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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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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致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 ...
致尚科技(30148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 委员辞任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合规[4]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送达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实施[9] - 高管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实施[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致尚科技(3014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但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的限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
致尚科技(30148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外汇衍生品交易审议标准 - 需股东会审议: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形[9] - 需董事会审议: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等情形[10]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审批[10] 关联交易与披露 - 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并公告[10] - 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交易规则 - 以正常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4]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4] - 合约外币金额不超收支预测,交割日期匹配[6] - 以自身名义设交易账户[6] - 经审议后按规定披露信息[21]
致尚科技(30148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2][3]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8] 交易原则与限制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书面订立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9]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种方式提供资金[10][11] 审议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并遵守公平原则[12] -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达成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8]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5] 披露与声明 - 董事个人或其任职企业与公司合同等有关联关系时,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前,应声明并提交交易必要性等书面说明[17]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的,董事会应说明原因等[18]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预计总金额时,应根据超出金额重新适用规定审议[14] 表决回避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0]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 - 时间涉及2025年10月[25]
致尚科技(3014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5]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问题,60 日内补选[15][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3] - 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26] 董事会委员会相关 - 部分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28] - 审计委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8] - 审计委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出席[2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 15 日[31] - 向年度股东会做述职报告[31] - 公司建工作笔录文档[32] 信息与费用保障 - 公司保证知情权,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5] - 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35]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37] 津贴与制度规定 - 公司给适当津贴,方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40]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41][42]
致尚科技(3014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 ...
致尚科技(3014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9]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发布业绩预告[10] 重大事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重大事件[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属重大事件[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件[14]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件[14] - 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属重大事件[14]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2]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26]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28] - 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31]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35]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3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35]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36]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管理[38] - 公司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秘应向董事长报告[40] - 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2] - 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董秘可建议对责任人处罚[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46][47]
致尚科技(3014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20]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投资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资金置换与投资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不超六个月[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0]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5]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8] 监督与管理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31]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30] 其他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30] - 董事和高管督促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违规责令改正,造成损失担责[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文档公司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38]
致尚科技(30148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关联交易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5]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执行[5] - 严格控制对关联方提供担保[6] 防范措施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7] - 发现资金占用职能部门应报告[8] - 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8] 审计与清偿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12] - 被占用资金原则以现金清偿[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