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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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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晓勇)
2025-08-12 03:49
独立董事提名 - 南通泰禾化工提名徐晓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需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2]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3]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3] 时间信息 - 提名人签署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4]
泰禾股份(30166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兴亮)
2025-08-12 03:49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兴亮被提名为南通泰禾化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相关资格要求[6] 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前十自然人股东[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不在前五股东任职[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不利情形[8]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声明时间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3]
泰禾股份(30166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0万股[19] 股东信息 - 泰禾集团认购16500万股,占比76.39%[17] - 深圳诺普信农化认购948万股,占比4.39%[17] - 上海鋆麟投资认购1143万股,占比5.29%[17] - 上海鋆领投资认购417万股,占比1.93%[17] - 杭州恒丰君南投资认购648万股,占比3.00%[17] - 南通昆吾产业投资认购1944万股,占比9.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有合理理由可拒绝,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6]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维权[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3] - 战略委员会成员3人,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1名[124] - 提名委员会成员3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25] 公司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8,132]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9,13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委任[138]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8]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60] - 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送达日期[16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泰禾股份(3016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业绩说明会与信息披露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6]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等[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4] 沟通内容与负责人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9] 接待与信息管理 - 接待推广应客观准确介绍公司状况[14]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4]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申请预约[18] - 公司董事等接受采访调研需知会董秘并记录签字[18] 活动记录与信息披露规范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3] - 实施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3] 与中小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23] 信息交流与审查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答复[24] - 对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严格审查[24] 信息泄露处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公告[25]
泰禾股份(301665)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董事选举制度 - 特定条件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及特定股东可书面提董事候选人[5] - 特定股东会前可提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投票票数累计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10] - 投票权数不足1票或带小数部分视为弃权[10] - 超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不足则差额弃权[10]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计算方式不同[10] 当选规则 - 监票人核对投票权数是否达二分之一以上[11] - 等额选举获二分之一以上当选[17] - 差额选举多种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17][22]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泰禾股份(3016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报告主体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 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18]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其他报告情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较大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30%需报告[11]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变更应报告董事长和董秘[8]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证券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和秘书[9] 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触及特定时点向证券与法务部报告[15] - 重大事项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月未完成应报告并后续每隔三十日报进展[15] - 证券与法务部接报告后分析判断并草拟披露文件报董秘审核[16] - 信息披露完成后证券与法务部整理保管披露信息[17] 制度与职责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证券与法务部和董秘负责定期报告[18] 保密要求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9]
泰禾股份(30166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贾政和)
2025-08-12 03:49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贾政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与任职符合规定[8][9]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与任期合规[12]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并承担责任[13]
泰禾股份(3016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董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紧急经全体同意可随时开[11] - 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提前3天通知[11]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17] - 履职重大问题、审议意见未采纳等及时披露并说明[17] - 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专项意见[17]
泰禾股份(3016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投资审批制度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经营班子、董事会审批权限不超授权[8] - 证券等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0] - 不同资产占比对外投资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0][11]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决定[11] 投资决策流程 - 长期投资由战略与投资部论证,经讨论报董事会、股东会[13]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提建议,经讨论报董事会、股东会[13] 投资控制与管理 - 严格控制自有资金证券投资,制定决策程序等[14]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董事会派人跟踪[15] - 证券投资决策慎重,报备账户并正确核算披露[2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6][17][18] - 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前分析论证并提交报告[19] - 收回或转让做好评估,防止资产流失[19] 投资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核算符合规定并完整记录,定期获取财务信息[20] - 审计部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整改建议[20] 信息披露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披露,部门配合[22]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6][27]
泰禾股份(3016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7]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变更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 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26]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决议事项有通过比例要求[2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 本规则制定公司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