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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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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被监管,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0-27 05:30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 - 违规行为涉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 但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 [1] -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公司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 [1] 投资者索赔相关安排 - 律师事务所向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等产品 并在2024年8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征集诉讼代理 [2] -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 [3] - 根据相关法律 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 赔偿责任范围包括投资差额 佣金 印花税等 [1]
海南华铁被监管,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0-14 02:05
公司重大合同终止事件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大黄蜂终止与杭州X公司签署的《算力服务协议》该协议原定期限5年预计总金额36.9亿元含税 [1] - 合同终止原因为协议所涉交易及设备的市场环境及供需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且协议签订以来未收到任何采购订单 [1] - 上交所就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相关事项向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发监管工作函 [1] 潜在投资者索赔法律背景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展开诉讼代理征集 [2] - 索赔条件暂定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10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2] - 律师提示行政处罚决定仍应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直接诉讼存在败诉风险 [3]
神奇制药-神奇B股被警示,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0-09 02:35
公司违规事实与监管措施 - 公司于2023年利用已停止投入的“基药宣传计划”套取销售费用44,838,280元 [1] - 公司通过员工个人账户向公司转账虚构应收款项回款 该应收款项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以此转回信用减值准备44,838,280元 [1]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 -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神奇制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对ZHANG TAO TA0、冯斌、陈之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投资者索赔相关安排 - 由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神奇制药/神奇B股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 [2] - 律师认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买入神奇制药/神奇B股股票或债券等产品 并在2025年9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2] - 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从首次买入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 [3] - 律师提示 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为直接诉讼依据存在败诉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仍应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
白银有色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0-09 02:32
事件概述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 涉嫌违法事实 - 公司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陆续购买30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投资在2019年未按期收回,直至2024年12月才收回本金及相关收益 [2] - 公司在2019年至2024年的年度报告中,仅在其他流动资产部分披露了该30亿元理财产品的期初和期末余额,但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2] 监管措施与法律后果 - 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上限罚款的行政处罚 [2] - 公司此前已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2]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3] 投资者索赔指引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征集条件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10日期间买入白银有色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9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 - 投资者进行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4]
南新制药被立案,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0-09 02:32
立案调查事件 - 南新制药于2025年10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中国证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立案 [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潜在索赔投资者范围为2025年10月1日前买入南新制药股票或债券等公开发行产品 并在2025年10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1]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相关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 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1] 法律依据与赔偿范围 -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 -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 印花税等 [1] 律师背景信息 - 供稿律师宋一欣为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自1992年起执业 专注于资本市场 证券市场法律服务及投资者权益维护 [3] - 该律师已为超过10000件证券诉讼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并编有多本相关法律书籍 [3]
星光农机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09-30 05:06
公司事件概述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在立案调查公告发布前,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1] - 公司证券简称为*ST星农,代码为603789 [1] 潜在法律后果与投资者索赔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1]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已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1] - 初步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9月27日前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并在2025年9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1] - 律师提示,最终索赔条件将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结论及相关法院的生效判决进行调整 [2] - 律师认为,尽管前置条件取消,但以立案调查通知作为直接诉讼依据存在败诉风险,行政处罚决定仍应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2] 诉讼相关程序信息 - 上市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侵权诉讼的进程,但可能影响进度,若进入破产程序则对诉讼进度影响较大 [2] - 投资者进行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2]
东方通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09-15 07:35
公司财务造假行为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1]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12.29% 虚增利润5222.79万元占利润总额34.11%[1]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13.25% 虚增利润5877.42万元占利润总额22.72%[1]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14.54% 虚增利润7948.22万元占利润总额30.35%[1]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17.68% 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占利润总额219.43%[1] 证券发行文件虚假记载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引用虚假财务数据[2] - 发行文件涉及2019年至2021年虚假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数据[2] - 本次发行股数106,024,096股 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92元[2] 监管处罚与立案调查 - 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永军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收到立案告知书[2] - 实际控制人黄永军于2025年8月9日因相同事由收到立案告知书[2] 投资者索赔机制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证券并在2025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3] - 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5] - 民事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 佣金 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3]
天圣制药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09-15 07:31
公司财务违规行为 - 天圣制药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9220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0.21% [1] - 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288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0.61% [1] - 通过泰泓公司套取工程款及长圣医药虚增中药材采购款设立账外资金池 [1] 关联交易披露问题 - 2017年未披露关联交易金额4.81亿元 占当期净资产15.08% [1] - 2018年未披露关联交易金额4863万元 占当期净资产1.49% [1] - 截至2017年7月24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金额3.29亿元 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5%且超3000万元 [1] 监管处罚与法律后果 -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认定公司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拟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 - 2025年1月9日公司及实控人刘群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 - 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主张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民事赔偿 [2] 投资者索赔安排 - 索赔登记时段为2018年4月23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5年1月9日后卖出或持有者 [3] - 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信息确认单及交易流水等材料 [4] - 行政处罚决定仍被视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4]
阳煤化工被行政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09-12 06:29
公司违规行为 - 原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在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未经公司同意直接划转公司账户资金11.26亿元至华阳集团账户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 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存在重大遗漏 [2] 监管处罚情况 -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华阳集团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 - 2025年6月25日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3] - 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 投资者索赔安排 - 索赔条件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等证券 并在2025年6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4]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 佣金 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4] - 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和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进行索赔登记 [6]
帕瓦股份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09-12 06:27
立案调查与监管措施 - 公司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 - 张宝另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 - 公司此前因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等问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 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 [2] - 具体问题包括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及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 [2] 投资者索赔与法律程序 - 潜在索赔条件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并在2025年3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3] - 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进行索赔登记 [4] - 行政处罚决定仍被视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