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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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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2 01:34
增值税法 系列宣传 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 (一)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 (二 ) 收取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 (三 )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 (四 ) 取得 存款利息收入 。 来源:北京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北京税务 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 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访销售款或者取得 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 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 产品的当日。 第十七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 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 时废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 于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 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25年第12号) 规定: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 ...
手把手教您系列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填报的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6:31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文章重点梳理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填报操作步骤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步骤 - 首次填报需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1] - 第二步,选择“子女教育”并确认相应的扣除年度 [2] - 第三步,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 - 第四步,点击选择“子女信息” [4] - 第五步,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5] - 第六步,选择“扣除比例” [6] - 第七步,选择“申报方式”并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6]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按每月400元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 [13] - 在同一年内又取得符合扣除条件的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再按3600元标准定额扣除 [13] - 同时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13]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执行细节 - 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 [17] - 学历继续教育扣除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可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或年终汇算清缴时扣除 [18] - 纳税人终止学历继续教育时,应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15] - 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应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14] - 技能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19] 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范围 - 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模块可查询九类所得对应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23]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享受?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4 13:57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扣除覆盖子女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阶段 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 以及涵盖小学 初中 高中阶段教育 中等职业 技工教育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3] - 扣除时间计算方式为 学前教育阶段从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阶段从子女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并包括保留学籍的休学期和学校规定的寒暑假等假期[3] - 扣除方式可由父母一方按100%标准扣除 或由双方分别按50%标准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4][5] - 对于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子女 纳税人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等证明资料备查[5] 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流程 - 申报入口位于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栏目下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后选择【子女教育】进行填报 扣除年度需选择"2025"[6] - 填报需核对本人及配偶信息 并选择或添加子女信息 完善当前受教育阶段等子女教育信息[7] - 设置扣除比例时 可选择由父母一人100%扣除或双方平均各扣除50%[7]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扣除 或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在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8] 特殊家庭情况与政策问答 - 多子女父母可为不同子女选择不同扣除方式 例如对子女甲由一方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 对子女乙由双方分别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8] - 对于离异重组家庭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 但每个孩子扣除总额每月不超过2000元 扣除主体不超过两人[8] - 大学期间参军且学校保留学籍的 属于高等教育阶段 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免征增值税[16] - 在判断是否适用免征政策时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所有销售额合计计算 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17] - 若小规模纳税人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了税款 但在月销售额未超10万元或季度未超30万元的情况下 可在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13][14]
又见升学季|子女教育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会有什么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3 15:35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变化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7][8] - 扣除方式允许父母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4][5] 教育阶段变化时的个税申报操作 - 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如高中升大学)时需新增一条教育信息 而非修改原有记录 以避免信息被覆盖导致与实际不符 [9][10][12] - 新增教育信息需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可选)、就读学校名称及扣除比例 [9][10][11] - 教育阶段未发生变化(如小学升初中)时可直接修改原有记录无需新增 [13][14]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的进项税抵扣规则 -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满足"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纳税"两个条件 方可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25][26] - 若转为一般纳税人前已取得营业收入并申报纳税(如示例中93万元收入)则不符合抵扣条件 [26] - 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不被认可 需基于真实会计记录和核算结果判断 [26]
【涨知识】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身份转变,该如何申报个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0 08:57
