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被行政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违规行为 - 原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在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未经公司同意直接划转公司账户资金11.26亿元至华阳集团账户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 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存在重大遗漏 [2] 监管处罚情况 -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华阳集团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 - 2025年6月25日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3] - 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 投资者索赔安排 - 索赔条件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等证券 并在2025年6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4]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 佣金 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4] - 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和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进行索赔登记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