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3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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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9月3日获融资买入323.97万元,融资余额1.07亿元
新浪证券· 2025-09-04 01:25
股价及融资融券交易 - 9月3日公司股价下跌1.51% 成交额4541.79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323.97万元 融资偿还704.28万元 融资净卖出380.31万元 [1] - 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07亿元 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3.59% 超过近一年80%分位水平 [1] 融券交易情况 - 9月3日融券卖出100股 金额1431元 融券余量1.48万股 融券余额21.18万元 [1] - 融券余额低于近一年30%分位水平 处于低位 [1]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6月30日股东户数3.10万户 较上期增加3.27% [2] - 人均流通股5155股 较上期减少4.20% [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83亿元 同比减少1.73% [2] - 归母净利润-581.04万元 同比减少116.23% [2] 公司基本信息 - 主营业务为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医药制剂、六氟磷酸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医药制造业57.7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9.77% 其他2.45% [1] 分红及机构持仓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7180.52万元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进成为第九大流通股东 持股130.22万股 [3] - 南方中证1000ETF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电解液及原料企业纷纷发布半年度财务报告
鑫椤锂电· 2025-08-29 07:23
电解液及原料板块2025年半年度业绩综述 - 电解液及原料板块大部分企业业绩表现不佳 除天赐材料和新宙邦外 其他企业财报表现一般 六氟磷酸锂企业亏损较多 各家净利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溶剂及添加剂市场企业受低价竞争影响 业绩表现欠佳 [35] 天赐材料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0.29亿元 同比增长28.9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8亿元 同比增长12.79% 扣非净利润2.35亿元 同比增长26.01% 基本每股收益0.14元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亿元 同比增长12.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 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 总资产244.39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2.03% [3] 新宙邦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2.48亿元 同比增长18.5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4亿元 同比增长16.36% 扣非净利润4.66亿元 同比增长8.16% 基本每股收益0.64元 [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9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321.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4% 同比增加0.36个百分点 总资产176.03亿元 较上年度末微降0.11% [6] 瑞泰新材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75亿元 同比下降7.3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2亿元 同比下降24.19% 扣非净利润0.79亿元 同比下降27.57%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 [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44.22万元 同比下降146.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 同比下降0.41个百分点 总资产94.59亿元 较上年度末下降5.54% [8] 永太科技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6.09亿元 同比增长21.9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59亿元 同比增长56.17% 但扣非净利润0.23亿元 同比下降15.08% 基本每股收益0.06元 [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219.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8% 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 总资产110.40亿元 较上年度末下降1.35% [11] 石大胜华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0.11亿元 同比增长14.87% 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56亿元 同比大幅下降248.03% 扣非净利润-0.57亿元 同比下降282.11% 基本每股收益-0.28元 [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0亿元 同比增长115.24% 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5% 同比减少2.42个百分点 总资产101.66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5.36% [14] 多氟多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3.28亿元 同比下降6.65%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51亿元 同比下降16.55% 扣非净利润-480.93万元 同比下降179.71% 基本每股收益0.0441元 [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6亿元 同比增长103.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0% 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 总资产250.86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6.99% [16] 天际股份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68亿元 同比增长19.16% 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36万元 同比改善59% 扣非净利润-5638.71万元 同比改善56.04% 基本每股收益-0.10元 [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亿元 同比改善52.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6% 同比改善1.12个百分点 总资产64.18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1.48% [19] 宏源药业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83亿元 同比下降1.7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1.04万元 同比下降116.23% 扣非净利润-2159.13万元 同比下降247.06% 基本每股收益-0.0146元 [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亿元 同比下降818.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3% 同比下降0.95个百分点 总资产59.12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1.49% [22] 海科新源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3.16亿元 同比增长27.92% 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83.06万元 同比改善61.21% 扣非净利润-4975.82万元 同比改善56.57% 基本每股收益-0.19元 [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亿元 同比下降27.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1% 同比改善2.09个百分点 总资产72.94亿元 较上年度末下降12.47% [24] 华鲁恒升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7.64亿元 同比下降7.1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69亿元 同比下降29.47% 扣非净利润15.59亿元 同比下降30.29% 基本每股收益0.739元 [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1亿元 同比下降19.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6% 同比下降2.45个百分点 总资产482.81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3.48% [27] 华盛锂电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2.38亿元 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73.89万元 扣非净利润-7891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0.47元 [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4% 同比下降0.1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65% 同比下降2.72个百分点 [29] 富祥药业 - 报告期营业收入5.15亿元 同比下降24.5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91.12万元 同比改善69.23% 扣非净利润-3217.98万元 同比改善34.91% 基本每股收益-0.01元 [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11亿元 同比下降87.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32% 同比改善0.59个百分点 总资产44.82亿元 较上年度末下降1.21% [32] 孚日股份 - 报告期营业收入25.88亿元 同比下降3.0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6亿元 同比增长10.92% 扣非净利润2.50亿元 同比增长15.71% 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亿元 同比增长197.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0% 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 总资产76.16亿元 较上年度末下降1.13% [35]
宏源药业跌3.81% 2023年上市即巅峰超募15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8-28 08:52
股价表现与发行情况 - 公司股价收报14.63元,较发行价50.00元跌幅达70.74%,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1] -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4725.72万股,发行价50.00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现国联民生证券) [1] - 上市首日股价最高触及45元,此后呈现震荡下跌趋势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362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219584.37万元,较原计划65073.00万元超额募集154511.37万元 [1] - 原计划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三大项目 [1] 发行费用构成 - 发行费用总额16701.63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达13931.96万元,占比83.4% [1] - 保荐代表人为谢广化与肖继明 [1] 市值表现 - 当前总市值58.52亿元,较发行时市值呈现显著缩水 [1]
宏源药业: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41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法律合规性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共计314人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亲属 [1][14] - 激励计划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包含《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草案共分十四章涵盖授予价格、归属条件、会计处理等完整条款 [6][7][9]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包括最近年度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或违规利润分配等 [4][5] 公司主体资格与上市 status - 公司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73519634XF的营业执照 [4] - 公司于2023年经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725.72万股普通股 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5]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关联董事邓支华、程思远在表决时回避 [10][19][20] - 后续须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并需披露自查内幕交易情况及完成权益授予登记程序 [10][11] 信息披露与财务安排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监事会核查意见等文件 [15] - 公司明确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15][16][19] 激励计划合规结论 - 法律意见书认定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8][17][20] - 计划目的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 [19]
