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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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301036) -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3-25 14:03
可转债受托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3] 可转债违约决策 - 公司未偿还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其他有息负债不能按期支付,可能导致可转债违约时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决策[11]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 - 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合计持有未偿债券总额30%以上持有人同意可延期,延期不超15个交易日[15] - 公司董事会、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提议召集会议[15] - 受托管理人收到提议应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同意召集应于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提议人同意延期除外[15] - 合计持有未偿还份额10%以上持有人提议召集时可推举1名代表协助会议召集[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等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6] 会议披露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通知公告,紧急召集时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日披露[23] - 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21] - 召集人决定延期或变更会议相关事项,应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披露变更公告[25] - 召集人拟取消会议,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理由[26] - 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足会议成立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提示风险,有权取消会议[26] - 召集人再次召集会议,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通知公告[26] 会议召开与决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29] - 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交易日,会议变更召开时间,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29] -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重大事项议案作出决议,需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38] -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连续三次召集且每次出席人数未达要求,第三次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39] 会议记录与保存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材料由受托管理人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次可转债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5年[44] 会议表决与结果 - 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50] -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部分机构或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34] -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按“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无明确意见等情况原则视为“弃权”[35] - 发生特定情形,召集人应特别说明矛盾议案内容,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弃权”[36] -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清点、计算,受托管理人载入会议记录[40] 特别议案与简化程序 - 特别议案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债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提出[50] - 一般事项超过出席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重大事项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内容,可按简化程序召集会议[53] - 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可按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53] 异议处理与生效 - 债券持有人对受托管理人公告有异议,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简化程序,受托管理人应立即终止[54]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58] 其他规定 -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自发行起组建,至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解散[3]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4] -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与决议一同披露[5] - 债券持有人享有按持有数额获约定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6] -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现场会议需出示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需出示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除外)[32] - 受托管理人可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需取得委托书且客观说明相关事项[35] - 本规则约定的“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59]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纠纷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60] - 本规则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60]
双乐股份(301036) -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3-25 14:01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 目录 | | --- | 页次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 | --- | ---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5 | 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234号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 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双乐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 ...
双乐股份(301036) -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5-03-25 14: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3.38元,募集资金5.845亿元,净额5.1843亿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3] - 2021年8月,3.4843亿元募集资金转入双乐泰兴账户[6] - 截至2021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690913亿元后置换[12] - 年产22600吨酞菁颜料项目拟用募集资金3.6843亿元,补充营运等拟用1.5亿元[14] - 2021 - 2022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15] - 公司及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销户[5][6][7] -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对外转让或置换前次募投项目情况[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1亿元,期限12个月[15] 资金使用情况 -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51843.00万元,累计投入51853.55万元[23] -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780.43万元,2022年度使用5073.12万元[23]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22600吨酞菁颜料项目承诺投资36843.00万元,实际投资36853.55万元[23] - 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承诺与实际投资均为15000.00万元[23] 项目效益情况 - 年产22600吨酞菁颜料项目2024年度产能利用率为73.15%[25] - 该项目承诺效益每年7599.79万元,2024年实际效益5325.35万元[25] - 2023年效益2832.87万元,2022年为600.06万元,累计实现效益8758.28万元[25] - “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可降低债务比例,优化财务结构[17] 未达预期原因 - 年产22600吨酞菁颜料项目未达预期效益因产能未完全释放等[26]
双乐股份(301036)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2025-03-25 14:01
股东分红规划 - 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无重大资金支出且满足条件,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6] - 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3年累计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6] 分红比例情况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或阶段难分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9] 规划相关规定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并修改股东回报规划[16] - 制定规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0]
双乐股份(301036) -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2025-03-25 14:01
新策略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 其他信息 - 公司最近五年无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形[2] - 公告发布于2025年3月25日[4]
双乐股份(30103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5-03-25 14: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4月15日14时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1] - 现场会议4月15日14时,网络投票4月15日多个时段[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4月9日[4] 提案相关 - 提案涉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多项议案,提案3.00有22个子议案[5] - 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登记信息 - 登记截止4月11日16:00,不接受电话登记[9] - 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江苏泰州兴化戴南镇人民路958号[9] 投票代码及时间 - 网络投票代码351036,投票简称双乐投票[18]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4月15日不同时段投票[19] 其他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间为2025 - 2027年[24]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6] - 参会股东登记表需在截止时间前信函或传真送达[29]
双乐股份(30103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5 14:00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长安中路公司 16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建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 ...
双乐股份(30103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5 14:00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 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汉洲先生主 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
双乐股份(301036) -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25-03-25 13:49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 95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 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行人声明 1、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乐股份")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 ...
双乐股份(301036) -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
2025-03-25 13:49
业绩数据 - 2021 - 2024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610.44万元、127,070.55万元、143,332.44万元和116,765.08万元[26] - 2021 - 2024年1 - 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526.84万元、2,865.92万元、4,727.72万元和9,703.93万元[26] - 2021 - 2024年1 - 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074.61万元、2,128.93万元、4,593.44万元、9,009.37万元[30] - 2021 - 2024年1 - 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10,638.88万元、1,003.52万元、10,097.68万元、13,966.09万元[31] - 2021年末 - 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8.17%、19.64%、15.30%和10.42%[31] - 2021 - 2023年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706.83万元[3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3,669.03万元[32]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22]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16]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协商确定[12] -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6][8] - 本次发行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比例及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确定[7] -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49] -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50]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赎回[59] -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59] - 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61] -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告用途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62]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68] 其他要点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38] - 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42] -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蓝绿颜料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44] - 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48]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回报[74]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方案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76]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 = 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回售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64] -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需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从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价格[66] - 公司不属于需惩处的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范围[71] - 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表决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 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在指定媒体披露,保障股东知情权[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