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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赎回“豫光转债”18160张
新浪财经· 2025-12-19 08:27
豫光金铅公告,公司赎回"豫光转债"1816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181.79万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 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9日,同日"豫光转债"将正式摘牌。截至赎回登记日,累计已有7.08亿元"豫光转 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1.19亿股。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 ...
伟明环保:赎回“伟24转债”82.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8 09:34
伟明环保公告,赎回"伟24转债"82.6万元,赎回兑付总金额为82.84万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 为2025年12月18日。"伟24转债"摘牌日为2025年12月18日。截至2025年12月17日,"伟24转债"余额为 82.6万元(8,260张),占发行总额的0.29%。赎回兑付总金额为82.84万元(含当期利息),不会对公司 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英搏尔:赎回价格为100.1元/张的“英搏转债”
新浪财经· 2025-12-15 09:21
公司可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 - 公司A股股票价格在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英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34元/股)的130%(即22.54元/股),从而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1] - 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12月12日 [1] 赎回相关安排与价格 - 赎回价格为100.1元/张,该价格包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且当期利息含税 [1] - 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2月31日,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1月6日,赎回日为2026年1月7日 [1] - 停止转股日为2026年1月7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1月12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6年1月14日 [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豫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1 20:40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95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74元/股),触发了“豫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5][8]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行使提前赎回权的议案,决定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豫光转债”全部赎回,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5] - 赎回条件成就的另一种情形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7] 关键时间节点 - “豫光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15日 [2][6] - “豫光转债”的最后转股日及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8日 [3][6][8]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9日 [6][14] - 自2025年12月19日起,“豫光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16] 赎回价格与税务处理 - 本次赎回价格为100.1060元/张,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0.1060元/张 [4][9]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计算:票面金额100元 × 当年票面利率0.30% × 计息天数129天 / 365天 [9] - 对于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0848元/张(按利息额的20%扣税) [9] - 对于居民企业投资者,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派发金额为100.1060元/张 [10]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在政策优惠期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前派发金额为100.1060元/张 [11] 持有人操作选择与风险比较 - 持有人可选择在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或在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18日)前按5.9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4][15] - 若未在期限内操作,所持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为100.1060元/张 [4][17] - 截至2025年12月11日,“豫光转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80.500元/张,与赎回价格100.1060元/张存在较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17]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的公告
公司关于“永02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决定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3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永0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69元/股的130%(即12.60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6]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审议通过,决定本次不行使“永0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1][6] - 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1][6] “永02转债”发行与条款概况 - 公司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61,054.70万元(约6.11亿元),共610.547万张,存续期六年 [1] -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1] - 转股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后经调整自2025年7月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69元/股 [1][2]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 [4][5] - 到期赎回条款规定: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3]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3日),除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永02转债”的情况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永02转债”,未来亦无减持计划 [7] 决策程序与核查意见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不提前赎回的议案 [6] -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对此事项无异议 [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滨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19:57
文章核心观点 - 旗滨集团因公司股价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对已发行的“旗滨转债”实施了提前赎回,绝大部分债券已完成转股,赎回兑付金额极小,此举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并优化了资本结构 [1][2][11] 可转债发行与赎回概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50,000万元(即15亿元),共计1,500万张,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43元/股 [1] - 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满足不低于当期转股价5.43元/股的130%(即7.06元/股)的条件,触发了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并自2025年11月6日起多次发布赎回相关公告及风险提示 [3] -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赎回价格为101.173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1.1737元/张),赎回款发放日及债券摘牌日均为2025年12月3日 [3][4][5] 赎回结果与转股情况 -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旗滨转债”余额为4,401,000元(44,010张),仅占发行总额15亿元的0.2934% [5] - 累计共有1,495,595,000元“旗滨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75,260,38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471% [6] - 自2025年12月28日起,“旗滨转债”停止交易,未转股的债券已于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全部冻结 [8] - 本次实际赎回兑付总金额为4,452,655.91元(含利息) [10] 对公司股本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 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截至2025年11月28日的2,958,402,937股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2日的2,958,653,728股 [7][12] - 总股本增加短期内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摊薄影响 [11] - 从中长期看,本次赎回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优化了资本结构,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减少了未来本金和利息支出,降低了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融资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11] -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在转股后仍为37.60%,基本保持不变 [1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核心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日 [1] - 赎回价格为每张101.1737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1.1737元 [6]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7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2日 [1][12]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30日至1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06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5] - 赎回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3] 赎回程序与后续安排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12月3日)起,所有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并停止交易转股 [9]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旗滨转债"将自2025年12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13] - 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公告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10] 投资者操作选项 - 投资者可选择在2025年11月27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按5.43元/股的转股价格在2025年12月2日前转股,否则将以101.1737元/张被强制赎回 [2] - 赎回款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领取 [11]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95,230股 [1] - 公司因"宏发转债"转股及实施股本转增方案导致总股本增加,有格投资持股比例从27.67%被动稀释至26.9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1] - 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及2021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均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从转股前的744,761,552股增加至1,481,599,738股 [2] 可转债基本条款与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0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0.3%、0.5%、1.0%、1.5%、1.8%、2.0% [1][8]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2.28元/股,经历多次权益分派及一次向下修正后,最新转股价格调整为22.72元/股 [1][9][10] -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原因包括: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2024年因股价触发修正条款而向下修正 [9][10] 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72元/股)的130%(即29.536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7][14]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11]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0日审议通过议案,决定行使"宏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15] 赎回决策与影响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宏发转债"是基于减少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的考虑 [15] - 本次权益变动及可转债赎回均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 -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宏发转债"的情形 [16]
新宙邦:关于“宙邦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0 13:43
公司股价表现与可转债条款触发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1.05元/股的130%(即53.37元/股)[2] - 当前股价表现已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中“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要求的一部分[2] - 若未来继续满足条件,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公司将触发“宙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2] 可转债潜在赎回条款与公司权利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2] - 该权利依据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2]
永创智能:关于“永02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8 12:45
公司股价表现 - 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永0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69元/股的130%,即12.60元/股 [2]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若未来17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不低于转股价130%的条件,将触发"永02转债"的赎回条款 [2] - 触发赎回条款后,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