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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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马科技: 皇马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2:13
公司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10:00-11:00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进行 [1][4] - 投资者可提前于2025年8月28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huangmazqb@huangma.com提交问题 [2][4] - 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王伟松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孙青华 及三位独立董事钟明强 朱燕建 卢建波 [1] 投资者参与方式 - 会议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开展 投资者可实时参与互动交流 [2][4] - 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内容及主要讨论情况 [2] - 公司联系人孙青华 联系电话0575-82097297 邮箱huangmazqb@huangma.com 负责本次业绩说明会相关咨询 [2] 会议召开背景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次说明会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1] - 会议将重点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1] - 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1]
深天马A: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2: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完善治理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等活动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2] 信息披露与沟通内容规范 - 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通俗易懂[3] - 投资者关系活动仅以已公开信息为交流内容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若不慎泄露需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披露信息 经营管理 ESG信息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等九大方面[3][4] 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邮箱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4] - 公司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联系电话和邮箱 并开设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用于咨询和投诉处理[4] - 允许安排现场参观和座谈 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并要求调研机构出具证明和签署承诺书[5] 调研管理与记录要求 - 公司对调研过程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具备条件时可录音录像[5] - 建立调研事后核实程序 要求调研机构在发布研究报告前告知公司 若发现错误需要求改正或对外公告[5][6] - 发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 需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并禁止调研机构在公告前买卖公司股票[6] 股东会与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 公司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包括网络投票方式 并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6]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 现金分红和重大事项说明会 原则上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6][7] - 投资者说明会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会前开通提问渠道并对关注问题予以答复[7][8] 互动易平台管理规范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提问不得替代信息披露 不得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9] - 回复需公平 及时 客观 不得使用误导性语言 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9] - 互动易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核实 董事会秘书审核 特别重要时报董事长审批[10] 投资者诉求处理与支持 - 公司积极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调解纠纷 并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的首要责任[11]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避免以有偿手段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11] 组织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其他董事和员工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2]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相关工作[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及对公司与行业的全面了解[12][16] 禁止行为与档案管理 - 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或对股价作出预测承诺[12][13]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包括活动记录 交流内容和未公开信息泄密处理情况等 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4][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后需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官网刊载 包含参与人员 交流内容及是否涉及应披露信息等[14][1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创力集团: 创力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2 11: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沟通 提升诚信度和竞争力 实现价值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增进投资者认同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1]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 - 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 [2] -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保障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2][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3][4]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不得以交流代替信息披露 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 [4]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 包括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 [4] - 利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 [5]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 由专人负责 保证畅通和反馈 [5] - 安排投资者 基金经理 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 座谈沟通 合理妥善安排过程 [5] - 接受调研时妥善开展接待工作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等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5]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要求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 并签署承诺书 [6]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 签字确认 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 [6]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研究报告等文件前知会公司 发现错误或未公开重大信息需改正或公告 [6] - 通过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 [7]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7]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 [7] - 投资者说明会需事先公告 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 现场召开需网络直播 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 [8] - 在特定情形下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如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交易异常波动等 [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 [9]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各项活动 [9] - 处理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责任 依法处理及时答复 [9]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不以有偿手段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 必要时适当回应 [9]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 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并回复咨询 投诉和建议 [10] 工作组织与实施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 [10]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 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10] - 可制订投资者关系工作细则和工作规范 [10]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 专业知识结构 沟通协调能力 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10][11]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沟通联络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和建议 管理渠道和平台等 [13] -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 发布误导性信息 选择性透露信息等 [12] - 定期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 [12]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记载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等情况 [12] - 档案按方式分类 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等文件资料存档妥善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4]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5]
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0:1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投资者沟通 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 [1] - 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禁止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性信息 [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包括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基础 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 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3][4]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沟通及诚实守信 [4]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 误导性内容 或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 [2][3] 管理内容与沟通方式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及监管机构等 [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 股东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 公司网站及电话咨询等 [5]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股东权利行使等 [5]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4] - 从业人员需熟悉公司全面情况 证券法规 并具备沟通协调能力 [6]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沟通活动 处理投资者诉求及维护投资者关系平台 [6] 自愿性信息披露与保密要求 - 公司可自愿披露法规要求外的信息 但需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并提示风险 [7] - 需避免选择性披露 确保所有投资者在同等条件下获取信息 [7] -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 防止泄密和内幕交易 [9] 投资者活动记录与说明会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后需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记录 包括参与人员 交流内容及演示文稿等 [8] - 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准 终止重组或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等 [8][9] - 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 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 [9] 制度实施与培训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但需经授权方可代表公司发言 [7] - 公司需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 提升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 [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0]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8-22 09:21
