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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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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安硕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1-16 10:53
会议信息 - 2024年1月16日下午2点召开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7] 投票股东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6,950,347股,占总股份47.9034%[9]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28,378股,占总股份1.5944%[9]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66,950,3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0000%[12][15][17][20][22] - 议案6.00、7.00总表决和中小股东表决同意占比均为100.0000%[27][28][29][30] 会议合法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31][32]
安硕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1-16 10:51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6,950,3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7.9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6,950,3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二)14:0 ...
安硕信息: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2:44
会议情况 - 董事会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议案,均全票通过[4][6][8][10][12][13][14] 后续安排 - 公司拟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15]
安硕信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26 12:44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2] - 修订后章程新增设立党组织及开展活动相关规定[4] 股东大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0][11] 董事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7] 利润分配 - 若营收和净利润较上年均增长30%以上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董事会可提股票股利方案[19] - 公司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9]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3] 其他 -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监事人数不超监事总数二分之一[18] - 监事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 章程变更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5]
安硕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6 12: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5]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选聘评审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文件保存期限 - 选聘、评审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聘请期限与限制 - 聘期一年,可续聘[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0]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0] - 改聘应详细披露情况[13] 改聘时间与限制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3]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5] -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决议不再选聘[15]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事务所提高意识,担负责任[11] - 选聘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1] - 事务所履行保护义务,规范数据处理[11] 制度实施与修改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8]
安硕信息: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6 12:4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 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
安硕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6 12: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3]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违法违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信息披露与履职保障 - 提前解除职务、独立董事异议等应及时披露[15] - 履职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安硕信息: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6 12: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8日获批发行872万股,1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8,439,050元,股份总数为13843905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24] 股东信息 - 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2月认购30,042,271股,持股比例50.322059%[22] - 高鸣、高勇等多人2011年2月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并占一定比例[22] - 2011年2月净资产折股合计5970万股,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等占比不同[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有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24][29]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3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起诉[4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权利,期限60日[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4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2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6][148] - 监事会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49][15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 公司拟现金分红需满足5个条件,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占比不同[157][15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聘用及审计费用[166][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77][17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3]
安硕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6 12:4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4]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经深交所登记后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4] 责任分工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8]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情况[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中期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22]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应披露修正公告[24] 重大事件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30]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15] - 独立董事应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23] - 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监事会公告由公司监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27]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34]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9]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原件保存期限应在10年以上[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1][52]
安硕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6 12:44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 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