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3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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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3007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汤新联
2025-07-15 13:45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18]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21]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22]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23] 信用记录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3] - 候选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34] 任职数量及期限 - 包括该公司在内,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6] - 候选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37] 声明时间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40]
光弘科技(30073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15 13:4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3] 董事任期 - 王文利、汤新联任期至2028年3月17日,其余董事任期三年[4] 股东持股 - 唐建兴持有公司23.14%股份[9] - 萧妙文间接持有公司0.05%股份[12] - 华勤科技间接持有公司5.65%股权[14] - 上海龙旗科技间接持有公司11.29%股权[15]
光弘科技(30073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文利
2025-07-15 13:4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文利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21][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规定情形[27][2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处分[33][34]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不超三家[36][37] - 被提名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7][38]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9]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担责[39]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及时报告督促辞职[39]
光弘科技(30073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馥丽
2025-07-15 13:4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馥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涉及特定股份持有及股东任职情况[21][22]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规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27][33]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6][37]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39]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督促不符任职者辞职[39]
光弘科技(3007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15 13:45
章程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2] - 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新增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担责后可向有过错者追偿[3] - 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定义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章程规定其他人员[3] 股份相关 -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800万股[14] - 光弘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1741.30万股,占比91.35%[13] - 惠州市正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1106.70万股,占比4.65%[13] - 惠州市创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952.00万股,占比4.00%[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67460689股[15] 财务资助与收购股份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 股东与会议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0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1]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4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光弘科技(300735) -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7-15 13:45
公司担保 - 拟为子公司与荣耀2025 - 2030年业务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限额3亿[2][9]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间5年,需股东大会审议[2][9] 子公司情况 - 深圳光弘通讯智造、电子注册资本分别为5000万、1亿[3][6] - 2025年3月深圳光弘通讯电子资产45345.90万,负债35655.45万[7] 担保额度 - 截至议案提出日,审议担保额度6亿,占净资产88.61%[10] - 实际担保余额20814.50万,占净资产30.74%[10]
光弘科技(30073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5 13: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7月31日14时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31] - 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31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7] 会议审议 -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12][32]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治理制度[12][13][33]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3][33] - 审议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系列议案[13][33][34] 会议登记 -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7月28日8:30 - 11:30、14:30 - 17:00[16] - 异地股东需在7月28日17:00前送达登记资料并电话确认[14]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35,简称“光弘投票”[19] - 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26] - 股东大会联系电话0752 - 5108688等[26] - 网络投票按股东账户统计结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为准[24]
光弘科技(30073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13: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9日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行使[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光弘科技(30073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13:45
董事会相关 - 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9名董事全出席[1] - 第四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3] - 提名唐建兴等5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全票通过[2] - 提名王文利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全票通过[4] 议案审议 - 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股东大会批准[7][8]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1][12] 股东大会 - 拟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全票通过[13] 备查文件 - 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决议[14]
光弘科技: 光弘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4:0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767,460,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1,865,172元 [1] - 分配方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以现有总股本767,460,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2]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其他说明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后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