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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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5-12 14:47
交易概述 - 南京化纤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1] - 同时置出南京化纤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1] - 本次交易还包括募集配套资金 [1] 独立财务顾问职责 -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 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履行尽职调查 [2] - 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 核查承诺 - 核查意见是独立进行的 [2] - 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2] - 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2] -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已通过内核机构审查 [2] - 严格执行保密措施和风险控制制度 [2] 人员信息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任彦昭、陈泽、赵可汗 [3]
南京化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14:36
交易背景核查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1] 法规依据 - 核查依据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涉及连续12个月对同一或相关资产交易的累计计算规则 [1] - 明确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可豁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且同一交易方控制或业务相近的资产视为相关资产 [1] 核查结论 - 南京化纤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重组相关的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 [1] - 确认不存在购买、出售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南京工艺装备)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1][2]
南京化纤: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证券之星· 2025-05-12 14:24
交易概述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合规承诺 - 华泰联合证券及其经办人员承诺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 - 华泰联合证券及其经办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 华泰联合证券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 签署信息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耿玉龙和范蒙卓 [2] - 承诺文件由华泰联合证券签署 [2]
南京化纤: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5-12 14:24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 - 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 -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1]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2] - 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2] - 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2] 独立性说明 - 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2]
阳光诺和: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5-12 12:25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收购朗研生命100%股权 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交易合规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朗研生命属于医药制造业(C2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交易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25% 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 [2][3] - 标的资产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 发行价格确定为34.05元/股(按定价基准日前120日交易均价) [3][4]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除2,283.835万元和1,051.706万元出资额质押外无权利限制 相关方承诺交易前解除质押 [4][5] - 交易将形成"CRO+医药工业"协同 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避免主要资产现金化 [5] - 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实际控制人不变 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健全 [6][7] 交易效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交易整合研发与生产优势 促进研发品种落地和产能释放 形成新盈利增长点 [7][10][11] - 标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减少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7][8] -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获无保留审计意见 董事及高管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形 [8][9] - 标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 主营高端化学药品及原料药研发生产 权属转移无障碍 [9][10] - 协同效应显著:阳光诺和提升研发效率与降低成本 朗研生命优化生产工艺与质量 [10][11]
阳谷华泰: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6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阳谷华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波米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7类主体及其直系亲属 [1] 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 - **高管减持**:赵凤保(副总)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减持1,047,232股,柳章银(监事)减持489,974股,刘炳柱(董事兼副总)减持111,005股 [2][3][8] - **员工交易**:卢杰(员工)累计买入55,000股卖出34,000股,魏雪莲(员工)买入51,700股卖出28,700股 [4][11] - **关联方交易**:标的公司副总王冰父母王文果(买入326,200股卖出341,700股)、公位青(买入31,800股卖出34,600股) [12] 公司股份回购 - 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通过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7,286,84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18] - 自查期间新增回购1,551,840股,该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联 [19] 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 中泰证券及观韬律所认为相关股票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20] - 交易对方孟宪威累计买入929,800股卖出400,900股,承诺交易基于独立判断 [16]
慧博云通重组有无变数?仅小股东意向出让 增长质量差频遭股东减持“抛弃”
新浪证券· 2025-05-09 10:21
