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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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SH):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合计减持“豫光转债”71万张
格隆汇APP· 2025-09-22 08:55
控股股东减持可转债 - 豫光集团于2025年9月10日至9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豫光转债71万张 [1] - 减持比例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00% [1] - 减持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数量降至681,430张 [1] 可转债持仓变动 - 本次减持后豫光集团仍持有68.14万张可转债 [1] - 减持规模相当于7100万元面值(按100元/张面值计算) [1]
豫光金铅: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合计减持“豫光转债”71万张
格隆汇· 2025-09-22 08:51
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 豫光集团于2025年9月10日至9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转债71万张 [1] - 减持比例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00% [1] - 减持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数量为681,430张 [1] 可转债持仓变动 - 本次减持后豫光集团仍持有68.14万张可转债 [1] - 减持规模相当于可转债发行总量的十分之一 [1] - 减持操作集中在9个交易日内完成 [1]
中证转债指数开盘上涨0.08%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6 01:49
市场指数表现 - 中证转债指数开盘上涨0.08%至477.96点 [1] 涨幅领先可转债 - 豫光转债涨幅6.74%位列第一 [1] - 博瑞转债上涨4.28%排名第二 [1] - 新23转债上升3.05%位居第三 [1] - 崧盛转债增长1.98%排名第四 [1] - 银轮转债攀升1.97%进入前五 [1] 跌幅居前可转债 - 海泰转债下跌5.02%跌幅最大 [1] - 九洲转2下挫3.76%位列第二 [1] - 洛凯转债回落1.71%排名第三 [1] - 奥飞转债下滑1.42%位居第四 [1] - 亿纬转债下跌1.40%进入前五 [1]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09:25
控股股东可转债质押变动 - 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持有公司可转债210,143,000元,占可转债总发行量的29.60% [1] - 2025年8月15日质押210,000,000元可转债,占其持有量的99.93% [1] - 2025年8月28日解除质押160,000,000元可转债,占其持有量的76.14%及总发行量的22.54% [2] 质押状态更新 - 解除质押后剩余被质押可转债数量为50,000,000元 [2] - 剩余质押部分占豫光集团持有可转债比例的23.79% [2] - 剩余质押部分占公司可转债总发行量的7.04% [2]
豫光转债盘中下跌2.11%报172.17元/张,成交额4838.67万元,转股溢价率16.42%
金融界· 2025-08-28 03:05
豫光转债市场表现 - 8月28日盘中下跌2.11%报172.17元/张 成交额4838.67万元 [1] - 转股溢价率16.42% 转股开始日为2025年2月17日 [1] - 信用级别AA 债券期限6年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10%至2.00% [1] 可转换债券特性 - 可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兼具债权和股权特征 [1] - 持有人可按约定价格转股或持有至期满收取本息 [1] - 可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1] 公司背景与行业地位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为地方国有企业 始建于1957年 [2] - 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 中国制造业500强 [2] - 2023年入选国家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 [2] - 我国大型铅冶炼企业 白银和再生铅生产基地 [2] - 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首批清洁生产化示范企业 [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953亿元 同比增长21.29% [2] - 归属净利润2.288亿元 同比增长35.38% [2] - 扣非净利润2.092亿元 同比增长24.15% [2] 股权结构特征 - 截至2025年7月股东人数6.067万户 [2] - 人均流通股1.797万股 人均持股金额14.63万元 [2] - 筹码集中度非常分散 [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9 20:52
控股股东可转债质押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可转债210,143,000元,占公司可转债总发行量的29.60% [2]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可转债210,000,000元,占其所持公司可转债的99.93%,占公司可转债总发行量的29.58% [2] - 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2] 股东累计质押及风险说明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可转债情况已在公告中披露 [3] -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 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 信息披露承诺 -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可转债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控股股东可转债质押变动 - 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原持有公司可转债2.10143亿元 占可转债总发行量29.60% [1] - 2025年8月11日解除质押2.10142亿元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100% 占公司可转债总发行量29.60% [1] - 解除质押后剩余被质押可转债数量为0 质押比例降至0% [1] 股东持股结构 - 本次解除质押后豫光集团仍持有可转债2.10143亿元 持股比例维持29.60% [1] - 质押方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手续 [1] 后续安排 - 控股股东将根据融资需求决定是否重新质押可转债 [1] - 公司承诺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05 00:08
公司治理变动 - 胡宇权于2025年6月辞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1] - 王拥军于2025年7月31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多家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1][3] - 王拥军与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无关联关系 且未持有公司股份 [3] 可转债付息安排 - 豫光转债将于2025年8月12日支付第一年利息 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 [5][13]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 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8月12日 [5][14] - 票面利率0.10%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0.10元(含税) [13] 可转债发行详情 - 发行总额71,000万元(710万张) 存续期6年(2024年8月12日至2030年8月11日) [6]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10% 第二年0.30% 第三年0.60% 第四年1.00% 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6] - 转股价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由6.17元/股调整为5.95元/股 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 [7] 投资者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征税 实际派息0.08元/张 [15]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实际派息0.10元/张 [15] - 境外机构2025年12月31日前暂免所得税 实际派息0.10元/张 [16] 付息执行机制 -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息 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资金 [14] - 利息资金通过结算系统划转至兑付机构 投资者需从兑付机构领取 [1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豫光转债”付息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4 18:59
可转债付息公告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8月12日 [2]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发行71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1,000万元,存续期限6年(2024年8月12日至2030年8月11日) [2] - 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2] - 本次付息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票面利率0.10%,每张可转债兑息金额0.10元(含税) [8]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 - 可转债于2024年9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豫光转债",债券代码"110096" [3] - 初始转股价6.17元/股,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5.95元/股,调整后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 [3] - 可转债自2025年2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3] 付息安排与税务处理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豫光转债"持有人 [9] - 个人投资者实际派发利息0.08元(税后),税率20%;居民企业实际派发0.10元(含税),自行缴税 [11][12] - 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0.10元(含税) [12] 公司治理变动 - 王拥军先生于2025年7月31日被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15] - 王拥军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未持有公司股票 [15]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豫光转债”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3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可转债付息公告 将于2025年8月12日支付首年利息 票面利率0.10% 每张兑息0.10元[1][4] 可转债发行概况 - 2024年8月12日发行710万张可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71,000万元[1] - 债券存续期限6年 自2024年8月12日至2030年8月11日[1]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 第一年0.10% 第二年0.30% 第三年0.60% 第四年1.00% 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1] - 2024年9月3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代码110096[2] - 初始转股价6.17元/股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5.95元/股 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2] 付息方案详情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2] - 首年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4]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B为票面总额 i为当年票面利率[2]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 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8月12日[1][4]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1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4] 税务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征税 每张实际派发0.08元[5] - 居民企业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 每张实际派发0.10元[5] - 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每张实际派发0.10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