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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3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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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30139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07 10:18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2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锦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章成、张忠培、刘昱熙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卡莱特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
卡莱特(30139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07 10:18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3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审议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
卡莱特(3013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总经理职责与权限 - 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2] - 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管[6] - 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解聘外的管理人员[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列席董事会议[6] 工作汇报与履职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通报情况[5] - 因故临时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其主持工作[11]
卡莱特(301391)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11-07 10:18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1月21日14:30召开[1][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11月17日[4] - 会议地点在深圳南山区相关地址[5] 股东与提案 - 周锦志持股2,033,562股,占比2.14%,提案提交审议[2] - 提案含闲置资金管理、修订章程等[18] -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议案有6个子议案[18]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9:15 - 15:00,代码351391[22][23][2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分时段,9:15 - 15:00[23] - 议案2.00、3.01、3.02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登记与联系 - 会议登记11月18日9:00 - 17:00,在证券部[9] - 联系电话0755 - 86566763,邮箱ir@lednets.com[11]
卡莱特(3013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0]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4] 重大事项披露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变更事项[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关注[22] 信息告知与通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告知公司[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25] 交付过户报告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过户需报告情况并每隔三十日报送进展[28]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信息披露工作最终责任人[32]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32] 信息保密与追责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6]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按制度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将被追究责任[36] 时间定义与执行 - “第一时间”指信息报告义务人获知应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39]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41] - 本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42]
卡莱特(3013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担保决策审批 - 公司为特定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须经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9][20] 担保管理流程 - 公司对外担保须采用书面形式,责任人审查法律文件,不符要求可拒绝担保并汇报[15] - 签订互保协议,公司财务部要求对方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互保实行等额原则[18]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管理,包括审查、经办、跟踪等工作[22] - 担保期半年的,提前1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其他担保提前2个月通知[22]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合同,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23] 违约处理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8][29] - 被担保人违约造成损失,公司及时追偿[24]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7][2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卡莱特(3013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5]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开临时会议[14][1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7]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8]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9]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特定会议[31] 提案审议 - 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9][30]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决议[31] - 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未通过提案[31]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多种方式表决[28] - 提案不明确等情况暂缓表决[32]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遵循特定原则[22][23] 会议召开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等[24] 表决限制 - 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26] 决议处理 - 秘书报送备案并公告[34] - 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35] 决议效力 - 违法决议无效或可撤销[35] 股东权益 - 股东可请求认定违法决议无效或撤销违规决议[35]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情况[35] 档案管理 - 秘书保存会议档案不少于10年[35][36] 规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未尽按法律规定[38]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8]
卡莱特(3013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独立董事在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成员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9]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卡莱特(301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召开[15]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发通知[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票数通过[16]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任期与细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卡莱特(30139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6]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7] 制度执行要求 -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登记[8][9]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报告期材料十日内报送[11][12]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