宏源药业: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41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激励对象资格认定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员工[3] 计划实施程序合法性 - 激励对象名单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3] - 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 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 财务安排与公司利益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4] - 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 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4][5] - 计划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4][5]
宏源药业: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41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激励计划结构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1] - 激励计划已列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1] 计划披露完整性 - 股权激励计划包含有效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归属安排 [3] - 计划披露了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3] - 设置了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并披露了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行权安排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年 [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7]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7] 中介机构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发表明确意见 [7] - 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定价合理性及股东利益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3][7] -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8] 审议程序合规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已按规定进行回避 [9]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8] - 公司保证所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宏源药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41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1]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员工 [2] - 激励对象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 [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3] - 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安排和归属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 激励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财务资助情况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3] 激励计划目的 -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完善分配机制 形成经营者与股东利益共同体 [3] - 计划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 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宏源药业: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41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总授予规模为500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5% [1] - 激励对象包含董事会秘书 总监及304名中基层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骨干 [1] - 设置100万股预留份额 占比20% 预留权益比例符合不超过总授予量20%的规定 [1] 激励对象结构 - 核心管理层获授限制性股票 具体数量未披露 但明确包含董事会秘书与总监职务 [1] - 304名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参与激励 体现对人才梯队的重视 [1] - 预留部分用于未来激励安排 规模为100万股 占总授予量的20% [1] 股权激励合规性 - 全部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总数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 符合监管要求 [1]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获授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 [1] - 激励对象排除独立董事 父母 子女 但包含外籍员工 [1] 信息披露与程序 - 公司董事会 考核委员会及律师将就激励计划发表明确意见和专业法律意见 [2] - 公司承诺在指定网站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
宏源药业(30124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27 13:35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5%[7][32] - 首次授予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0%,占拟授予总量80.00%[7][32] - 预留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5%,占拟授予总量20.00%[7][3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14人[8][2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5元/股[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7] 激励对象与归属安排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人员[28]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20%、40%、40%[41]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20%、40%、40%[41]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分两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41]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部分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为23.00亿元、25.00亿元、27.00亿元[57][59]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 - 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为25.00亿元、27.00亿元[60] 考核与归属比例 - 业绩完成度A/Am≥100%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80%≤A/Am<100%时,X = A/Am;A/Am<80%时,X = 0%[59] - 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完成度Y≥90%时,归属比例100%;80%≤Y<90%时,90%;70%≤Y<80%时,70%;Y<70%时,0%[63] - 额外背负攻关目标激励对象考核分五级,归属比例A为90% - 100%、B为80% - 90%、C为70% - 80%、D为50% - 70%、E为0%[1] - 未额外背负攻关目标激励对象考核分四级,归属比例优秀为100%、良好为90%、合格为70%、不合格为0%[1]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73]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7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7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7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76]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且P>1[78] 成本与费用 - 假设2025年9月底首次授予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071.7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407.63万元、1479.60万元、873.77万元、310.79万元[3] 计划实施与管理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通过授予权益决议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8]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终止计划,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9]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10] - 变更激励计划不得包括导致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的情形[10]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92]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归属前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99][100]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10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10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失去参与资格[10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处理[107] - 激励对象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股票作废[109]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未授予股票不得授予,已归属股票应返还[104] - 激励对象退休未返聘,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需缴已归属部分个税[110]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计划程序进行,拒绝返聘未归属股票作废,需缴已归属部分个税[110] - 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股票作废,需缴已归属部分个税[111] - 激励对象身故,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有权要求继承人以遗产支付已归属部分个税[112] - 子公司控制权变更,激励对象未留任,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股票作废[113]
宏源药业(30124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8-27 13:35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0000.68万股的1.25%[7][32] - 首次授予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占拟授予总量的80.00%;预留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占拟授予总量的20.00%[7][3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14人[8][28]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3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7]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7.75元/股[9][45][47] - 授予价格不低于前1个交易日均价15.49元的50%(即7.75元)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14.85元的50%(即7.43元)中的较高者[46]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57] - 首次授予部分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为23.00亿元、25.00亿元、27.00亿元[58] 归属比例 - 业绩完成度A/Am≥100%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80%≤A/Am<100%时X = A/Am,A/Am<80%时X = 0%[58] - 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完成度Y≥90%时归属比例为100%,80%≤Y<90%时为90%,70%≤Y<80%时为70%,Y<70%时为0%[63] - 额外背负攻关目标和未额外背负攻关目标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有不同归属比例[64]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不同情况有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调整公式[72][74][75] 费用摊销 - 假设2025年9月底首次授予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071.7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407.63万元、1479.6万元、873.77万元、310.79万元[81] 特殊情形处理 - 若公司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84]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会失去参与资格或对限制性股票有不同处理方式[87][90][91][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