-5897363供投资者咨询 [6] - 公告强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大东方: 大东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4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总股本873,775,437股参与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6,213,263元 [1][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每股现金红利按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为0.03元,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总数×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3)元/股,因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7日 [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2][3] 分配对象及税务处理 -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11,004,08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至1年按10%税负,1个月内按20%税负 [4] - QFII和R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27元 [5]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27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0.03元,自行纳税 [6] 特殊股东安排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 有限售条件股份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率代扣,解禁后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计税 [5]
航发动力: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49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97元(含税),总股本为2,665,594,23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562,641.09元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7日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包括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分别为20%(1个月内)或10%(1个月至1年) [3]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A股股票,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873元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873元,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退税 [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判断所得税缴纳,实际每股派发0.097元 [5] - 其他非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5] 股东会及联系方式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1] - 咨询联系方式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9-86152009 [5]
昊华科技: 昊华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16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8601元(含税)[1][3] - 以总股本1,289,999,62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952,791.32元[3]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6/27(A股)[3] - 最后交易日:2025/6/30(A股)[3] - 除权(息)日:2025/6/30(A股)[3] 分配实施办法 - 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3]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税务处理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计算(20%/10%/免税)[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25741元[6][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25741元[7]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5741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28601元[8]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3] - 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4] - 公司无自行发放对象[4]
地素时尚: 地素时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1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总股本476,763,28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8,198,840股后的468,564,442股为基数实施 [2]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4914元/股,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数×实际每股红利)÷总股本 [3]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 [1]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虚拟分红0.4914元/股,因无送转股,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3] 分红实施对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及大股东持股)由公司自行发放 [4] -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8,198,84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45元 [6] - 香港结算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符合税收协定者可申请退税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50元 [7]
博盈特焊: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54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9.09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1] - 中信银行江门分行为公司提供不超过7200万元的专项贷款用于股票回购 [1]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公司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30,113,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33,829,608.02元 [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 [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2562849元,除权除息参考价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 [2][3]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说明 - 根据回购方案规定,因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由29.09元/股调整为28.83元/股,调整公式为(29.09-0.2562849)÷(1+0) [3][4] - 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 [4] - 按回购资金上限8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约2,774,887股(占总股本2.10%);按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约1,387,444股(占总股本1.05%) [4] 其他事项 - 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4]
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54
东方证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为7,409,015,083股,对应除权参考价调整幅度为每股0.0992元 [1][2] - 分红实施涉及多类投资者税务处理差异,包括自然人股东、QFII、沪港通/深港通投资者等,税后实际派发金额从0.08元至0.1元不等 [3][4][6][7][8][9] 分配方案细节 - **差异化分红基数**:以A股总股本74.69亿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046.78万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74.09亿股 [2] - **除权计算**:不涉及送转股,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0992元/股 [2][3] - **关键日期**: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26,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27 [1][3] 分红实施方式 - **A股派发渠道**: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保管 [3] - **特殊股东处理**:申能集团等四大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 [3] - **H股安排**:沪港通/深港通投资者通过中国结算系统以人民币派发,税后每股0.08元(个人投资者)或0.1元(企业投资者) [7][8][9] 投资者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过1年免税,公司暂不代扣个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 [4] - **香港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可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0.1元 [7]
中红医疗: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54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388,571,5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7,142,899.50元 [1][2]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股本38,857,16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28,864,960股(含回购股份) [2][6]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2490793元,每股转增比例为0.0996317 [2] 股本变动情况 - 分红前总股本为390,007,800股,分红后增至428,864,959股 [6] - 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3,257,280股至35,830,080股,占比保持8.35%不变 [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后占比91.65%,总股本变动后各股东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6]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现金红利将于6月27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账户 [6] - 不足1股的转增部分按尾数排序派发,确保转增总数准确 [6] - 若总股本在预案披露日至登记日期间变化,将按比例调整分配总额 [3] 税务处理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实得2.25元(税后) [4] - 个人投资者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0.5元,1-12个月补0.25元,超过1年免税 [5] - 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份额按10%征税,内地份额实行差别化税率 [4]
电科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4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分配3,745,470.93元 [1]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税务处理规则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0.045元 [1]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1个月需补缴税款0.01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0.005元/10股,超过1年免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税率征收红利税 [1] 减持价格调整机制 - 首发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 - 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根据监管规则同步调整 [2] 投资者咨询渠道 - 咨询联系人袁磊,电话0512-68252194,邮箱zqb@eeti.cn [3] - 咨询地址为苏州市吴中越溪前珠路5号 [3]
六九一二: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32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1] - 若总股本在方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6.3元(税后) [1] 税收政策 - 个人投资者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元,持股1个月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7元,持股超过1年无需补缴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1]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未明确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股东承诺调整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8.79元/股 [3] - 调整依据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除权除息后复权处理的规定 [3] 其他信息 - 咨询联系方式包括公司证券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及联系人唐羚譞,电话028-87589023 [3] - 备查文件未具体列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