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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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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5-30 11: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注册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上市板块为上交所主板 [1]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开发、制造、销售及运营管理服务,同时涉及氢能产品、智能门锁等新兴业务 [1][2] -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40,601,181股,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上海哈茂持股57.65% [2] 财务数据 - 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8,339.92万元,同比持续下滑,2024年全年收入为45,782.49万元 [3] - 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2.50万元,2024年全年为-6,830.41万元,连续三年亏损 [3] -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7,768.6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238.48%,周转率仅为0.42次/年 [3][29] 行业与市场 - 公司面临公共自行车行业收缩风险,政府支持力度减弱导致业务规模下滑,2022-2024年系统运营服务收入占比超60%但持续下降 [26][27] - 氢能业务处于商业化前期,技术路线与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已完成全产业链布局并在多个城市运营 [34][35] - 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变化可能影响业务发展,公司需适应监管政策调整 [25][26] 发行方案 -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1,819,411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22] - 发行需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控股股东上海哈茂认购后将进一步巩固控制权,当前表决权比例为12.90% [31][32] 竞争优势 - 公司在公共自行车领域与政府建立深度合作,采用"固定站点停放+临时锁车"模式获得政府信任 [33][34] - 氢能技术布局领先,主导起草《氢能助力自行车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拥有全产业链研发生产能力 [34][35] - 研发投入持续,设有省级技术中心,参与21项行业标准制定,入选全球氢能产业发明专利排行榜 [34]
沃格光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0:3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终止2023年度定增事项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原因包括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1] - 该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3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2025年度定增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条件**: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2] - **发行规模**:拟发行不超过总股本30%的股份(上限67,043,1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5][6] - **定价机制**: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4]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机构及自然人,均以现金认购[3][4] - **限售期**:发行对象所获股份限售6个月,期间因分红送转新增股份同样受限[9][10] -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总额23.59亿元,其中15亿元通过本次发行覆盖,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充[6][9] 配套文件审议情况 - 监事会通过《2025年度定增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12][13] - 公司同步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5] 程序进展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10][11]
北方国际: 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2:08
公司监事会会议 - 北方国际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28日通过邮件发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 [1] -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3名,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正安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发行方案调整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调整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涉及发行数量等事项 [2] - 调整后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58) [2] 发行预案修订 - 会议通过《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 [2] - 修订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最新实际情况,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修订稿 [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会议通过《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 [3] - 修订原因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实际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修订报告 [3]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 会议通过《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 [3] - 修订涉及调整后发行方案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5-062) [3][4]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天音控股: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08:17
天音控股2023年度定向增发A股股票分析 一、发行方案核心要点 - 计划募集资金总额17 08亿元 用于营销网络建设、数字化平台、彩票研发、总部运营及流动资金补充[1][4] - 发行后总股本将从10 25亿股增至13 33亿股 稀释效应显著[2][3] - 采用三种盈利情景测算:2025年净利润持平/增长10%/下降10% 基本每股收益区间为0 02-0 03元[2][3] 二、募投项目业务协同性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扩大现有8万家门店分销体系 强化县乡镇渠道覆盖[5] - 彩票研发项目依托现有28省市业务布局 提供全产业链解决方案[5] - 数字化平台整合B2B商城、ERP等系统 提升终端销售和门店管理效率[5] 三、公司竞争优势 - 智能终端分销领域具备行业领先的渠道资源 形成成熟软硬件产品体系[5] - 彩票业务拥有自主研发能力 服务国内外多个彩票机构[5] - 管理团队包含终端分销、彩票研发等专业人才 实施人才梯队建设[5] 四、财务影响测算 - 情景一(净利润持平):扣非后每股收益-0 08元 总股本稀释30%[2][3] - 情景二(增长10%):扣非后每股收益-0 07元 净利润增至3430万元[3] - 情景三(下降10%):扣非后每股收益-0 08元 净利润降至2807万元[3] 五、实施保障措施 - 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建立专户存储和监管机制[6] - 优化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 提升整体经营效率[7] - 执行三年分红规划(2023-2025) 强化投资者回报[8] 六、相关主体承诺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8] - 控股股东深投控承诺不干预经营 遵守最新监管规定[8]
天音控股: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08:17
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进行审议,认为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1] 股票发行预案修订 -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未损害股东权益 [1][2] -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修订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2] 发行论证分析报告 -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未对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2][3] - 独立董事支持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3] 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 -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 公司针对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被独立董事认定为切实可行,相关主体已做出履行承诺 [3] - 独立董事认为该措施符合《证券法》等法规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一致性 -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肖幼美、熊明华、陈玉明)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 [4] - 所有议案均符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1][2][3]
兴齐眼药: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1:0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董事会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1] -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1] - 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3,604,683股) [5]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6]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118,423.2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5,000万元,占比100% [6] - 若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根据项目重要性调整投资金额 [6] 其他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7] - 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8][9] - 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0] -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 - 审议通过《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议案》 [11] 股东大会授权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制定发行方案、调整发行细节等 [12][13] 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拟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5]
