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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3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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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301020) - 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 制、明确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结合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义务,并自觉接受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总经理就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以书面 或其他形式提出报告,总经理必须保证向董事会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公司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安排其他经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 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 现重大变化的; (六) 其 ...
密封科技(30102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4 10:56
会议参与情况 - 参与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1人,代表股份99,735,700股,占比68.1255%[5] - 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9,580,000股,占比68.0191%[5] - 网络投票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5,700股,占比0.1064%[5] - 参与会议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5,700股,占比0.1064%[5] 议案表决情况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2,600股,占比99.9869%[11]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15] - 《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制度》总表决同意99,724,300股,占比99.9886%[16] 选举情况 - 公维军选举总表决同意99,580,120股,占比99.8440%[18] - 焦玉学选举总表决同意99,580,115股,占比99.8440%[19] - 于霞选举总表决同意99,580,113股,占比99.8440%[20] 时间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下午14: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3]
密封科技(3010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人员可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
密封科技(301020) -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 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进展时,内部责任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 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 ...
密封科技(3010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规定,具 ...
密封科技(30102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14 10:5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5]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6] 资金使用期限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8]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9]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公司提前终止协议,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11] 项目核查与置换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5]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等通过并披露[17] 投资限制 - 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21] 现金管理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且流动性好[2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等要求[22] 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2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百分之五可豁免特定程序[26]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百分之十且高于一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 董事会应就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28] 鉴证报告与责任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9]
密封科技(3010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14 10:5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3] - 两名副总经理分管密封垫和密封板材事业部工作[17] - 财务负责人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18] 人员聘任与变动 - 总经理可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4] - 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聘连任[10]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10] - 经理人员及其构成变动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2个月内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继任者[10]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9] -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25][35] -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含研究董事会决议实施措施[30] - 总经理办公会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31]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3] 其他 - 总经理按要求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22] - 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需向董事会报告[23]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36]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关[36] - 本细则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9]
密封科技(30102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4 10:56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与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李世纲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经第四届 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 B 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梁星女士 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4、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公维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
密封科技(301020)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5-14 10:56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母公司"系指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系指母公司经对外投资持有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提案权(包括提名董事的权利)、在股东 会上的表决权和提议召开子公司股东会的权利等股东权利,原则上应经母公司总 经理决定。但根据母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相关事项需由母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则需经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子公司方 可实施。 第六条 经母公司提名由子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对子公司独立承担《公 司法》规定的董事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前述董事应严格按照母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审议结果履行其在子公司的职权。 第七条 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尤其是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应报母公司备案。 1 ...
密封科技(30102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2025-05-09 08:16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 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 以任何形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基本情况概述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瑞 投资"或"甲方")与上海惠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璞投资"或"乙 方")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