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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监等[7] 信息记录与报送 - 公司各环节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让其确认[10] - 相关主体填写登记表分阶段送达公司,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 - 公司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2]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组织相关工作[13] - 登记表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7] 违规处理 - 内幕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9] - 重大项目中介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 内幕信息外泄,公司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24]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材料使用和范围,负有保密义务[30] - 接收公司材料单位或个人承诺保密,违法担责[34]
迪普科技(300768) - 证照及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印章管理 - 印章刻制需逐级审批,报总裁核准[9] - 启用前需备案登记并留存印模[10] - 注销印章按审批权限报批,公司级印章公告作废[11] 证照管理 - 指定专人负责申办,使用实行审批、登记制度[13] 使用规定 - 公司级印章专人管理,存放保险柜[14] - 使用需走审批流程[15] - 外借须管理员全程监督[18] 违规处理 - 违规员工按情节处分,可罚款[21] - 造成损失应赔偿,犯罪报送司法机关[22]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委员选举与提名 - 由董事长等提名,当选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4] 下设小组与会议规定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半数以上通过[18] 会议记录与规则执行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迪普科技(3007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公司股份 - 公司2019年3月22日核准发行40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3,829,039元,每股面值1元[6][14]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0,00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100%[15] - 上市前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5]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643,829,039股[39] 股东情况 - 发起人郑树生以净资产折股认购5915.9066万股,占比59.159%[15] - 发起人周顺林以净资产折股认购963.5913万股,占比9.636%[16] - 上市前股东郑树生共计认购19361.1490万股,占比53.781%[25] - 上市前股东周顺林共计认购3153.5715万股,占比8.760%[26]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认购1636.3636万股,占比4.545%[35] - 杭州哲创投资合伙企业认购818.1818万股,占股份总数2.273%[37] - 杭州伯乐圣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购818.1818万股,占股份总数2.273%[38] 股份规则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2]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5]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4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42]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审议批准[1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7]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符合条件优先现金分红[19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9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92] - 发放股票股利需满足未分配利润和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95]
迪普科技(3007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3] - 符合特定条件单位可获担保,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担保[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通过[12][13]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6]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9]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20]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或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2]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4]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6] - 控股股东等不得强令公司违规担保,违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6] - 经办部门人员等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迪普科技(300768)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经理层任期与资质 - 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6] - 经理层人员需有五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8] 经理审批权限 - 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18] - 审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公司同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或高于5%但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18] - 审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净利润低于公司同期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18] - 审批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18] - 审批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18] - 审批与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同一标的或关联自然人12个月内累计低于30万元关联交易[21] - 审批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关联交易[21] 经理层义务与报告 - 经理层人员离职后五年内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有效[13] - 经理层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等三种情形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24][25] - 经理应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35]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遇重大事故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37] 经理办公会议 - 经理办公室是处理日常事务常设机构[27] - 经理办公会议分例行与临时会议[30] - 研究公司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等多方面方案[31] - 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通知其他人员[32] - 研究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32] - 实行经理负责制,未能达成一致由经理决定[32] - 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决议形式做出并组织实施[33]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产生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检查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5]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资格[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1] 会议列席与记录 - 内部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管[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1]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
迪普科技(3007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议案,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出现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3] 会议召开地点与投票时间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会[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履职时,由审计委员会召集和主持[18]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公司董事等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表决相关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1]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3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35]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41]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3]
迪普科技(30076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会议通知与提议 - 公司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信息[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召开条件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事项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应载明表决结果票数[8]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才有效[9] 制度相关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9]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10]
迪普科技(3007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促进规范运作和完善治理结构[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4][5]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信息披露与内控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8] - 公司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人员与职责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12] 内部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3] 活动要求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6]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7]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9][20] - 鼓励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23]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3] - 公司应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23][24] - 若发现调研文件有误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采取相应措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