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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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3 10: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及时增补[4] 职责范围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8]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0]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2]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6]
宝丽迪(30090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新策略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工作组[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事务部门[4] - 明确舆情处理原则[7] - 规定一般和重大舆情处置方式[8] - 重大舆情处置可聘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公告[9] - 追究违反保密义务人员责任[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废止原2018年7月制度[14]
宝丽迪(3009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对外投资审批 - 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交易标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30%需评估审计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9] 投资流程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重大投资预审机构,总经理组织可研并形成预案递交董事会[10] - 实行项目负责制,成立项目小组负责实施[10][11] - 构成关联交易执行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1] - 应编制建议书,进行分析论证和资信调查[12] - 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查批准[14] - 收回、转让与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决策[17] 监督检查 - 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19] - 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等六项[19] -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并纠偏[19][2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2] - “以上”“内”含本数[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生效规则相同[2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
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3 10: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10]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16]
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3 10:0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10] -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履职与职责 - 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代行[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任职资格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 公司信息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20]
宝丽迪(300905) -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13 10:00
股份相关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 - 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516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789.7756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份额获股利[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诉讼[12][13][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5] 控股股东相关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0] - 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公司有相应处理流程和措施[16][17][18][19]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决定经营方针等,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定[65]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请求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的通知[3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4] - 董事辞职相关规定及生效时间,任期结束或辞职生效后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56][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4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按时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8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分配不超累计可分利润[81]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90] - 公司通知以纸质邮件送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送出,发出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90]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9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91][92] 其他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98]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授权有效期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止[98]
宝丽迪(3009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0
人员离职 - 董事和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人员履职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人员解任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日生效[5]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赔偿追责 - 无正当理由任期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6] - 离职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2]
宝丽迪(300905)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8-13 10:00
董事会变动 - 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袁晓锋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付洋为职工代表董事[4] - 增补生效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7名变9名[4] 人员信息 - 袁晓锋1981年生,截至公告日直接持股612,694股[8][9] - 付洋1988年生,截至公告日未直接持股[11]
宝丽迪(300905)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3 10:00
应收账款情况 - 宝丽迪(宿迁)2025年期初及期末应收账款均为406.54万元[3] - 江西欣资2025年应收账款累计发生2.42万元[3] - 厦门鹭意2025年应收账款累计发生744.94万元[3] - 宝丽迪(土耳其)2025年期初应收账款899.03万元,期末107.62万元[3] 其他应收款情况 - 宝丽迪(土耳其)2025年期初其他应收款余额为680.07万元[3] 往来资金情况 - 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899.03万元,期末1684.70万元[3] - 总计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899.03万元,期末1684.70万元[3] 其他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表2025年8月12日获董事会批准[3]
宝丽迪(300905)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13 10:00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 报告披露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2025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