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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306家小微企业通过“认证贷”获融资贷款83.35亿元
搜狐财经· 2025-11-20 03:37
新闻发布会概况 - 河南省于11月20日举办2025河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1] “认证贷”融资产品 -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中行河南省分行开展“认证贷”工作,产品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授信 [3] - “认证贷”创新性地将认证证书的“信用价值”与金融服务相结合 [3] -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306家小微企业通过“认证贷”获得融资贷款83.35亿元 [3] - 该产品于2025年6月6日正式签约上线 [3] 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推行“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企业信用“免申即办”“即申即办”快速修复 [3] - 截至10月底,共为59.77万户经营主体实施信用修复90.69万条次 [3]
企业办理信用修复要少跑腿
经济日报· 2025-11-17 22:42
核心观点 - 七个城市签署合作协议,构建新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旨在解决企业信用异地修复难题,通过信息共享、材料互认、结果互用提升效率 [1] - 该机制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特征,是规范市场秩序、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关键环节 [1] - 机制通过统一标准、利用技术确保材料跨区域核验,目标是实现“一次申请、全国通行”,为企业减负 [2] 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 - 直接解决交通运输企业因手续材料标准不同、注册地与处罚地不一致导致的跨区域补办证明繁琐问题 [1] - 帮助企业避免在处罚地和注册地之间来回奔波,有效缩短信用修复周期 [1] - 保障跨境物流效率,使跨境电商企业可通过跨区域协同机制完成信用修复 [2] 对建筑及金融行业的影响 - 建筑公司可实现异地信用修复,避免影响在其他地区的投标资格 [2] - 银行在针对外地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时,可通过处罚修复结果互认避免重复限制融资 [2] 机制实施的基础与手段 - 统一《守信承诺书》、《修复申请表》等核心文件的填报和审批标准,放宽跨区域补办限制 [2] - 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确保材料可跨区域核验,建立全国信用修复清单 [2] - 通过搭建技术平台、拓展协同领域、推动结果互认来共建新型监管机制 [2]
合规经营小贴士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规,分数是涨还是跌?还有信用守护攻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9 14:00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范围 - 社会保险费纳入信用评价的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3] - 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的项目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影响信用评分的缴费行为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或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每次扣5分 [3]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或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均扣11分 [3]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按月计算扣2分 [3] - 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或应收不收税费款,按次计算扣5分 [3] - 经营主体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年的,不予评A级 [3]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的,按次计算扣3分 [3] 信用评价新规特点 - 新规起评分更高,系统中已有缴费信用信息且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缴费信息齐全的企业,起评分从90分提升至93分 [4] - 扣分更合理,同一月份内多税费种逾期申报行为由“按税种按次扣分”优化为“单月合并计次扣分”,扣分从原20分降至仅扣5分 [4] 信用修复机制 - 失信行为已记入信用评价结果的,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一般在次年2月底前)申请修复,需填写申请表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4] - 失信行为尚未记入年度评价结果的,无需申请,税务机关将在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 [5] - 轻微失信“极速修复”:3日内纠正失信行为可100%修复扣分分值 [5] - 欠缴税费“渐次修复”:欠缴后3日至30日内补缴按80%修复(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内100%修复),30日至90日内补缴按60%修复,90日后补缴按40%修复 [5] 税费申报缴纳安排 - 申报缴纳的税费项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 [9] - 同时申报的基金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10] - 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需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 [10] 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 [11] - 2025年预收202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年400元 [12]
信用修复政策不是征信洗白