兴齐眼药: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5-27 11:07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5月27日召开,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主持[1] 发行A股股票条件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1] - 该议案获3票同意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1][2] 发行方案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被认为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法律法规要求[2] - 方案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 - 议案获全票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 发行股票预案 - 公司编制的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内容可行且符合股东利益[3]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 方案论证分析 -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需求[4] - 报告充分论证了发行必要性、对象选择标准、定价原则及发行可行性[4] - 议案获3票同意,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细说明项目情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方向[5] - 募投项目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利益[5] - 议案获全票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6] - 议案获3票同意,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6]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 公司对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符合国务院及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7] - 相关主体已作出填补回报承诺,议案获全票通过[7] 授权办理发行事宜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7] - 议案获3票同意,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7]
广生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3 13:14
公司基本情况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436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肝脏健康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9,250,000股,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50.75% [30] -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00% [28] - 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叶理青及李国栋,合计控制公司40.89%表决权 [28] 本次定向增发方案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47,780,10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97,686.65万元 [12][1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13] - 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59,837.60万元)、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8,849.05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万元) [15][47] - 创新药研发项目包括GST-HG141 III期临床研究及GST-HG131联合GST-HG141 II/III期临床研究 [47] - 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将建设中药丸剂生产线并购买药品批文 [48] 公司资产与业务 - 公司拥有10处土地使用权和10处房屋所有权,其中9处已抵押 [32][33] - 持有558项国内注册商标和25项境外注册商标 [34] - 拥有131项国内专利和149项境外专利 [34]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31]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32] 法律合规情况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44][45] - 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有3,1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95% [2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质押股份31,390,000股 [29]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5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 [40] - 设有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 [41] -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决议合法有效 [4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2]
云中马: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0:25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4,000万元,用于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 [4][5] -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短期内每股收益摊薄,但中长期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4][6] - 公司已从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为募投项目做好充分准备,并制定了详细的填补回报措施 [6][7][9] 发行方案及财务影响 - 发行后总股本将从137,514,200股增至178,768,460股 [2] - 假设2025年扣非净利润同比变动+10%/0%/-10%,测算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1][2][3] - 2024年扣非净利润为80,169,430.38元,作为测算基准 [1] 募投项目详情 - 项目总投资64,000万元,建设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 [4] - 项目必要性:解决坯布产能瓶颈,实现DTY丝自产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6] - 项目合理性:符合产业政策,延伸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 [5][6] 项目实施基础 - 人员储备:已聘请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采用"以老带新"培养机制 [6] - 技术储备:拥有8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8项发明专利,掌握多项核心生产技术 [7] - 市场储备:70%DTY丝可自用,剩余30%及坯布产品凭借质量优势可拓展外销 [7] 填补回报措施 -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9] -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9] - 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9]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10] 相关主体承诺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干预经营、不侵占利益 [10]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与填补措施挂钩 [11] - 若违反承诺造成损失,相关主体愿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0][11]
云中马: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0:1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含通讯方式出席1人)[1] -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事项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 公司自查确认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全部资格条件[2] - 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3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发行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QFII、保险机构等)[3] - **定价机制**: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若遇除权除息将按公式调整(P1=P0-D或P1=P0/(1+N))[3][4][5] - **发行规模**:不超过41,254,26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亿元[5][6] - **锁定期**: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6个月,衍生股份(如送转股)需同步锁定[6] 募集资金用途 - 全部资金投向"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总投资10.47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4亿元[6] - 若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6] 配套文件审议 - 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三项文件,均需股东大会批准[7][8][9] -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9][10]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分红决策机制与长期回报策略[10][11] -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提出填补措施并获相关主体承诺[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