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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3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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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3:2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75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600万元,已发行股份43600万股[9][17] - 公司发起人2名,刘先兵持股65.50%,胡文持股34.50%[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8] 交易关注指标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关注[4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4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48] 担保审议情况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三名独立董事[1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3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15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15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1] 其他委员会相关规定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6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62]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三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召集人[16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80]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18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3]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3:21
内部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配置一名专职人员,设经理一名[7] - 内部审计部经理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0]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审计,涵盖经营各业务环节[9][12] - 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5] - 对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8][19]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 应建立工作质量控制政策程序,控制内审项目[30][31] - 通过内外部评价检测评价内审质量总体有效性[32] 内部控制报告披露 - 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0] - 内控评价由内审部负责,出具年度报告[21]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时需出具内控审计报告[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7] - 若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6]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36]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十年[12]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1]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3] 责任管理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4]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16][18] - 违规受处罚结果报送监管局和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9]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对外投资审议披露规则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及金额达标,按不同标准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3: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天[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职权行使 - 2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公司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8] - 董事会秘书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28]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0]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 经营性资金占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2025-08-25 13:17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注册机关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 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2 苏州珂 ...
珂玛科技(301611)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5 13:17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的规定,苏 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00 元,应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98.7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1,301.2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 ...
珂玛科技(30161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3:17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 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变更公司 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 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调整董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 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中的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基于前述调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