经济日报· 2025-11-04 22:21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 对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 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1] - 该政策计划在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技术准备后 于明年年初执行 [1] - 政策聚焦疫情以来非主观恶意违约群体 以小额已结清违约信息不予展示为核心设计 [3] 对个人的影响 - 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 终生受限"的困境 避免因一次失误在贷款 求职 租房 出行等多方面长期受限 [2] - 为非恶意失信且已积极改正的个人提供机会 激励其主动偿还欠款 处理历史遗留信用问题 [2] - 帮助受影响者重建信用 重获金融服务 释放其消费潜力和创业活力 [2][3]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 鼓励借款人修复信用本质上是鼓励其归还逾期债务 有助于银行收回逾期贷款 改善资产质量 [2] - 金融机构将已修复信用的"前失信人"重新纳入服务范围 有望扩大有成长潜力的客户群体 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2] - 倒逼金融机构跳出单一信用记录评估模式 [1] 政策定位与社会意义 - 政策是兼具温度与精度的治理创新 是信用修复"一件事"的重要组成部分 将信用修复转化为民生实惠 [1][3] - 政策并非"征信洗白" 是有条件 有程序 有时限的过程 需与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骗局严格区分 [3] - 体现信用体系建设从"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的转变 是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 [4] - 政策核心目标是教育和救济非恶意失信群体 需防范道德风险 修复门槛 条件和审查流程需精准严格 [4]
个人征信修复新政将落地,符合条件的逾期记录不予展示
第一财经· 2025-10-30 12:42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研究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计划于2026年初正式执行[1] - 政策针对新冠疫情以来违约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下且已全额归还贷款的个人,其相关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1] - 该政策旨在回应后疫情时代个人信用修复需求,为“非恶意”违约且已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提供“重置”机会[1][3] 政策实施条件 - 成因限定为新冠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仅覆盖疫情期间因客观环境导致的逾期行为,排除恶意拖欠等道德风险情形[2] - 设置“小额”金额阈值,违约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下,具体标准尚未公布[2] - 逾期款项已全额结清,确保救济对象已履行还款义务[2] 政策目标与意义 - 帮助个人重新获得房贷、车贷及经营性贷款的资格,对当前扩大内需、稳定就业具有积极意义[1][3] - 促进存量拖欠款的缴清,改善个人融资环境,体现了央行对宽信用修复的政策诉求[3] - 修复众多消费者的信用记录,使更多潜在的购房者、创业者和小微经营者重新获得金融支持,释放信用活力、提振经济[3] - 传递出鼓励还款的制度信号,激励更多逾期者主动清偿债务,形成正向激励[3]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 有助于银行收回逾期贷款,改善资产质量[6] - 金融机构将那些已经修复信用的“前失信人”重新纳入服务范围,有助于扩大有成长潜力的客户群体[6] - 完善了诚信体系的闭环,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增强公众对信用体系的认同感和遵守意愿[6] 政策性质与技术细节 - 此次信用修复政策并非“征信洗白”,而是有条件、有程序、有时限的制度化救济[6] - 符合条件的违约信息并非彻底删除,而是采取“不予展示”的技术处理方式[4] - 政策将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不会向金融消费者收取费用[4][6]
2024年 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 同比下降23.4%—— 失信名单人数何以首次下降?(法治头条)
人民日报· 2025-10-29 22:1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法院系统正通过“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信用修复及精准惩戒等措施,提升执行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度,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并激发市场活力 [2][7][11] 失信惩戒精准化 - 严格区分“失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与“失能”(因暂时困难无法履行),对前者实施惩戒,对后者给予宽限期或信用修复机会 [2] - 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 [2] - 2024年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的被执行人达282.1万人次,同比增长35.4%,失信名单人数10年来首次下降 [2] 信用修复机制应用 - 法院通过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等方式,将企业的订单数据、技术革新等“沉睡资产”转化为金融机构可识别的信用资本,助其获取融资 [6] - 信用修复并非简单摘除失信标签,而是配套共管账户监管、回款定向扣划等措施,将债务清偿嵌入企业经营全过程 [7]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7.2万人次,同比下降2.45%;197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8] 宽限期制度实践 - 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困难的被执行人,法院可给予1至3个月的失信惩戒宽限期,以“缓”执行换企业经营的“进” [5] - 以上海某科技公司案例为例,通过暂缓纳入失信名单并解除限高措施,企业最终获得融资并主动支付执行款,实现双赢 [3][4][5] 严惩恶意失信行为 - 对于狄某等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采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严厉措施 [10][11] - 最高法会同47个部门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已完成101项惩戒措施,累计使1795万被执行人(次)迫于压力履行义务 [11] - 建立失信行为分级分类制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并每半年动态调整信用等级 [11]
征信修复释放政策善意
新华日报· 2025-10-28 23:22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计划于明年初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1] - 对于疫情以来特定金额内且已结清的违约信息将不在征信系统中展示[1] - 政策通过技术性隐藏而非彻底删除违约信息为受困者提供信用修复窗口同时保留违约记录的约束效力[1] 政策背景与设计理念 - 政策针对疫情期间因收入中断医疗支出等非主观因素出现短期违约的群体[1] - 传统征信框架下这些违约记录可能持续影响个人信贷获取能力并给工作生活和学习带来不便[1] - 政策设计宽严相济体现了金融政策对民生痛点的精准回应[1] 政策体系与分类管理 - 该政策与国务院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形成呼应[1] - 将共同构建轻微失信豁免一般失信修复严重失信惩戒的三级管理体系[1] - 新规通过分类管理实现信用修复的精细化例如医疗重症等特殊情形下的逾期在提供证明后可申请债务冻结与信用修复[1] 长期影响与社会价值 - 政策长远价值在于推动信用即财富的社会共识[2] - 个人能够通过主动履约重建信用将倒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形成信用修复消费升级经济复苏的良性循环[2] - 政策终极目标是让善意违约者不被历史包袱束缚[2]
