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搜索文档
首航新能(301658)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8 12:25
会议信息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2]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0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6][7][8][10][11][12][14][15] 人员推举 - 监事会推举梁雪莹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5]
首航新能(30165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8 12:24
董事会会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 多项报告议案审议通过,表决全票同意,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3][5][6][7][9][10][11][14][16][17]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0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现金管理,额度循环用12个月[11] 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不超80亿人民币综合授信,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13] - 公司为广东首航提供不超15亿人民币担保,有效期12个月[13] 业务开展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2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12个月[15] 审计与上市 - 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7] - 公司完成上市,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等并修订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18] 股东大会 -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19][20]
首航新能(301658)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5-04-28 12:23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以截止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412,371,1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958,763.01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1,958,763.01 元(含 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07%。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 ...
首航新能(301658)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2:19
t and the state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0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and and the ·计师 李今所(特殊善通合 io Secountants (Shoo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079 号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源")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首航新能源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首航新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
首航新能(301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2:19
内控情况 - 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制度建设 - 制定资金、采购、销售等多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13][14][18]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损失占税前利润比例分一般、重要、重大[29]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损失占税前利润比例分一般、重要、重大[33] 评价结论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9][40] - 保荐人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控有效[42]
首航新能(301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2: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就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短期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 ...
首航新能(301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2:19
2024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首航新能 2024 年度外 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2024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衍 ...
首航新能(301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2: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首航新能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涉及欧元、美元等外币结算 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 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首航新能(30165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2:19
财务内控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重大缺陷[4]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审计信息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5日出具审计报告[8] - 事务所批准执业文号及日期,转制批文及日期[12] - 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010608624[13]
首航新能(301658)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8 12:19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083 号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083 号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令计师 李 务所(特殊拳通合金 Extiliad Public Seconomants (Shecial General Pa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审计报 告(报告书编号为: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079 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