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3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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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30044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07 12:4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7]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程序[15]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6] 项目实施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资金存放与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5]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12] 资金管理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0] 超募资金与计划调整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7] 核查与检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8] 审议与公告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5] 其他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3]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34]
运达科技(30044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07 12:46
内部审计工作 - 内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每年提交工作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8] - 内审部根据经营和风险情况及计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11] - 被审计对象接通知准备资料,审计组制定方案[13] - 审计报告经董事长审批后报送管理层[15] - 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建立档案并移交存档[16] - 被审计对象整改问题,内审部督促检查[18] - 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公司内部决策依据[18] 内控评价工作 - 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1] - 公司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 - 公司年报披露时在媒体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 工作制度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规章程为准[3]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和解释[4] - 内控评价报告至少包含七项内容[1][5]
运达科技(300440)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07 12:46
制度通过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于2025年7月7日通过[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限[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0]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抵触时需修订[1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
运达科技(30044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07 12:46
担保适用范围及条件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 - 满足条件可担保,不符但风险小经特定程序也可[5][6] 担保审批要求 - 对外担保原则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9]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11]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 担保后续处理 - 展期继续担保需重新审批[13] - 履行担保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0] 信息披露义务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2] 违规责任 - 违反制度董事会处分责任人[24]
运达科技(3004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7 12: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含公司及多类主体[3] - 重大信息涵盖业绩、收购、经营等方面[4] 披露义务与时间 - 公司按规定报送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文件至四川证监局[6][10] - 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完成披露[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净利润变动超50%以上1个月内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特定情形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3] 重大事件披露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7] - 重大事件在最先发生时点及时披露[28] 股东会信息披露 - 股东会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通知并披露决议[2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30] 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 - 合同金额占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及时披露[34] - 交易涉及资产占总资产10%以上等及时披露[34] - 关联交易金额达标及时披露[35]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金额达标及时披露[36]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时披露并提交审议[3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55] -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存档[5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违规可处分并要求赔偿[60] - 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0]
运达科技(300440) - 执行委员会议事工作细则
2025-07-07 12:46
执委会设立 - 执委会于2025年7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2] 执委会构成 - 由主任1名和委员4 - 6名组成[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届满经批准可连任[5] 执委会会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低于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审议[11] 其他规定 - 会议纪要保存10年以上[11]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13]
运达科技(3004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07 12: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事项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6] - 督导内审部半年检查并报告,对内控有效性书面评估并报告董事会[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6] 其他 - 内审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运达科技(300440)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07 12:46
公司架构与任期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2]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在特定提议时,总裁应两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6] - 行政助理会前一日书面发通知,紧急时可电话或口头[18][19] - 会议纪要由行政助理起草,总裁审定、签发,五日内分送备案[21][24] 监督与报告 - 总裁经营班子接受董事会、执委会监督并如实提供信息[23] - 总裁及办公会报告日常重大事项并担责,重大紧急情况一日内报董事会[23][25] 考核与审计 - 董事会对总裁等高管实行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办法[27] - 总裁离任时董事会组织离任审计[27]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解释[29][30]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30]
运达科技(3004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7 12: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5]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25%[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6]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二日内申报[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并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未实施或未完成减持需在区间届满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3] 其他 - 股份变动需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相关内容[13] - 司法等减持应按深交所规定披露相关公告[14]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义务[14] - 转让股份违规证券监管部门给予处分处罚[16]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8]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19]
运达科技(30044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07 12:4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391.86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法规与制度 - 拟统一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7][48] - 拟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15项工作制度,制定执行委员会等3项工作制度[47] 会议相关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长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9]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8] 决策权限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投资前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12] 人员管理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27] 财务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38]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1][4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