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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_奥联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3-18 07:33
财务数据 - 最近一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3602.31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91.34万元[11] - 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减少792.05万元[32] - 2020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6481.70万元,2019年12月31日为7273.75万元[33] - 2020年9月30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0,2019年12月31日为1000.45万元[35] - 2020年9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575.99万元,2019年末为633.49万元[36] - 2020年9月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65.39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10.00万元[38] - 2020年9月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3602.31万元,较2019年末因参股公司利润规模增长变动[40][41] - 2020年9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南京博融电子和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合计均为1391.34万元[48] 投资情况 - 2020年9月3日公司以56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一曜生物20%股权,已支付全部款项并完成工商登记[25] - 2018年公司分别以5000.00万元、6000.00万元对无锡市恒翼通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市大金谊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2] - 2018年公司投资300.00万元设立南京奥吉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占比30%[43] - 2018年公司出资75.00万元设立南京奥联智驱电子有限公司,占比15.00%[44] - 2020年公司以5600.00万元收购广西一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股权[45] - 公司于2015年收购南京博融电子有限公司19%股份,2020年9月15日决定转让该19%股权,作价2124.20万元[48] - 2018年11月26日,公司以0万元收购南京博融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9%股权,认缴出资额950万元[49] 资金运用 - 自2020年3月3日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保本浮动理财产品,购买金额1000万元,已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3.30%[22] - 公司购买南京银行建邺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金额1000万元,期限2020.05.29 - 2020.07.01,实际年化收益率1.52%[23] 公司变动 - 2020年3月17日公司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为瑞盈资产,实际控制人变为钱明飞[26] 未来展望 -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募集资金可缓解资金压力[52] - 公司规模扩大致投资活动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支出有资金缺口,需补充流动资金[53]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2亿元,扣除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3]
奥联电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4-03-06 10:13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海亚 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亚")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2332016680,发证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 惠政策规定,南京海亚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可 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南京海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 定,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2024 年 3 月 6 日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奥联电子: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2-08 10:04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102023001 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 0102023061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4〕8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陈光水先生、胥明 ...
奥联电子: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2023-12-29 09:0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 有关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联电子")2020年度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奥联电子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现场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7日 2、培训地点:奥联电子会议室及线上腾讯会议 3、培训主讲:南京证券保荐代表人李铮 4、培训对象:奥联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控股股 东、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5、培训内容:结合上市公司自身情况,保荐机构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 整理,搜集相关市场案例,以题为《公司治理之上市公司独立性》的专题讲座, 协助公司参训人员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情况。与培训 ...
奥联电子: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11:04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 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3年11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 ...
奥联电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5 11:04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 的深交所交易时间,即2023年12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
奥联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7 11:11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 ...
奥联电子: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7 11:11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27 11:11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如下: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晓云、吴海鹏、孙柏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要求。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
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7 11:11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公司自聘任中天运为 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或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