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3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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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5 13:21
公司治理 - 凯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凯伦股份:9月11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25 12:45
公司治理安排 - 凯伦股份将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凯伦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大增232% 新的利润增长点表现抢眼
全景网· 2025-08-25 11:3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收11.48亿元同比下降5.92% 归母净利润2581.24万元同比激增232.48% [1] - 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同比增长250% 毛利率稳定在22.65% [1] -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显著转正 盈利与现金流协同改善 [1] 业务战略 - 主动优化客户结构 降低地产客户依赖 增加非房业务占比 [1] - 收购佳智彩51%股权 引入新型显示面板检测及补偿修复业务 [1] - 新业务毛利率达45.35% 显著高于传统业务 建立新增长点 [1] 资本结构 - 总资产规模保持稳健 资产负债率64.55%处于可控区间 [1] 行业定位 - 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 [2] - 产品应用于房屋建筑 高速铁路 地铁 高速公路 机场 水利设施等领域 [2] - 实施高分子防水材料差异化竞争策略 引领高分子材料应用新趋势 [2]
凯伦股份(300715.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2581.24万元,增长232.48%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10:0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1.48亿元 同比减少5.9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1.24万元 同比增长232.48% [1] - 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1] 盈利能力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1.47万元 [1]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反映盈利能力结构性改善 [1]
凯伦股份: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0:00
公司董事会会议 - 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1] 营业收入构成 - 防水材料销售占比63.15% [1] - 防水工程施工占比21.1% [1] - 显示面板检测修复设备占比10.13% [1] - 其他业务占比5.62% [1] 市值数据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7亿元 [1]
凯伦股份(300715.SZ):上半年净利润2581.24万元 同比增长232.48%
格隆汇APP· 2025-08-25 09:1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1.48亿元 同比下降5.9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1.24万元 同比增长232.48%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1.47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1] 经营数据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反映盈利能力改善 [1]
凯伦股份(3007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 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 ...
凯伦股份(300715)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4] - 业绩预告与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盈亏金额超20%为重大差异[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8]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错误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7] - 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错误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7]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 各部门及子公司人员和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9] - 审计委员会查实重大差错原因并追究责任[9] - 主观故意等情形从重或加重惩处[10]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处理程序与披露 - 会计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由董事会决议[15] - 董事会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并保障权利[15] - 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17]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凯伦股份(30071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三次以上等[6] - 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 因特定情况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 - 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22]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2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并任召集人[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9] - 发现公司违法违规等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3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31] - 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反对和无法发表[34] 公司保障措施 - 在公司章程中对专门委员会相关事项作出规定并制定工作规程[26] - 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26]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8]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9]
凯伦股份(3007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投资评审 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八条公司业务部门和研发部门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