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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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1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常设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建议[1]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3名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1][2] - 设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主持会议 不能履职时需指定代行职责人员[2] 委员任职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届满可连任 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2]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需暂停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 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7]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2] - 负责对相关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2]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3] 决策程序机制 - 重大项目需经过意向上报 初审立项 对外洽谈 评审提交四阶段前期准备程序[4][5] -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 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3]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7] 会议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紧急情况下可经全体委员同意采用通讯方式[7] - 会议需保存记录十年 委员对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8] 附则实施规定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9]
天新药业: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1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4]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会议并主持工作 [4]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 对公司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清算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 研究公司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政策 管理目标及实施情况 [4] - 协助董事会识别评估ESG相关影响 风险与机遇 监督ESG工作实施 [4] - 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ESG相关披露文件 包括年度ESG报告 [4] 决策程序 - 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项目需由相关部门上报意向 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5] - 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 报委员会备案 [5] - 对外投资协议 合同 章程及可行性报告报工作小组评审 [5] - 工作小组评审后签发书面意见 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5] - ESG决策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管理日常运营中的ESG风险 协调推进ESG事宜落地执行 [8] - 工作小组负责收集 整理 编制ESG报告信息披露文件并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8]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由主任委员主持 [6] -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议 通过电话 微信等口头方式通知 [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8]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 [8] - 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8]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8] 附则规定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7]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9]
基蛋生物: 基蛋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14:19
核心观点 -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旨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提升重大决策质量[1]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1] -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1]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对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负责对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 决策程序机制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收集重大项目的意向和可行性报告[2] - 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后提出立项意见[2] - 组织评审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2] - 委员会讨论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工作小组[3] 议事规则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需提前2天通知委员[3]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 允许采用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方式[4] - 可邀请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4] - 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5] - 出席会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5] 实施细则效力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 -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后者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5] - 董事会负责解释细则 并根据后续法律法规及时修订[5]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0:29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及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1] - 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至少1名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任职期间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1] 委员会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议 确立战略制定程序基本框架 [2] - 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组织拟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 - 对重大投资 融资 担保方案及资本运作 资本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研究制订公司重组 股权转让 改制 并购及组织机构调整方案 [2] - 监督指导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检查事项实施情况 [2] 委员履职要求 -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书面意见报告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委员会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2] -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表达明确意见 因故不能出席需提交书面意见报告由主任委员代为陈述 [3] - 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须予以回避 [4]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召开 [2]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会议须制作记录 委员意见需明确记录 出席人员签字确认 [4] - 可邀请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3] 信息管理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需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 收集提供资料 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4][5]
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20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科学规划公司发展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1]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 [1]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2] -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委员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 -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 - 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 需尽快增补新委员 [3] 职责权限范围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3] 决策程序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相关资料 [5] - 公司有关部门上报重大项目的意向 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5] - 公司组织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报备战略委员会 [5] - 有关部门就立项项目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的洽谈 [5] - 公司组织评审并签发评审意见书 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6]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以电子邮件 传真 邮寄或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 [6] -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6] -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6] 表决与委托机制 - 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6]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6] - 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6] - 每名委员只接受一名委员的委托 每名委员只能向一名委员进行授权委托 [6] - 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6] 会议形式与记录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7] - 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采取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签等通讯方式召开表决 [7] - 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 并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向董事会呈报 [8]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为十年 [8] 保密义务与解释权 -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9]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9]
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09:17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 [2] 人员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2] - 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 - 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 - 委员人数少于2人时 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 [3] 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3] - 审议后形成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 [3] - 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会议 [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5] -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5]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 [5] - 会议通知可采用传真 电子邮件 电话 专人或邮件等方式 [5] - 采用电话 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时 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收到通知 [5] 议事与表决程序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7]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9] -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9] -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9] - 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 [9] - 决议应经过半数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9]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 依次表决的规则 [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顺序依次为同意 反对 弃权 [10] - 以通讯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 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10] 会议决议和记录 - 会议应进行记录 记录人员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10] - 除会议记录外 应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 [11] - 与会委员应代表本人和委托人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 [11] -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1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 [11] 附则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11] - 本议事规则与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后者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11] - 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12]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12]
苏利股份: 苏利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09:17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产生 [1][3] - 设主任委员1名 由委员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1][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需按规则补足人数 [2][6]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8] - 对须经董事会 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2][8]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8] 决策程序机制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收集重大投资融资意向 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2][10] - 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后签发立项意见书 并报委员会备案 [2][10] - 经对外洽谈后 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提交正式提案至战略委员会 [2][10]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由主任委员主持 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3][4] - 至少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3][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 [3][14] 会议管理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1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4][16] -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委员签名 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 [4][18]
苏州科达: 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8:11
核心观点 -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旨在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水平 增强核心竞争力 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性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2] 委员会设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设主任1名 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 [3]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3] -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委员会委员 [3] 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经营战略包括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 对ESG政策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 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战略与目标 [3] - 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 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应对措施 [3] - 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ESG相关报告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3] - 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 决策程序 - 公司设立战略与ESG工作组 负责ESG相关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5] - 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是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承担主体责任 落实ESG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5] - 委员会审议后形成会议决议报送董事会审议 [5] -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履行职责 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6]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 [7] - 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或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7] -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期限、议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日期等内容 [7] - 定期会议通知应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 临时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8]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8] - 委员与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 [8] - 会议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 [9] - 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签字 [9]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程、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 [9][10] - 会议档案由计划部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0] - 与会人员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1]
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31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完善治理结构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1][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委员及主任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3]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4] 委员会运作机制 - 会议召开需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全体董事1/3以上或2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 原则上现场召开 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3日前通知的要求[7][8] - 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 表决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可采用举手表决或通讯签字方式[8][9][10]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 出席人员 议程 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要素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10][11] 议事规则与权限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 需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及投票指示的授权委托书 连续两次缺席视为失职[8][9] - 委员会可要求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工作 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6] - 会议决议需制作单独文件 与会委员需签字确认 所有参会人员对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0][11]
双杰电气: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2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1]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1]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1] 委员任职机制 -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丧失委员资格[2] - 委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 - 委员人数减少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2] 职责权限范围 - 研究建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议案 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2]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2] - 对事项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书面意见[2] -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 决策程序规范 - 主任委员指定部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保证文件真实准确完整[3] - 主任委员审核文件后可要求更正补充 通过后召集会议[3] - 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呈报董事会 半数以上董事异议需书面反馈[3] 议事规则细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 由召集人主持 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3] - 原则上现场召开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 可采用记名投票 举手 通讯或其他表决方式[4] 会议管理机制 - 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4]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4]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 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4] -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4] 制度解释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