核心观点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 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治理水平 并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 委员需熟悉法律法规及行业情况 具备诚信原则 沟通协调能力 专业知识及经验 [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由董事会补足 [7] 职责权限 - 负责统筹资本市场定位与投资者关系体系长远发展 制定与公司整体战略协同的管理规划 提升投资者价值认同 [9] - 向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划 审慎评估分红政策 股份回购 再融资等重大事项 平衡股东回报与长期发展需求 [9] - 董事会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 负责统筹协调具体事务 包括信息披露 改善投资者关系方法 回答咨询 组织沟通活动等 [10] - 召集人负责召集会议 审定签署报告 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1] - 委员需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保密会议事项 [12]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由召集人或委托委员主持 [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4]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 通讯表决等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 [15]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不能出席时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 独立董事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 [15]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6]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议案及表决结果及时上报董事会 [17][18] 附则 - 条例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9] - 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1]
迈为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总则 - 制定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了解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2] - 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2][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 - 通过信息披露和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 -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和规范运作 [3] - 提高公司透明度并改善治理结构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和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新闻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 [3] - 工作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ESG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九大方面 [3][4] - 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 [4]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箱 保证畅通并及时更新信息 [4]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平台 [4] - 可安排现场参观和座谈 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和未公开重大事件 [4][5] - 通过路演和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情况并听取建议 [5]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通俗易懂 [5] -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包括网络投票方式 [5] - 在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征询意见 [5] 投资者说明会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和重大事项说明会等 [6] - 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出席 否则需公开说明原因 [6] - 需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说明会情况 鼓励采用网络直播方式 [6] - 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下必须召开说明会 [6][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并可采用视频等形式 [7]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 [7][8] - 与投资者发生纠纷时应积极配合调解 [8]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 依法及时答复 [8]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不以有偿手段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 [8] - 及时关注媒体宣传报道并必要时予以回应 [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和实施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 管理渠道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等八项 [8]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 证券事务办公室为专职部门 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9]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 发布误导性信息 价格预测承诺 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等八类行为 [9][10] - 从业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和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的素质 [10] -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信息并及时反馈 [10] - 可定期开展系统性培训 [10]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采用文字图表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 保管期限三年 [10][11] 附则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 修改时亦同 [1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1]
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8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信息披露外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1] -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1] -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1] - 诚实守信原则 投资者关系工作客观真实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1] - 高效低耗原则 选择沟通方式时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1] - 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实现双向沟通良性互动 [1]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 包括发展方向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 [2]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 - 依法可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 [2] - 依法可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重大投资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管理层变动大股东变化 [2] - 企业文化建设相关信息 [2] - 公司其他相关信息 [2] 投资者沟通方式 - 投资者见面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参观访问 [3] - 网络平台邮寄资料电话咨询 [3] - 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深入广泛沟通 特别注重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2]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业务负责人 [4]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管理事务 [4] - 证券部职责包括采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信息 了解重大事项 [4]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网络沟通平台 专人负责解答问题 [4] - 组织投资者见面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活动 [4] - 拟定修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4] - 调查研究投资者关系状况 跟踪关键指标 撰写研究报告 [4] - 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 [4] - 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 引导媒体报道 [4] - 跟踪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 [4] - 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保持接触 [4] - 与其他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门专业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保持合作交流 [4] 内部协作与人员要求 - 其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证券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 [5] - 证券部应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5] - 除非明确授权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5] - 证券部员工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 [5] - 熟悉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和各种金融产品 [5] - 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品行诚实信用 有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5] - 具备较强写作能力 能撰写年报半年报季报及新闻稿件 [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纵横股份: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4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 保护投资者权益 建立长期稳定关系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 需符合法律法规 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制度 [3] - 平等性原则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3] - 主动性原则 主动开展活动 听取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3]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 规范运作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全面了解 [4] - 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4] -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 -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 [4] -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4]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 [7] -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7]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其他相关信息 [7] 投资者沟通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开展 包括官网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等 [6] - 利用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等方式 [6][11] - 提供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由专人负责 保证畅通 [8]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开设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 收集答复咨询 [9] - 安排现场参观座谈 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10] - 采用互联网提高效率 降低沟通成本 [4] 信息披露要求 - 严格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12] - 为股东会提供便利 包括时间地点方式 提供网络投票 [13] - 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广泛征询意见 [13] 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14] -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 [14] -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 否则公开说明原因 [14] - 需事先公告 事后披露 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 [14]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等情形必须召开 [15]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等 [16] - 提前征集提问 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 [16] 投资者权益支持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活动 [17] - 积极支持调解组织调解投资者纠纷 [17] 投资者诉求处理 - 公司承担处理首要责任 依法及时答复 [18] -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避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 [19] - 关注媒体宣传报道 必要时适当回应 [19] 组织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制定制度检查考核 [20]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 [21] - 证券投资部为职能部门 控股股东等提供便利条件 [21]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 管理渠道平台等 [22]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信息 预测价格等 [23] -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言论 [24] 人员素质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组织培训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 [25]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 了解公司及行业 [26]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采用文字图表声像记录活动 [2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修改亦同 [28]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 证监会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执行 [2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30]
映翰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3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现有投资者、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需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和便利 [4]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途径程序、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 [5]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咨询投诉建议,及时发布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5]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5]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实行预约制度,由公司统筹安排,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专人回答问题并记录沟通内容 [6] - 公司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6]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董事长或经理应当出席,不能出席应公开说明原因 [6]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可自行选择现场网络等方式,拟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召开的,应在说明会拟召开日的十个交易日前联系具体事项,确有必要可不受十日限制 [7]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内容,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交流互动效果 [7] - 公司存在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后终止重组、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核查发现未披露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等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7] - 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在拟召开日前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类型、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信息、参与方式、提前征集问题互动渠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7]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承办落实,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10] -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信息并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 [1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组织投资者沟通联络活动、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建议定期反馈、管理运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平台、保障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变动情况以及开展其他改善投资者关系活动 [11] - 公司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12]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归集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12] - 公司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增强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12][13]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信息、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未授权代表公司发言、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影响证券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13]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 - 公司应通过上证e互动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处理投资者提问,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分析说明答复,对于提问较多或重要问题应汇总梳理提交"热推问题"栏目展示,但不得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进行回答 [14]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通过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14] - 公司应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收集信息及其他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依法履行媒体报道信息引发或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14]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尽快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汇总发布投资者说明会、证券分析师调研、路演等活动记录,包括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是否涉及应当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文档等附件以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5] - 公司应建立完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以及其他内容 [15]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15]
千方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35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活动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2] - 制度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强调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基础 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3] - 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如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等)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确保信息传递的合规性、平等性及诚实守信原则 [5][10][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所有活动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自律规则 以已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 [3][7]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和便利 [5] - 主动性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应诉求 [5]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5]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拟定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沟通活动 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及建议 [5] - 管理投资者关系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 [5]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及构成变动 开展改善投资者关系的活动 [5] 信息披露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需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不得早于指定渠道 [6] - 自愿性信息披露需与法定信息一致 不得误导投资者 预测性信息需明确依据并提示风险 [9] - 禁止以投资者关系活动替代正式信息披露 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立即公告 [9][10] 投资者关系活动管理 - 股东会:为中小股东参与创造条件 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会后一天内公布自愿披露信息 [10] - 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及时更新内容 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 避免转载第三方分析报告 [10][11] - 分析师会议及业绩说明会: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 采取公开或网上直播方式 禁止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 [11][13] - 单独沟通与现场参观:平等对待投资者 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安排专人陪同并培训接待人员 [14][15] - 电话咨询与互动平台:设立专线电话和互动易渠道 及时回复提问 保证信息公平性 [15][16]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与机构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证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及培训 [7][8] - 定期对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增强合规意识 [8] 自愿性信息披露要求 - 可自愿披露与经营状况、战略规划相关的信息 但需与法定信息一致且提示风险 [9] - 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更新 对未完结事项持续披露至结束 [9] 相关机构与个人管理 - 投资者关系顾问:可聘请专业机构处理媒体关系、培训等事务 但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报酬以现金支付 [16][17] - 证券分析师与基金经理:禁止提供未公开信息 要求调研机构签署承诺书 禁止资助其工作 [17][18] - 新闻媒体:重大未公开信息不接受采访 区分宣传资料与独立报道 [18] 从业人员要求 - 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熟悉公司治理及财务会计法规)、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需董事会批准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