居民与非居民个人税务差异 - 居民个人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1] - 非居民个人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1] - 居民个人需就中国境内和境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仅需就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 居住天数计算规则 - 居住天数按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天数计算 停留当天满24小时计入居住天数 不足24小时不计入[1] - 纳税年度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 - 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1] 非居民个人特殊规定 - 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 其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境内机构负担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 - 无住所个人居住累计满183天但连续不满六年的 经备案可免征境外单位支付的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2] 计税方法差异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 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 - 非居民个人所得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减除5000元后计税[3]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可减除费用6万元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3] 身份转换税务处理 - 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但实际不满足条件的 应在15天内报告并按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税[3] - 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但实际满足居民条件的 当年扣缴方法不变 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3] - 实际居住天数超过预计90天或183天的 应在月度终了15天内报告并补缴税款[4]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 - 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新增子女大学阶段教育信息[9][12] - 需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包括受教育阶段、时间段及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15][16] - 当前受教育阶段应选择"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并填写入学年月及预计毕业时间[18] - 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选择扣除比例和申报方式即可提交[20]
【实用】出口转内销,如何申报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9 13:04
增值税出口退税与转内销处理机制 - 免抵退税办法下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出口转内销时无需对进项税额抵扣用途进行单独处理 [2] - 免退税办法下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对应购货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仅用于退税用途 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但出口转内销时需通过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将进项税额转入允许抵扣范围 [3] - 外贸企业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后 需在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将对应进货凭证转为抵扣用途 [3] 出口转内销业务风险管理要点 - 企业需关注抵扣规范 包括按规定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及核查进项抵扣凭证合法性 [5] - 单证管理需确保退运相关协议 质检报告 退货货物报关单等单据的真实性 [5] - 涉税事项处理时效性要求包括转内销证明申请及对应进项税额抵扣申报需符合政策规定时限 [5]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进入【我要填报】选择【子女教育】并准备子女教育信息 配偶身份证件号码等材料 [14][17][18] - 填写教育信息时需选择当前受教育阶段(如大学本科) 填写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及就读学校等内容 [19][20] - 完成扣除比例设置和申报方式选择后提交 即可完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1]
孩子3岁了还没上幼儿园,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7 00:43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项附加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 [2] - 填报流程包括确认基本信息、填写教育信息、设置扣除比例和选择申报方式 [3][4] - 教育信息需选择当前受教育阶段(如学前教育阶段)并填写开始时间 [3] - 扣除比例可选择本人全额扣除或与配偶分摊 [4]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 [4] 企业所得税无形资产摊销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 - 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0] -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可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年限摊销 [10] - 自行开发且已扣除、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1]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15] - 扣除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17] - 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可按发生额60%计入筹办费并税前扣除 [21] - 视同销售收入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 [22] - 股权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可计入扣除计算基数 [22]
个税小课堂 | 升学季家长需注意这件税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5 01:16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个人所得税APP中需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子女教育信息,选择"子女教育"板块进行填报[3] - 填报时需要填写本人信息、配偶信息和子女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出生日期[4] - 扣除年度选择2025年,子女信息自动带出,需据实填写子女教育信息[5] - 同一年度变更受教育阶段的,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应包含寒暑假,时间需前后衔接[7][8] -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仅在子女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10]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二胎家庭可对不同子女设置不同比例[11]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1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资金[26]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需缴纳残保金[27] - 残保金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8] -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缴纳情况[31] - 征收期限为每年9月、10月、11月[32] - 优惠政策包括: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未达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1%以下的按90%缴纳;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33] - 劳务派遣的残疾员工可计入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但不得与劳务派遣公司重复计算[35]
@家长们,升学个税指南来了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05:24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信息,以下是关键要点的总结: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 -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也享受相同的标准定额扣除 [4] -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4] 教育阶段变更注意事项 - 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时,应在原有扣除信息基础上新增一条信息,而不是直接修改原有信息 [9] - 建议在孩子大学入学前完成信息修改,以确保扣除优惠无缝衔接 [11] 多子女扣除方式 -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14]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4] 境外教育扣除 - 子女在境外学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 - 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16] 注:文档中未提及与公司或行业直接相关的内容,因此未总结相关要点。
新政速递|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00:54
超豪华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 - 对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 覆盖纯电动 燃料电池等所有动力类型[3] - 原130万元起征标准废止 新规取消对无气缸容量车型的限制[3] - 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交易明确不征收消费税[4] 零售环节销售额界定 - 包含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涵盖精品 配饰 服务等名义收取的款项[5] - 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5]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升学衔接期间可延续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需在个税App更新教育阶段信息[10] - 填报流程包括:选择扣除年度→填写子女信息→选择教育阶段(大学本科/专科)→设置扣除比例(100%或50%)[13][16][23][27][30] - 申报方式支持通过扣缴义务人按月扣除或年度自行申报汇总扣除[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