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3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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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3008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在公司领取津 贴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
泰和科技(3008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 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熟知公司各业务流程,具 有较强的经营 ...
泰和科技(3008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 事长并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战略委员会委 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 ...
泰和科技(3008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
泰和科技(300801) - 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0
业务开展要求 -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得投机[4] - 开展业务须与有资质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实际需求[6] - 开展业务须有匹配自有资金,不超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额度[6] 审议规定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比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比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8] - 从事非套期保值目的远期结汇业务需股东会审议[8] 其他要点 - 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8] - 业务重大风险致损益及亏损达一定标准需报告[15] - 业务档案由资料室保管,保存至少十年[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9]
泰和科技(30080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027 2025 年 8 月 1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终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梁路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 | --- | --- | --- | | 姚娅 | 董事 | 个人原因 | |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内容属于计划性事项, 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性承诺。投 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 ...
泰和科技(300801.SZ):固态电解质的原料硫化锂以及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目前均处于中试阶段
格隆汇· 2025-08-25 07:33
公司技术进展 - 公司固态电解质原料硫化锂处于中试阶段 [1] - 公司硫化物固态电解质处于中试阶段 [1] - 相关产品尚未实现批量供货 [1]
泰和科技:公司的PEEK、PEN、PPS产品可以应用到机器人相关产品上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08:01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 聚醚醚酮(PEEK) 聚芳醚腈(PEN) 聚苯硫醚(PPS)产品可应用于机器人相关产品 [1] - 聚醚醚酮(PEEK)项目中试已完成 [1] - 聚芳醚腈(PEN) 聚苯硫醚(PPS)项目目前处于中试阶段 尚未规模化生产 [1]
泰和科技:目前只有光刻胶用树脂的中试产品少量销售
证券时报网· 2025-08-21 01:20
公司业务进展 - 公司目前只有光刻胶用树脂的中试产品少量销售 [1] 产品研发阶段 - 光刻胶用树脂产品仍处于中试阶段 [1]
泰和科技在互动平台表示,泰和科技目前只有光刻胶用树脂的中试产品少量销售。
新浪财经· 2025-08-21 01:00
公司业务进展 - 公司目前仅有光刻胶用树脂的中试产品实现少量销售 [1] 产品研发阶段 - 光刻胶用树脂产品仍处于中试阶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