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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19 07:55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7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6.88元/股,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125.60万股[4][5][35][37][38][39][40][5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49.60万股,中层和核心人员获授125.60万股占比83.96%,预留24.00万股占比16.04%[7]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0%(12 - 24个月),第二个30%(24 - 36个月),第三个30%(36 - 48个月)[13] - 预留部分若2024年三季报前授予归属比例同首次,之后授予第一个50%(12 - 24个月),第二个50%(24 - 36个月)[13][14] 归属条件 - 公司财报和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16]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17] - 激励对象任职期限12个月以上[19]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2024 - 2026年,2024年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目标值增长率20%、触发值15%,后续年份目标值44%、73%,触发值21%、33%;以对应上一年度为基数各年目标值20%,触发值15%、10%、10%[20][22] - 预留部分若2024年三季报前授予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考核年度2025 - 2026年,业绩目标同首次对应年份[24] 归属比例计算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净利润增长率A和B对应指标系数X与Y的孰高值,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22][25] - 个人绩效考核分A、B、C、D四级,对应归属比例100%、80%、60%、0%[28] - 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28] 时间进程 - 2024年7月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0] - 7月3日披露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30] - 7月3 - 12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31] - 7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1] 费用测算 - 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测算,标的股价14.12元/股,有效期12、24、36个月,历史波动率20.8126%、18.5696%、19.7236%,无风险利率1.5240%、1.6145%、1.8170%,股息率2.2399%[47][48] - 首次授予125.6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863.91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257.34、405.96、154.62、45.99万元[49] - 预留部分24.00万股授予时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50] 其他 - 激励对象认购及缴税资金自筹,公司代扣代缴个税[46] - 激励计划成本在成本费用列支,影响有效期内净利润,对长期业绩提升有积极作用[50][51]
肇民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9 07:5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5日召开[1] - 现场会议15:00开始,会期半天[4][13] - 网络投票8月5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 - 股权登记日为7月26日,登记时间7月30日9:00 - 17:00[8][11] - 投票代码351000,简称肇民投票[19]
肇民科技: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19 07:55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9] 审议与披露 - 2024年7月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9] - 2024年7月3日披露征集表决权公告[19] 授予信息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23] - 首次授予125.60万股,人数57人[24][25] - 首次授予价格6.88元/股[26] 归属安排 - 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40%、30%、30%[32]
肇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07:55
激励计划 - 以6.88元/股向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5.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3] 项目变更 - 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待股东大会审议[6] 会议安排 - 提议于2024年8月5日15时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8]
肇民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7-19 07:55
激励计划 - 监事会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中层及核心人员,不含特定人员及外籍员工[2] - 激励对象符合规定条件和范围,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2] -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4]
肇民科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7-18 11:5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3日公告通知[6] - 会议现场7月18日15:00在上海召开,网络投票7月18日9:15 - 15:00[7] - 出席股东及代表8人,代表股份145,232,399股,占比59.9739%[9] 议案表决情况 - 各议案同意145,215,839股,占比99.9886%;中小投资者同意63,839股,占比79.4027%[16][17][18][20] - 各议案反对股数16,560股,占比0.0114%;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20.5973%[16][17][18][20] - 各议案弃权股数0股,占比0.0000%;中小投资者弃权占比0.0000%[16][17][18][20]
肇民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18 11: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333.3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24215.945万元,股份总数24215.945万股[6][13]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9] 股权结构 - 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00万股,比例50%[10] - 邵雄辉等5位股东各持股400万股,比例10%[10] - 曹文洁持股200万股,比例5%[1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17]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需在60日内[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21]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3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4]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批[78]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07] - 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无重大资金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1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5] - 公司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1][132]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7]
肇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8 11:5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18日召开[3] - 参会股东及代表8名,代表股份145,232,399股,占比59.9739%[4]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145,215,839股,占比99.9886%[8][10][12][14]
肇民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7-18 11:54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月2日至7月2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 13名激励对象自查期有买卖股票情况,无内幕交易情形[5] -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情形[6]
肇民科技:关于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2024-07-16 10:28
市场扩张 - 2024年5月22日审议通过在新加坡设全资子公司议案[1] - 新加坡子公司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3] - 公司持有新加坡子公司100%股权[4] 未来展望 - 设立子公司符合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规划[5] - 利于拓宽投资路径,加强国际合作与海外业务拓展[5] 风险提示 - 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5] - 新加坡法律法规等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