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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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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投资决策权限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经董事会审议[8]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由股东会决定[9] - 未达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8] - 股东会可临时授权董事会重大决策[10] 投资流程与处置 - 对外投资经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13] - 期满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4] - 战略调整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4] 投资管理监督 - 财务部核算符合规定并完整记录[17] - 财务定期获取信息并业务指导[17] - 审计部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建议[17]
华兰股份(3010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任不超6年,上市前已任职的连续计算[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辞职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16][17]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相关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1][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3][24]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4] - 发现特定情形向交易所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核查[25] - 意见分歧无法一致,董事会分别披露意见[24]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含基本情况、依据等,与公告同时披露[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27]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6][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8]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津贴与制度管理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0]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批,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华兰股份(3010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5] - 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5]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召开[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6]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会议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其他规定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和损害其合法权益[41] - 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未判决前应执行决议[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4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事宜[45] - 股东会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否则担责[45] - 国家法规修改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47] - 规则修改属应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或披露[47]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9]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此规则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制定[50]
华兰股份(3010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管理架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6]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多项工作[7] - 各部门应指定信息主管,负责信息收集与活动配合[8]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应遵循公平等原则[10][11]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13] 沟通方式 - 应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注重使用互联网[14] - 必要时可定期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扩大沟通[15] - 可通过多种方式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相关活动上答复[16] - 可就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17] 其他规定 - 网站信息须及时更新,设专栏方便投资者查阅咨询[14][23]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6] - 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8]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20] - 聘用顾问时避免聘用同竞争公司相同的顾问[20] - 避免由顾问代表公司就经营及发展事项发言[20]
华兰股份(3010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法人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0] - 与关联自然人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10] - 与关联人非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12] - 12个月内与关联人进行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12]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预计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审议和披露[1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13]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和披露[13]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17][18]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16][18]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8]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0] - 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20]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2]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日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3]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7]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绩效评价 - 按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评价[10]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2] 人员构成与产生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有例外[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3]
华兰股份(30109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5-30 12:1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630.8942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收购股份条件 - 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必需情形下收购股份,需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4]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是公司收购股份条件之一[4]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是公司收购股份条件之一[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8][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公告通知[1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0]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7]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48]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50]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55]
华兰股份(30109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力)
2025-05-30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18]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持股[19][20][21] 合规要求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26][29][32] 任职数量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5]
华兰股份(30109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力)
2025-05-30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刘力被提名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18] 独立性要求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20][21][2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情形[26] - 最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30][32] 其他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6]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