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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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快讯· 2025-04-22 11:40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单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 [1] - 公司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80% [1] - 公司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40% [1] - 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20% [1]
郑中设计:2025年至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快讯· 2025-04-21 12:53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1] - 公司强调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平衡投资者回报与长远可持续发展 [1] - 现金分红为优先分配方式,若增长快速可结合股票或现金股票混合方式分配 [1]
溢多利: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快讯· 2025-04-18 13:16
公司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以完善分红机制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1] - 分红方式包括现金或股票分配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且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1] - 现金分红间隔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 [1] -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利润分配的百分之二十 [1]
华友钴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快讯· 2025-04-18 11:49
华友钴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连续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 [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 [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 [1] -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 [1]
常熟汽饰:未来三年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20%
快讯· 2025-04-18 08:46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董事会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1] - 未来三年将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 - 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1] -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配 [1] - 若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应达到20% [1]
同飞股份: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净利润10%
快讯· 2025-04-17 08:47
文章核心观点 同飞股份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方式及条件 [1] 分组1 - 分红规划内容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 [1] - 有条件时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1] - 经营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股票股利有利全体股东利益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可提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3-31 22:45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4月18日14点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的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 [4]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6] - 议案1和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包括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 无特别决议议案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事项 [7] 董事会决议内容 - 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应对铝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制度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 [22] - 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稳定分红机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 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通知已同步披露 [24] 股东参会及登记要求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可现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提供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材料 [10][14] - 法人股东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需本人或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登记 [14]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6:00,可通过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材料 [14]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预计半天,现场参会人员需携带证件原件 [15][16] - 联系方式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电话/传真028-82255381,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17]
双乐股份: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证券之星· 2025-03-25 14:1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并建立差异化分红机制 结合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动态调整分红比例 [1][2][3]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 且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4] - 分红政策考虑因素包括盈利规模、现金流、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及融资环境等 并设置利润分配审议程序和监督机制保障执行 [1][2][5][6] 分红规划原则 -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 兼顾股东稳定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 [1][2] - 利润分配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并保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1][2] 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具备条件包括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2] - 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分红占比最低80%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分红占比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分红占比最低20% [3][4]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或购设备支出达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 或达总资产30% [4] - 可分配股票股利条件包括利润持续增长、股本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且董事会认为合理 [4] - 利润分配频率为至少每年一次 可实施中期现金分配 [4] 审议程序与监督 - 董事会需论证分红方案合理性 形成专项决议提交股东大会 并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 [5] - 调整分红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论证 独立董事审议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且提供网络投票 [6] - 监事会监督利润分配 并对分红合规性、决策程序完备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进行专项说明 [6][7] 规划周期与修订 - 规划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 根据实际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需经董事会提交议案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7]
久量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2:5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11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刘霄参加现场会议曾怿刘竞妍参加通讯会议[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1] 审议通过事项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3] -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4][5] 需提交股东大会事项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 监事2024年度薪酬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信息披露安排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2[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告编号2025-014[5]
海光信息(688041)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2-28 11:30
时间规划 - 未来三年为2025 - 2027年[1] - 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5] 投资与支出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特定标准属重大投资[6] 利润分配 - 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2]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5] -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