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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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91,198股 发行价格为38.2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元[1]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437,045.43元 较计划投入金额减少11,562,954.57元 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1][4]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两个项目:九洲药业(台州)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和瑞博(苏州)原料药CDMO建设项目[2][4] -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693,510,000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500,000,000元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488,437,045.43元[4] 增资方案具体内容 - 公司拟对九洲药业(台州)增资20,000万元 用于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5] - 增资完成后 九洲药业(台州)注册资本由17,500万元增至19,000万元 增资股本溢价18,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5] - 九洲药业(台州)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5] 增资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议案[7] - 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监事会认为增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7] - 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6] 增资目的与影响 - 增资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求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6] -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稳步实施[6] - 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6] 保荐机构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监管规定[7][8] - 增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8] - 保荐人对本次增资事项无异议[8]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04 19:0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2023年批准使用超募资金15,990.10万元投资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2024年实际使用12,190.80万元 [2] - 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2,000万元并已归还 [2] - 2024年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际使用3,000万元购买理财并已赎回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说明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投入6,000万元,不直接产生效益 [5] - 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2,000万元(含超募资金5,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5] 银行授信额度调整 - 2025年4月获批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2.56亿元 [9] - 2025年8月拟新增授信额度14亿元,总额提升至26.56亿元 [10] - 新增授信银行包括平安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等 [10]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8月21日召开,审议12项特别决议事项 [15][18]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21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台州 [16][17]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 计划于2025年8月15日15:30-16:30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举行 [33] - 董事长王友利及财务负责人于玲娟将参会 [33]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最新法规修订《公司章程》,涉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35]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35]
史丹利: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47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类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1]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承诺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投向,并完整披露使用情况[2] - 董事及高管需监督资金规范使用,禁止协助变相改变用途,违规者需承担相应责任[2][4] 募集资金存放要求 - 募集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不得与非募集资金混用,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3][8] - 公司需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人等条款[3][9]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若银行三次未履行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3][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限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证券投资、财务资助或高风险交易,不得质押或委托贷款[4][5] - 资金使用需防止关联方占用,发现占用需及时追回并披露[5] - 每笔资金使用需经部门申请、财务审核及总经理/董事会审批,超授权范围需报董事会[5][6] 投资项目监管 - 项目进度需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若因不可抗力延迟需说明原因[6]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6][14] - 变更实施地点、使用节余资金或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涉及股东会标准的需股东会批准[7][8][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限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9][17] - 现金管理需公告资金基本情况、闲置原因、产品风险控制措施及保荐人意见[9][1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操作,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0][11]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或现金管理,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批结项[12][23] - 投资新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合理性及回报率,涉及关联交易需履行额外程序[12][24] 资金投向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视为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审慎选择新项目并分析可行性[13][14][26] - 合资实施项目需确保公司控股,收购关联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14][28] 监督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配合保荐人督导[15][16] - 会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7][18]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交易所[18][19]
丰立智能: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5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7,213.3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340.25万元后募集资金为61,873.05万元,另减除发行相关费用2,694.27万元及预付承销保荐费18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990.10万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9日到账,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2号)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759.68万元,初始存放金额61,873.05万元与实际净额差异2,882.95万元系发行相关外部费用 [4]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58,158.96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58,990.10万元差异831.14万元,主要原因为设备尾款尚未支付 [7][10] - 超募资金15,990.1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 [6] -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台州分行)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完毕,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 [4] 项目延期情况 - 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造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5]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5][9]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8] 资金管理运作 - 公司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至专户 [9] - 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赎回 [9] - 不存在募集资金对外转让、置换或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8][9]
利柏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5.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34.37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9,481.0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为75,000万元 [2][3] 借款安排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74,434.37万元及相应收益向南通利柏特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1][3] - 借款期限为五年,利率参照五年期以上LPR确定,南通利柏特可根据经营情况分期、提前偿还或续借 [3] - 借款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提供,且仅限于募投项目使用 [3] 借款对象情况 - 南通利柏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 - 截至2024年底,南通利柏特资产总额34,687.06万元,负债总额14,690.45万元,净资产19,996.61万元,2024年营收0元,净利润-503.39万元 [4]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南通利柏特资产总额56,259.23万元 [5] 借款目的及影响 - 借款旨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5] - 公司对南通利柏特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5] 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借款议案 [5][6] - 保荐机构认为借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6]
