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科技(3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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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4 11:20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依据包括《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重大信息"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参照《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 [2][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与责任分工 - 信息披露需遵循《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确立的基本原则 [4]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执行人及交易所联络人,负责协调组织披露事务并完善相关制度 [5] - 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 [6] 重大信息保密与报告机制 - 重大信息披露前可采取限制知情人范围、口头沟通、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 [7] - 内部责任人原则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立即报告,初期调研阶段可暂缓但需保密 [8] - 公司内刊、宣传资料等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媒体采访需事先沟通并获得认可 [9] 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需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如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 [15] - 临时报告需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关键时点(如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时)立即披露 [20] - 业绩预告需在预计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及时发布,若出现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澄清 [16][17] 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平披露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沟通方式包括公告、现场会议、电话/网络咨询等 [27][28] - 禁止选择性披露,向特定对象提供信息时需签署承诺书并留存沟通记录 [30][33]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提前公告时间/方式/主题,结束后2交易日内披露记录 [42][43] 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 年报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差错、业绩预告差异等情形,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降职等处罚 [54][55] - 从重处罚情形包括主观故意、干扰调查、多次差错等,处罚决议需以临时公告披露 [59][60] - 季度/半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参照年报制度执行 [60]
密封科技: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4 11:20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并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事项 [1] - 授权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同时结合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细则 [1] - 授权范围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下放至经理层 [3] 授权原则与分类 - 授权遵循审慎授权、范围限定和适时调整三大原则,优先考虑风险防控 [3] -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制度明确规定)和临时授权(通过董事会决议单独授权)两类 [6] - 中层及以下人员薪酬制定与发放由董事会直接授权总经理审批 [4] 经理层决策权限 - 董事会闭会期间,经理层可决策交易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等条件的非日常经营事项 [5] - 交易标准涉及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及产生利润的10%阈值,负值按绝对值计算 [5] - 总经理办公会为经理层决策主要形式,总经理可对职权内事项进行适度再授权 [7] 授权动态管理 - 董事会可调整授权事项及权限,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8] - 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可细化调整事项,但遇重大环境变化时可建议董事会收回授权 [9] - 重大决策需履行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涉及职工利益事项需听取职代会或工会意见 [10] 制度效力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与上位法冲突时按最新规定执行 [11][12][13]
密封科技: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14 11:2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并具备必要知识技能[1][2]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3][4] -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经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任,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且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3][4] 职责权限划分 - 总经理职权涵盖生产经营管理、年度计划实施、内部机构设置、基本制度拟定及高管提名等[4][5] - 副总经理分管密封垫和密封板材事业部,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6] - 重大投资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6] - 经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行业政策变化、业绩重大波动等重大事项[6][8] 总经理办公会机制 - 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或指定副总经理代主持,遵循民主集中制和总经理负责制[9][10] - 议事范围包括董事会决议实施、经营计划拟定、机构设置方案及投资担保事项等[9] - 决策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制,非决策事项需达成一致性意见[10]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决议事项由专人督促落实[10][11] 任职资格与约束 - 总经理不得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经济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九类情形[2]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越权、同业经营、挪用资金、违规担保或泄露机密[7][8] - 绩效评价与薪酬挂钩,违规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细则由总经理制定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需经同等程序[11][12]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2]
密封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14 11:20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 - 募集资金包括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如IPO、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1] - 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维护资金安全,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1][3]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且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2] - 公司需在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明确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等条款 [2]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由公司、子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分管高管签字方可付款 [3]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关联方占用、财务性投资(如证券投资)等行为 [3]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若实际使用金额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原因 [4] 募投项目调整与超募资金管理 - 募投项目若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4]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高风险投资,且永久补流或还贷的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总额30% [6][7]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且需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 [8][9]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终止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10] - 变更后的用途需投资于主营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需披露定价依据及影响 [10][11] - 节余资金使用若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元或净额5%可豁免程序但需年报披露 [11]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存在违规时董事会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 [12] - 董事会需对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2]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公司需配合并承担费用 [13] 附则与解释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修订 [13] - 公司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募集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义务 [13]
密封科技(30102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5-14 10:56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烟台 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 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1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 ...
密封科技(301020)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5-14 10:56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5 位非独立董事及 3 位独立董 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李世纲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公维军先生 非独立董 ...
密封科技(301020) - 山东德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4 10:56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 - 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相关公告[8]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0] 参会情况 - 参与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99,7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255%[11] -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99,5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191%[11] - 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11] - 参与会议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11] 议案表决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2,600股,占比99.9869%;中小股东同意142,600股,占比91.5864%[2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27]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2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中小股东同意144,300股,占比92.6782%[30] 人员选举 - 选举公维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20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20股[31] - 选举焦玉学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15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15股[32] - 选举于霞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13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13股[33][34] - 选举周学良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12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12股[35] - 选举王平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12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12股[36] - 选举谢宗法为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45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45股[36] - 选举潘昌新为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10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10股[37] - 选举梁星为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99,580,110股,占比99.8440%,中小股东同意110股[39]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39]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40]
密封科技(3010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5-14 10:56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4] 知情人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等[7] 自查与报送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8]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2个交易日报送处理结果并披露[13] 协议与档案 - 公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等告知保密及法律责任事项[8]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建立知情人档案并向深交所报备[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等,固定人员一次性报备,其他一事一记[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1] 重大事项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1]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知情人信息[19] 违规处理 - 违规披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公司视情节对责任人采取批评等措施并备案[14] 下属部门管理 - 公司下属部门等应比照制度进行内幕信息管理,重大信息报告按相关规定执行[16] 制度制定与施行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董事会批准[17] 知情人责任 - 知情人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21] 法律责任 - 内幕交易行政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 - 10倍罚款;无违法所得或不足50万,处50 - 500万罚款;单位交易,主管和责任人处20 - 200万罚款[21] - 内幕交易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违法所得1 - 5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5 - 10年有期徒刑,处违法所得1 - 5倍罚金;单位犯罪,对单位处罚金,主管和责任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2] 资料登记 - 公司须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资料登记备案[22]
密封科技(3010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4 10:56
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9]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以考核和业绩定薪酬奖励方案报审议[11] 其他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等[5] - 细则施行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15]
密封科技(301020) - 密封科技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执行方案(2025-2027任期)
2025-05-14 10:56
经理层任期 - 经理层成员任期为3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2] 薪酬结构 - 绩效薪酬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60%[5] -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各年度(基本薪酬 + 绩效薪酬)×30%×任期考核评价系数[6] 基本薪酬 - 董事长每年基本薪酬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倍[7] - 2025 - 2027任期内每年基本薪酬按此重新计算[8] 薪酬发放 - 当前经理层每月发放薪酬固定额度暂不调整,超基本薪酬部分作绩效预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