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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5 11:3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 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 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 ...
标榜股份(30118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所承诺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
标榜股份(3011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1:37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业务[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处罚或项目被立案调查情形[6] - 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选聘事务 - 与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7]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9]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12] - 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需邀请2家以上(含2家)具备资质事务所[12][13]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4] 费用与资料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属董事会[19] 其他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标榜股份(301181)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 关人员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 ...
标榜股份(301181) - 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 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活动,是指公司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的总 称。 第三条 公司资金活动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筹资决策不当,引发资本结构不合理或无效融资,可能导致公司筹资 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 (二)投资决策失误,引发盲目扩张或丧失发展机遇,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 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三)资金调度不合理、营运不畅,可能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 (四)资金活动管控不严,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 第四条 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完善严格的资金 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 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 ...
标榜股份(3011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1:37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适用,一名董事时不适用[2][3] 投票规则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需重算[3] - 独董与非独董分别累积投票[4] - 仅投同意票,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4]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6]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6] - 当选人数不足按不同情况处理[6] 细则生效及管理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修改审批解释[7]
标榜股份(3011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1:3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 管措施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的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除 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 1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问责管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
标榜股份(3011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4]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 - 视同为公司关联人的情形包括协议生效后或未来12个月内、过去12个月内曾具有规定情形[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7]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10]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0] - 股东会审议批准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1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向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审议要求[12] - 董事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3] 关联交易结算与监督 - 关联交易应逐月和每季度结算,财务部跟踪价格变动并报董事会备案[9]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4]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21] - 特别交易范围的关联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2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持有股权50%以上等情况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文件保存与制度实施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标榜股份(301181) - 对外投资制度
2025-08-25 11:37
投资决策条件 - 董事会决策投资条件涉及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等多指标占比及金额[9] - 股东会决策投资条件涉及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等多指标占比及金额[10] - 未达董事会标准投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9] 投资审议要求 - 投资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标准需披露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13] 投资流程 - 公司对外投资经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立项、执行阶段[14] - 证券部调研论证汇报董事长,超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16] 投资监督 - 审计部、财务部、审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监督[16] - 审计部跟踪评价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并报告[16] - 审计部监督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16] 投资检查 - 公司检查投资计划合法性、法律文件保管等多项内容[17] 投资处置 - 公司在5种情况下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公司在4种情况下可转让对外投资[19] 投资核算与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应符合规定并完整记录[20] - 审计部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建议[20]
标榜股份(3011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3
第一章 总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