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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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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9 08:45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59 关于召开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1) 现场会议: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15 时 30 分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
海科新源: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4-09-19 08:45
人事变动 - 张生安因工作调整辞去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 - 会议决定补选马立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为总经理[4] - 会议决定增补马立军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4] 持股情况 - 张生安直接持股0.12%,间接持股0.69%[2] - 马立军间接持股0.69%,未直接持股[9] - 山东海科控股直接持有公司60.90%股份[9]
海科新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9-19 08:4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时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重大事件最先发生时,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四个时点需及时披露[18] - 已披露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21] -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提供担保交易需提交审议并披露[26]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披露[26]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披露[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0]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0] - 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2] 交易关注与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2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2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4] 信息披露人员与职责 - 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属于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38]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38]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开信息披露制作、报送和披露手续[39] 信息保存与报送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 - 董事、监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8] - 通过受委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9] 信息披露媒体与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进行[54]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54] - 公司可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等沟通,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原则[54] 信息保密与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公司与其签合同时应约定保密条款[56]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文件专人报送保管[56] - 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56] - 公司及相关人员活动时不能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否则应立即公开披露[56] - 公司应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56]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除特定情形外,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7] 信息沟通与制度管理 - 公司应明确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60] - 公司应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及职责[60] - 对信息披露违规部门和人员给予处分,可要求赔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6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3]
海科新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9 08:45
股份变动 - 公司拟注销167,400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167,400元[4] - 回购后总股本将由222,963,178股减至222,795,778股[4] - 变动前后限售与无限售股份数量及占比有变化[4]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7][9] 会议召开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
海科新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9-19 08:45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董监高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监高离任后6个月内中登深圳分公司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2] - 公司上市1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8]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董监高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需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监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1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监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16] 董监高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董监高其他责任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20]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2]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披露[25]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需遵守规定并申报[26] 其他 - 董事长是董监高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数据信息管理[26] - 董监高保证申报数据合规,违规担责[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海科新源: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2024-09-19 08:45
人员变动 -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张生安因工作调整辞职,辞职报告送达生效[1] 股权情况 - 张生安直接持股26.9550万股,比例0.12%[1] - 东营市谛达威间接持股153.1195万股,比例0.69%[1] - 张生安配偶或关联人未持股[1]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19日[3]
海科新源:关于部分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9-12 09:26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其中用于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的 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 160 万元(含)且不超过 31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2 元/股(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 回购方案之日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回购完毕,具体回购股份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另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 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23 元/股(含), ...
海科新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9-11 09:25
公司基本信息 - 海科新源注册资本为22,296.3178万元[3]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12月经审计营收196,597.67万元,净利润11,366.30万元[4] - 2024年1 - 6月未经审计营收98,498.30万元,净利润1,035.61万元[4] 资产负债 - 2023年1 - 12月经审计资产432,111.39万元,负债138,805.68万元[4] - 2024年1 - 6月未经审计资产489,138.80万元,负债194,605.54万元[4] 担保情况 - 思派新能源拟为海科新源提供不超1.20亿元授信担保[2] - 本次担保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总金额58,000.00万元[8] - 本次担保后全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17,000.00万元,占净资产11.50%[8]
海科新源: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11 09:25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45亿元[3] - 多家子公司获不同额度担保[3] - 为思派新能源新增1亿元担保,剩余可用额度6.1亿元[6] - 担保后实际担保总金额26.30亿元,余额16.47亿元,占净资产50.32%[13] 子公司业绩 - 思派新能源2024年1 - 6月营收10.36亿元,净利润 - 0.67亿元[8] - 6月30日资产总额29.79亿元,净资产14.12亿元[8]
海科新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9-02 10:43
回购方案 - 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回购,金额160 - 310万元,回购价不超14.02元/股,30个交易日完成[3] - 基于价值判断和前景信心回购,金额1000 - 2000万元,回购价不超19.23元/股,3个月完成[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8月31日,累计回购167,400股,占总股本0.075%[4] - 最高成交价12.01元/股,最低成交价11.84元/股,成交总金额1,998,938元[4] 回购规则 - 不在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委托价不为涨幅限制价[5][6] - 不在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委托回购[7] 未来展望 - 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披露信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