央行正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 业内:将减少因信用记录“误伤”带来的信贷扭曲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17:36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宣布,央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1] - 该政策适用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新冠疫情以来发生的一定金额以下违约,二是已全额偿还 [1] - 政策计划在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技术准备后,于明年初执行 [1] 政策目标与逻辑 - 政策核心逻辑在于平衡信用体系的约束性与社会公平性,针对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短期违约进行救济,避免长期记录违背公平并削弱信用体系公信力 [2] - 政策体现从单纯"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的转变,是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 [2] - 政策核心目标是教育和救济非恶意失信群体,如因疫情影响临时失业、重大疾病、疏忽大意导致逾期者,而非包庇纵容"老赖" [3] 政策机制与设计 - 信用修复机制并非"征信洗白",而是有条件、有程序、有时限的过程,通常要求借款人已结清所有欠款并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可能通过主动申请、参加信用培训、做出信用承诺等方式证明诚信意愿 [3] - 政策设计和执行需精细,要防范道德风险,防止利用修复机制进行"投机性"失信,修复门槛、条件和审查流程应精准严格 [3] 现行征信体系背景 - 现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保存5年,超过5年应予以删除 [4] - 5年的不良记录期限被指降低了经济主体获取资金的可能性,抑制了消费和投资,与促消费、稳楼市政策相悖 [4] - 有观点指出,2020年前央行征信系统实际不良记录展示时间为2年,而当时金融机构风险水平并未高于当前 [4] 政策预期影响 - 对个人而言,政策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终生受限"困境,为非恶意失信且已积极改正者提供出路,避免因一次失误在贷款、求职、租房、出行等方面长期受限 [5] - 政策激励个人主动偿还欠款、处理历史信用问题,恢复个人的金融"通行证",有助于改善生活、实现个人发展如创业融资 [5] - 从宏观层面看,政策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改善信贷生态、提振市场信心,使更多居民重新获得贷款资格,促进消费与小微经营融资 [6] - 信用修复将减少因信用记录"误伤"带来的信贷扭曲,优化风险识别,长期被不良记录限制的个体重新纳入信贷循环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质量 [6]
2025金融街论坛|重启国债买卖、打击虚拟货币炒作,潘功胜最新发声信息量巨大
北京商报· 2025-10-27 14:44
货币政策与流动性管理 - 人民银行将恢复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作为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增强国债金融功能的重要举措 [1][5] - 2024年8月至12月期间,人民银行通过国债买卖操作累计实现净买入1万亿元,以支持债券市场流动性 [4] - 恢复国债买卖操作旨在缓解债市供需矛盾,稳定市场预期,并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4][6] - 当前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8.7%,M2同比增长8.4%,贷款同比增长6.6%,社会融资成本处于历史低位 [3] - 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流动性安排 [3] 个人信用修复政策 - 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修复信用记录 [1][7] - 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7] - 该政策计划在明年初执行,需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技术准备 [8] - 此举有望缓解长期存在的"征信异议"和"征信纠纷"问题,改善信贷生态,带动消费回暖 [8][9] 虚拟货币监管立场 - 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1][10] - 监管层认为虚拟货币特别是稳定币,无法有效满足反洗钱等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漏洞 [10] - 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境内不存在任何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与发行活动 [11] - 持续打击有助于引导资源转向真正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堵住资金隐蔽跨境转移等监管漏洞 [12] 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 人民银行将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体系,研究将宏观审慎评估(MPA)拆分为两部分,分别聚焦货币政策执行和金融稳定评估 [14] - 重点关注金融机构的杠杆水平和期限错配,及时阻断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累积,遏制金融市场"羊群效应" [13][14] - 正在探索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机制性安排,以平衡市场稳定与道德风险 [15] - 已形成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逆周期资本缓冲、压力测试等在内的宏观审慎工具体系 [15]
今年全省法院修复信用已超过7万件
辽宁日报· 2025-10-20 01:06
核心观点 - 法院通过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等举措帮助企业消除信用污点,支持企业重返市场 [1] - 信用修复机制旨在为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信用重生”机会,使其轻装上阵 [1] - 信用修复并非终点,而是通过正向激励引导经营主体重信守诺的新起点 [2] 政策与机制 - 政策以《2025年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重点任务》为抓手推动信用修复机制完善 [1] - 法院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严格甄别被执行人失能情形 [1] - 对符合规定的失能被执行人,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1] - 将持续完善“修复+监管+服务”长效机制,扩大信用修复覆盖面 [2] 执行成效 - 全省法院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信用70197件,同比增长144.51% [1] - 执行威慑力聚焦于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 [1] - 措施为“诚实而不幸”的经营主体纾困,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刚柔并济 [1] - 以信用修复赋能企业“诚”风破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