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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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9 1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4]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普通股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31]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其他 - 董事会可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事项[4]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7]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特别提示[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方案[36]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7]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和损害其权益[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3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9] - 公司董事会秘书统一保管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0] -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决议并报告工作[42]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细化补充,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4]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4]
拓斯达(3006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2: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工作目的与职责 - 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8][9] 沟通内容与负责人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13] 信息披露要求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守公平披露原则[16]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情况变化及时更新[17] 股东服务措施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必要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25] 沟通活动安排 - 在网站开设专栏,及时答复投资者问题[21] - 定期报告结束后等必要时举行说明会等活动,非交易时段召开,董事长等参与[23] - 与投资者就重大事项沟通,公告后至股东会前征询意见[25] 沟通注意事项 - 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8][42]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9] - 安排现场参观,避免参观者得到未公开重要信息[32] 沟通渠道管理 - 设立咨询电话,工作时间畅通并及时答复[36]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不得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38]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真实,建立内部审核制度[39][55] 其他管理规定 -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可邀请新闻机构参加并报道[4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53]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51] - 聘用顾问以现金支付报酬[59] - 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出资委托发表报告,不得引用分发报告[45][46] - 不得由顾问代表公司就经营及发展发言[5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60]
拓斯达(3006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9 12:17
管理层职责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等[11][13] - 副总裁对总裁负责,根据授权行使职权[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裁召集主持,可指定他人代为主持[4] - 特定情形应立即召开经理办公会议[7] 制度执行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0]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20]
拓斯达(30060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2:17
审计部人员配置 - 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6] - 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检查频率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募集资金问题处理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重大问题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内部控制鉴证 - 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5]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17]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17] 审计证据与档案 - 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清晰完整记录相关信息在工作底稿中[19] - 审计终结,15日内对审计工作底稿分类整理并建立审计档案[19]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审计配合与奖惩 - 内部机构及子公司不配合审计工作,公司总裁或有关机构应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 可对遵守财经法规、效益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提表扬和奖励建议[22] - 对认真履职的审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违规审计人员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 制度管理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提出修改草案进行修改[24]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拓斯达(3006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2:17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3]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需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或4000万元[7]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担保等属重大差错[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属重大差错[11] 重大差异认定标准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属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属重大差异[13]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等[16] - 公司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7] 审核与审计要求 - 重大差错认定需经内部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核[19]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其他说明 - 季度报告等文件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公司与日期信息 - 公司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 - 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23]
拓斯达(300607)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5-29 12:16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冯杰荣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报告在新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1][2] - 董事会提名杨联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人员信息 - 杨联达出生于1971年,有多项资格证书,现任职于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4] - 截至公告日,冯杰荣和杨联达均未持有公司股份[2][5]
拓斯达(30060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5-29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联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4] - 提名人签署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17]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符合规定[9][10]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违规[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等合规[14]
拓斯达(3006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联达)
2025-05-29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杨联达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要求[8][9]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2] - 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2] - 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6] - 与公司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关系[2] 声明承诺 - 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2]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拓斯达(300607)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5-29 12:16
公司变更 - 公司住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5号[1]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4] - 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4]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5]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10]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1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4]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24][25]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24][2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3]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0]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本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34]
拓斯达(300607) -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5-29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1] - 杨联达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能力,符合独立性等要求[1][2] - 公司同意提名杨联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将提交审议[4] 意见发布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发布于2025年5月29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