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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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3月)
2025-03-31 10:3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负面舆情或不实报道;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 ...
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3月)
2025-03-31 10: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8151800元[8] - 公司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12] 股东信息 - 周光荣认购34400000股,持股比例57.33%[13] - 徐晓玉认购10000000股,持股比例16.67%[13] - 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6000000股,持股比例10.00%[13] - 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5400000股,持股比例9.00%[13] - 张君认购3600000股,持股比例6.00%[13] - 周广华认购600000股,持股比例1.0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自知道决议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监事会等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34]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0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6] - 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6] - 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10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15天通知[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6][12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1]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32] - 公司财产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32]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39]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小平
2025-03-31 10:33
会议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7] 履职情况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4] - 独立董事在2024年与公司管理层等保持沟通[8] -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监督检查[10]
海昌新材(300885)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31 10:3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申小平、朱祥斌独立性[1] - 二人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要求[1] 日期信息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1日[2]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3-31 10: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7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4400.17万元[1] - 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16] 资金账户余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2893.43万元,含专户活期93.43万元和保本型产品2800万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专户存储金额为934327.40元[7] 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买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28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4%[11] - 2020 - 2024年用5998.3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完毕[10] - 2024年两个募投项目结项,节余8975.7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 2024年11月将已结项募投项目专户9151.31万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销户[14] - 2024年同意用不超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滚动管理77900万元,获收益2256.51万元[19] 募投项目投入 -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34400.17万元,本年度投入1532.19万元,累计投入24611.22万元[24] - 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累计投入14830.11万元,进度81.87%,本年度效益6105.64万元[24] -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2543.26万元,进度40.91%[24] - 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累计投入7237.85万元,进度71.88%,本年度效益57.44万元[24] 项目节余情况 - 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募集资金节余3284.04万元,实际节余4319.34万元[26] - 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3673.84万元,实际节余4831.97万元[26] 决策通过情况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26] - 2024年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26] - 2024年11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26]
海昌新材(3008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31 10:31
人员情况 - 截至2024年末中兴财光华合伙人187名,注册会计师804名,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331名[1] 审计相关 - 2024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 - 中兴财光华对2024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3]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资质能力且2024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4][6]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3-31 10:31
公司信息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2024年相关资金情况汇总表[2][3] - 法定代表人是周光荣,会计相关负责人是许卫红[4] 资金情况 - 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控股股东等主体[3] - 涉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含控股股东等主体[4]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31 10:31
2024年情况 - 召开6次监事会、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2][7] - 财务工作合规,无重大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8][9][10] 2025年计划 - 监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开一次[12] - 监督董事会、财务及高管职务行为[13][15][16] - 兼顾业务项目、借款担保检查[15]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31 10:31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297,427,206.81元,同比增32.29%[1] - 2024年净利润71,225,797.26元,同比增54.24%[1] - 2024年总资产930,141,862.80元,同比增3.60%[1] - 2024年净资产866,524,217.69元,同比增3.73%[1] 未来展望 - 2025年董事会将科学设定年度经营目标[8] 公司治理 - 2024年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2]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3]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4] - 2024年独立董事参与全部6次董事会[6] - 2024年董事会召集并组织3次股东大会会议[7]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31 10:31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4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43]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包括粉末冶金等[7]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结算与回款、成本控制等[8]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9][11] -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负责不同监督工作[32] 内部制度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2] - 公司建立较科学人事管理制度[14]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风险评估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15] -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优化流程[16] -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依托用友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事务[20] - 公司建立全面绩效考核制度,每年修订含利润等指标制度[23] - 公司制定统一财务政策和人力规划,重大制度统一审批[24] 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28]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错报金额占比划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33][34][3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39] 评价依据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