收购交易进展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宝德计算机控制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1] - 目前仅获得12.7637%少数股东意向转让 第一大股东霍尔果斯宝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2331%尚未参与交易 [2][4] - 交易对方包括天津宝诚煜创等7家合伙企业 其承诺将推动其他股东转让股权 但交易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2] 标的公司情况 - 宝德计算机是中国领先计算产品方案提供商 主营业务为服务器和PC整机研发销售 在ARM服务器市场排名第一 AI服务器市场TOP3 [4] - 公司2021年9月启动IPO辅导 目前已进行至第十四期 但前董事长在辅导期涉嫌违规导致ST中青宝被行政处罚 [4] - 2024年11月公司发生管理层变更 原董事长张云霞退出 由其子李逸龙接任 [4][5] 收购方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营收17.43亿元同比增长28.3% 但归母净利润0.66亿元同比下降20.45% 净利率从2020年9.63%降至6.91% [8][10] - 2025年一季度营收5.06亿元同比增长37.46% 归母净利润416.27万元同比骤降72.13% 净利率仅0.4% [10] - 应收账款占营收比持续攀升 从2022年34.87%升至2024年41.1% 显示营收质量恶化 [10] 股东动态 - 2025年10月将有大额限售股解禁 涉及40,001,000股 占总股本64.73% [7][8] - 2023年10月以来多个股东持续减持 包括贵州云力套现1.1亿元 宁波和易通达累计减持1549.94万股 绍兴友财汇赢减持200.56万股 [11][12] - 公司2022年10月IPO募资净额2.41亿元 较计划少1423.55万元 资金用于ITO交付中心和软件研发中心建设 [6]
节能环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08:39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环境科技100%股权及多家子公司少数股权 交易完成后环境科技和中节能石家庄将成为全资子公司 中节能保定等将成为控股子公司 [2] -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 环境科技100%股权评估价值为1075.57亿元 其他少数股权总评估价值为4.08亿元 最终交易作价与评估值一致 [3] -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及现金结合 中国环保获得股份对价968.02亿元(2,090,750,248股)和现金对价10.76亿元 河北建投获得全额股份对价40.84亿元(88,203,710股) [4]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30%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日均价80% [4] 交易实施进展 - 标的资产已完成全部过户登记 环境科技股权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过户 其他子公司股权在2023年5-6月陆续完成 [6][7][8] -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1.79亿股 总股本增至26.06亿股 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18日上市 [9] - 配套融资最终发行5.08亿股(29.99亿元) 发行价5.90元/股 7家机构获配 锁定期6个月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73亿元 [11][12][13][14] 业绩承诺履行 - 环境科技2024年承诺净利润13.76亿元 实际实现14.10亿元 完成率102.5% 未触发补偿义务 [49] - 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42.13亿元 补偿方式包括股份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及现金补偿 [45][46][47][48] 业务整合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环保装备和电工装备三大板块 2024年受托管理控股股东23家子公司以解决同业竞争 [51] - 2024年营业收入59.19亿元(同比降3.67%) 归母净利润6.05亿元(降14.49%) 经营活动现金流18.73亿元 [52] - 已完成组织架构重塑和制度流程梳理 推进业务渠道技术管理深度融合 [53]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明确 运作规范 [54] - 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正常 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 实际实施方案与重组方案无重大差异 [55]
促并购、鼓励企业境外上市!证监会放大招稳市场
搜狐财经· 2025-05-07 11:47
并购重组政策与市场动态 - 证监会将抓紧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指引,以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1][3][4] - 自2024年9月24日"并购六条"发布以来,沪深两市披露重组项目近1400单,同比增长40%,其中重大资产重组超160单,同比增长2.4倍[3] - A股并购交易市场持续活跃,跨界并购、海外并购等多样化案例增多,"硬科技"领域(如半导体、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并购占比大幅上升[4] - 大市值企业通过并购扩充产品布局、整合上下游,小市值企业借助买方资源加速研发,行业分化加剧[4]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支持 - 证监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支持(包括股、债、REITs等工具)[5] - 赴境外上市可帮助企业接触国际投资者、提升全球竞争力,香港市场政策环境优化(如"科企专线"、人民币交易推进等)[5][6] - A+H股布局趋势显著,香港作为国际化跳板可优化跨境资金运用,增强企业海外业务拓展能力[6] 中概股回归与市场影响 - 证监会将优化境外上市备案机制,支持优质中概股回归内地和香港市场,深化沪港金融合作(如人民币股票柜台纳入港股通)[7][9] - 中概股回归可改善内地与香港市场行业结构(增加互联网、科技、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比重),提升流动性和全球竞争力[7][8] -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创新制度(如港交所改革)为中概股全球化发展提供战略保障[9]
多项重磅资本市场政策即将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07 05:21
政策动向 -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基金与投资者利益绑定,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基金将少收管理费[3] - 将业绩跑赢基准、投资者盈亏等指标纳入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考核体系,推动行业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3] - 更大力度引入中长期资金入市,形成"回报增—资金进—市场稳"的良性循环[3] - 抓紧发布新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指引[3] - 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政策措施即将出台,增强市场层次、审核机制、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包容性[3] 科技创新债券 - 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4] - 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等品种[5] - 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以匹配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优化发行管理流程并简化信息披露[5] - 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体系[5] - 地方政府被鼓励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5] 市场改革方向 - 政策旨在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向早期、小型、长期和硬科技领域,激发科技创新动力[4] - 通过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和风险分散机制,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5] - 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增强科创板、创业板的市场适应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