长华化学: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2,537,500元,发行3,5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5.75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851,450,471.70元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5,059,369.81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4,345,219.18元 [3] - 募集资金存储于多家银行账户,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初始存放金额合计人民币851,450,471.70元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已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51,633,283.81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014,635.06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人民币2,749,367.79元 [3] - 公司于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21,347,500元,其中营销网络建设投入1,347,500元,偿还银行贷款120,000,000元,后续已用募集资金置换 [8]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和33,000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9][10]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24年4月变更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4,382.24万元及超募资金29,913.54万元,总投资34,295.78万元 [4] - 2024年4月将"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节余资金1,820万元用于"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5][6] - 2025年6月增加"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长华连云港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增加江苏省连云港市 [7] 募投项目经济效益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2023年实现收入1,999.65万元,2025年1-6月实现收入39,572.17万元,累计实现收入172,652.80万元 [12][14] - 该项目2023年实现收益1,999.65万元,2025年1-6月实现收益1,341.41万元,累计实现收益4,849.62万元 [12][14]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产生经济效益 [14] 项目投资规划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投资331,377万元建设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等,二阶段投资254,872万元建设9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等,总投资586,249万元 [4] -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建设期为2024年至2029年 [4]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投入503.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496.16万元,增加实施主体以优化资金结构和提升管理效率 [7]
长华化学: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5.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2,537,5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851,450,471.70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825,059,369.81元,已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51,633,283.81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184,345,219.18元 [1] - 募集资金存储于多家银行账户,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初始存放金额合计851,450,471.70元,截止日余额合计184,345,219.18元 [1]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使用全部募集资金4,382.24万元及剩余超募资金29,913.54万元,共计34,295.78万元投资新项目 [2][3]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建设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等,二阶段建设9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等,项目合计预计总投资586,249万元 [4] - 公司超募募投项目"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结余资金1,820万元用途变更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5] - 公司原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增加 [6] -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1,347,500元,其中营销网络建设1,347,500元,偿还银行贷款120,000,000元 [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8,014,635.06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749,367.79元,共计10,764,002.85元 [7]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2023年度实现收入39,572.17万元、收益1,999.65万元,2025年1-6月实现收入39,572.17万元、收益1,341.41万元,累计实现收入172,652.80万元、收益4,849.62万元 [8]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效益计算 [8] - 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扩大销售规模、改善资产负债率和增强经营能力 [7]
伯特利: 伯特利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证监会核准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2亿元 发行数量28,020,000张 每张面值100元 [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0亿元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管理 [2]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 - 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2亿元 调整后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7.90亿元 [2] - 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项目调整后投入2.26亿元 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项目投入2.26亿元 [2] -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调整后投入3.11亿元 墨西哥轻量化零部件项目投资总额1.65亿美元(按1:7汇率折算)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入8.07亿元 [2] 子公司资金分配方案 - 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分配4.29亿元 用于EMB、线控底盘及EPB建设项目 [3] - 向威海伯特利分配2.45亿元 专项用于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 [3] - 向墨西哥子公司分配5.92亿元 用于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200万件制动钳项目 [3] - 资金将采取增资或借款形式分批拨付 借款期限与项目建设周期匹配 [3] 子公司经营状况 - 伯特利电子2024年总资产14.11亿元 净利润1.66亿元 2025年Q1净利润4414.56万元 [4][5] - 威海伯特利2024年总资产16.30亿元 净利润2.34亿元 2025年Q1净利润5625.40万元 [5][6] - 墨西哥子公司2024年总资产11.22亿元 当期亏损1.18亿元 2025年Q1亏损736.09万元 [6][7] 资金监管与决策程序 - 公司将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确保资金专项使用 [8] - 该事项经2025年7月30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未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 [8] - 保荐机构确认该操作符合监管规则 不存在资金用途变更或股东利益损害情形 [9]
思泉新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6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00,751,114.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3,371,166.95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发行价格为每股41.66元,共计发行14,420,334股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120,118.50元,存放于四家银行专用存款账户 [1][2]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21,425,126.40元,支付发行费用5,370,754.73元 [2] - 获得利息收入2,652,466.08元,理财收益1,456,113.62元 [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0元(分两次各1,800万元) [2][3]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元,其中8,000万元尚未归还 [6]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57,425,126.40元,尚未使用资金75,946,100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4.24% [6] 超募资金运用 - 2023年11月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2024年10月再次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 2025年4月决定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439.31万元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3] 募投项目具体实施 -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1,849.67万元 [8][9] -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3,305.63万元 [8][9] - 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2,439.31万元 [8][9] - 所有募投项目均未发生变更或对外转让情况 [3][7] 资金管理运作 - 2023年11月批准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 - 2024年10月批准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均已到期并归还至专户 [5] - 2024年7月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 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承诺达产后年均净利润7,131.63万元 [9] - 所有募投项目均处于建设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产生效益 [9] -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生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9]
晶华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4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62.9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047,987,200元 扣除发行费用127,450,183.35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920,537,016.65元 资金已于2022年7月26日全部到位[1]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智慧健康医疗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7月 工控仪表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高精度PGA/ADC等模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实施[2][3][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晶华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并增加智能家电控制芯片的开发设计研究内容[5]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5,000万元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仍为75,000万元[3][5] 募集资金借款安排 -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晶华智芯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借款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5] - 借款利率参照一年期LPR确定 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6] - 借款将存放于晶华智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仅限用于募投项目建设[6] 借款对象财务情况 - 晶华智芯2024年末资产总额4,353.70万元 负债总额1,105.22万元 资产净额3,248.48万元[7]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110.20万元 净利润-51.52万元 扣非净利润-70.74万元[7] - 2025年一季度末资产总额5,251.15万元 负债总额1,969.53万元 资产净额3,281.62万元[7]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90.42万元 净利润33.13万元 扣非净利润32.94万元[7] 资金管理及风控措施 - 公司 晶华智芯将与保荐机构及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8] - 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使用募集资金 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8][9] - 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9]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借款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9][10] -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9][10] - 保荐机构对本次借款事项无异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