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3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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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30092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一权一票[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逐项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才能当选[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南凌科技(30092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制度审议与实施 - 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6] 项目检查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检查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检查项目[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23] 资金置换与节余处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9]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9] 监管协议相关 - 监管协议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 公司应在监管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6] 检查与审核要求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4]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2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20]
南凌科技(3009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6]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7][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1]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1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2]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3] - 董事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主持会议[24]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时间不同[24]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17] - 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7]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20] 会议规则 - 董事委托出席有相关限制[29] - 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要求[32][33] - 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34]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5] 提案相关 - 提案提交及议程确定规则[29] - 议案内容要求[30]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或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召开[32] 回避表决 - 董事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情形[32] 权限与程序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并建立程序[33]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8]
南凌科技(3009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0] 会议相关时间与要求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3] 会议文件与记录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相关内容[26]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出席人员相关事项[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0]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特别决议[40] 投票与选举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单独或合并计算持有会议上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可要求投票表决[43]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5]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及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4] 表决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6] 会议结束与决议公告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6] - 股东会决议应书面作出,由出席董事、高管签字或签章,及时公告相关信息[47] 决议提示与实施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中特别提示[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决议撤销与规则解释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9] - 公司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2]
南凌科技(3009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对外投资制度 - 2025年8月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 对外投资含新设立企业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3][5] - 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在权限内决策[8] - 投资部日常管理,财务部财务管理[8] - 制度自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南凌科技(300921)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07 11:42
股东会相关 -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告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4] - 2025 年 8 月 7 日 14:30 现场会议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 - 参加会议股东及代理人 155 名,代表股份 96,662,325 股,占比 53.0034%[8] 议案表决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树林获选举票 96,047,858 股,占比 99.3643%[16]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 99%,均获有效表决通过[11][16][17] - 议案 3.00、4.01、4.02、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7]
南凌科技(3009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股权超50%及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2] 担保审批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0] 担保操作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合同[19]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20] 担保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务[23] - 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4] 责任追究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28] - 擅自签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28]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15个交易日未还款及时披露[3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3]
南凌科技(30092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0年12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823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18,379.7487万元,股份总数18,379.7487万股[6][17] - 发起人以5,200.00万元净资产折合5200万股[1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主体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2][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8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20][12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4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3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应成员过半数通过[141][142] 高管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8][149] - 经理和其他高管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51] 信息披露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个月内披露季报[15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7] 重大事项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167]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188]
南凌科技(30092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07 11:42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表155人,代表股份96,662,325股,占比53.0034%[3]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股份95,999,385股,占比52.6399%[3] - 网络投票股东150人,代表股份662,940股,占比0.3635%[3] - 中小股东及代表152人,代表股份663,740股,占比0.3640%[4] 议案表决情况 -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总表决票数96,047,858,占比99.3643%[7] -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总表决票数96,047,844,占比99.3643%[8]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议案同意票数96,518,657,占比99.8514%[8] -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子议案11个,各子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84%[9]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均获通过[5][6] - 修订多项制度总表决同意票数占比超99.83%,中小股东同意票数占比76% - 78%[10]
南凌科技(3009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1:42
子公司定义与管理 - 子公司定义包含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等四种情况[2] 会议与决议管理 - 子公司股东会会议通知和议题需提前1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重大会议需提前10日[6] - 子公司做出重大会议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存档[7] 人员委派与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0] 内部管理备案 -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应报备公司证券部,人事管理制度报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11] 财务与借款管理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13]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按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13] 经营规划与交易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5] - 子公司重大交易须按内控制度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5]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20] - 公司审计部负责执行对子公司审计工作[20] - 审计内容包括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经营业绩等情况[20]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做好准备并配合审计[21] - 子公司不得敷衍或阻挠审计,需提供所需资料[21] - 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送达后子公司须认真执行[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实施生效,修订亦相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