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3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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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301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 直接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 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处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 ...
苏州天脉(3016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 2 名或 2 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 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六条 实施累积投票制的公司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 而补选的董事其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得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时,有表决权的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 ...
苏州天脉(3016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义务: (一)董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 ...
苏州天脉(30162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 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
苏州天脉(3016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苏州天脉(30162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 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 侵占公司财产。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 资金。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区分公务支出和个人支出,不得利用公 司为其支付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 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 ...
苏州天脉(3016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 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五)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事项。 第五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包括 ...
苏州天脉(3016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等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 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苏州天脉(30162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则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
苏州天脉(3016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披 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 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