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3007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 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