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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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7 08:28
会议信息 - 海川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21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3] -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重复表决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12项议案,提案11.00需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4][6][7] - 议案已在4月26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9日巨潮资讯网披露[7] 登记安排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8 - 20日8:00-11:30,13:00-17:00,方式为信函或传真[8] - 登记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公司证券部[8] 其他 - 独立董事将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7]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6][18] - 投票代码为350720,投票简称为海川投票[22] - 股东互联网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23]
海川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5-07 08:19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 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 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 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6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号)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号)。 一、购 ...
海川智能: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28 08:31
业绩总结 - 公司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880,712.43元[3] - 拟将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影响本年度税前利润880,712.43元[5] 补助详情 - 补助1金额56,168.00元,补助2金额30,000.00元,无可持续性[3] - 补助3金额794,544.43元,有可持续性[4]
海川智能(30072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07:55
财务表现 - 海川智能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30亿,同比增长4.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5亿,同比增长6.1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8亿,同比增长63.8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84元,同比增长6.37%[5] - 总资产为65.31亿,较上年末下降0.1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9.66亿,较上年末增长0.90%[5] - 公司本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3,049,034.79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6] - 公司本季度营业总成本为37,944,837.26元,较上期有所增加[16] - 公司本季度净利润为5,104,197.53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6] - 2024年第一季度,广东海川智能机器公司净利润为5,335,651.95元,同比增长6.2%[17]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中,郑锦康持股40.86%,郑贻端持股8.27%,梁俊持股6.50%[8] - 前十名股东中,吴桂芳持股4.45%,郑雪芬持股4.35%,何文钜持股1.02%[8] - 前十名股东中,李爽持股0.63%,李宝珍持股0.59%,何永波持股0.58%[8] - 前十名股东中,沈超平持股0.54%[8] 资产负债情况 -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516,796,295.41元,较上期持平[14]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36,272,393.04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5] - 公司负债合计为54,957,233.30元,较上期有所减少[15]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8,111,455.15元,较上期有所增加[16]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0,816,112.26元,同比增长10.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1,193,771.94元[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2,175.47元,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支付投资款项[19]
海川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8 07: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人,独立董事关天鹉、 陈春明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关天鹉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 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 ...
海川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7:55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与选举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情况 - 设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决策 - 职责包括研究长期战略、拟订重大投资政策等[6]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8]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记录保存超十年[12]
海川智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07:55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225,499,535.00元[4] - 2023年净利润36,185,787.20元[4] - 2023年扣非净利润33,706,757.03元[4]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5][7] - 审计委员会2023年召开3次会议[7][8] 发展策略 - 2023年聚焦主业,巩固市场,发展定制机型[12] - 2023年优化营销,拓展国内外市场[13] - 2023年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效率水平[15] - 2023年完善绩效考核办法[16]
海川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7:5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会因委员 ...
海川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07:55
一、 重要声明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 ...
海川智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4-28 07:55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人员和机构包括公司董监事会、董监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5] 信息披露义务与形式 - 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10] - 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防止信息泄露[11] 业绩下滑与亏损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原因及改善措施[16] 风险因素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6] 报告审核与审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需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8]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若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明显违规的要纠正并披露[1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需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20] 未按时披露报告处理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停牌,同时存在未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情形按规定停牌复牌[2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四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况需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实际业绩与已披露差异较大需披露修正公告[21][22]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4] 股东相关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25] 财务相关信息披露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2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25] 交易信息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0]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金额超3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与关联法人发生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34] - 与关联人发生非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36]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42] 重大合同披露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43] 股票异常波动披露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39] -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40] 利润分配与转增股本披露 - 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42] - 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宜[42] 信息披露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45] - 信息披露申请、审核、发布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48]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49]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49] - 重大信息报告需董事等第一时间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0]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发生启动流程,主管部门汇报,董事会秘书草拟公告披露[51]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董事长督促通报给相关人员[52]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5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5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交易所联络、信息保密等,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55] - 子公司总经理需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子公司情况并签名担责[57] - 监事会对外披露信息需交董事会秘书办理[57] - 监事会披露特定事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董事会[58] 信息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6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致投资者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63] - 董监高等对信息披露负责[63] - 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63]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6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需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5] - 公司需向监管局和交易所报告违规人员处理情况[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