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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3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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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3016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04:23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特殊情形审批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会审批[11] 关联担保规定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操作规范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14] - 公司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订互保协议,责任人应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14] 后续管理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公司相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手续并及时登记[14]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4] 部门职责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多项工作[16] 资料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16] 追偿程序 - 若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8]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被担保人违约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1]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4]
山大电力(30160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10 04:23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关联交易管理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超权限提交股东会[9] 资金往来监管 - 自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有问题及时整改[10] - 财务管理中心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1] 侵占资产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措施,必要时诉讼冻结股份[6] - 董事协助侵占,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7]
山大电力(3016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0 04:2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7] 选聘资格要求 - 需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近三年无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选聘关注情形与方式 - 审计委员会选聘时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情形[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文件[8]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并报送[10]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1] 聘任期限限制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两年[13] 文件保存与解聘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三十日事先通知[15] - 更换事务所原则上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山大电力(30160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04:23
人事变动 - 提名刘英亮等5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2] - 提名曹庆华等4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部分任期六年,部分任期三年[3]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12216万元变更为16288万元[6] - 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6] - 拟变更注册地址至“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3916号”[6]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等多项业务,含检验检测服务等许可项目[7][8]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8]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9][10][11][12][14]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5] 会议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等会议决议作为备查文件[16]
山大电力(3016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0 04:23
新策略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别进行[2][4]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时,股东投票权数分别为股份总数×应选独董、非独董人数[4] - 股东可自行分配表决权,总票数超累积投票权总数投票无效[5]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9]
山大电力(301609)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10 04:23
上市与股本变更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4072万股[1] - 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216万元变更为16288万元[1] - 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216万股变更为16288万股[1] - 公司于7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公司类型与地址变更 -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2]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3916号”[2]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5] - 拟整体删除“监事”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等[5]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产生或更换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8]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9] - 修订后经营范围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开发等众多项目[9][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紧急情况可自行起诉[1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16]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三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9] - 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报酬等职权[18][19]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9]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9]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8][91]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2]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7]
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9-10 04:23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5]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董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4]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高不得买卖股票[7] - 董高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7] 转让规则 - 董高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1]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不受25%比例限制[12] 变动管理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5] - 计划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减持区间不超三个月[15] - 减持遇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6] - 减持完毕或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完成公告[16] - 董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报告披露[16] 其他规定 - 董高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7]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记录并报告披露违规情况[19]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04:23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9][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变更通知有相应要求[11][14]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出席有原则限制[15][19]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决议需多数董事赞成[22][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特殊规定[2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0] - 会议可录音,记录需包含多方面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1][33][35]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会前需保密,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36][3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规则生效及解释有规定[38][39][40]
山大电力(30160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守遐
2025-09-10 04:23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守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35] 候选人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独董工作经验[1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符合规定[18][19] - 被提名人最近情况符合相关规定[24][29][32][33]
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10 04:2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2][4] 任职与解聘 - 公司原则上应在特定时间内聘任秘书[6] - 解聘秘书需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4][5] 职责与管理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办公室由其负责并保管印章[8][11] - 被解聘秘书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事务并签保密协议[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