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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计委员会资料保存与职责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3]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7] 审计部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组织工作[5]
ST华铭(3004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工作经验[5] - 会计专业人士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五年以上[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及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12] 履职与监督 - 审慎履职,独立公正[14] - 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16] - 发表意见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16]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18] - 持续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可要求说明,未说明可报告监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辞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比例不符或缺人60日内补选[13] - 任期届满前可辞职,比例不符或缺人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十年[27]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1]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不足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1]
ST华铭(3004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特定提案需双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参与[2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主持与选举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一名董事除外[41] - 需重新选举董事,公司15天内召开董事会,再次召集临时股东会推选缺额董事[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提案表决有规定要求[2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34] - 股东会决议结束当日公告[36]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36] - 股东会可对董事会授权,不得让董事会等代为行使法定职权[4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42]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42]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2]
ST华铭(3004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专门会议审议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应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专门会议召开要求 - 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不受限[7] - 专门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7] 专门会议组织安排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8] - 表决方式原则上为现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等方式[9] 参会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一人最多接受一人委托[10] - 专门会议可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8] 资料保存与结果上报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8] - 专门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3]
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2]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1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下设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5] 薪酬决策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提建议,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方案[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 第 ...
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担任召 集人,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 ...
ST华铭(30046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未公开 重大信息。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 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 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 布或者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 ...
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四)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召开时;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行使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 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ST华铭(30046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 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 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 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 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 制度。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 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