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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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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2:09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 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 完整、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 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 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 ...
瑞丰光电: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2:09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 股份 44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50%。 其中: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45,5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50%。 1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
瑞丰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2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拟定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确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
瑞丰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2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0]
瑞丰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1:2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行为守则和责任 |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 3 | | 第四章 | 董事长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秘书 | 7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 8 | | 第七章 | 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 10 | | 第八章 | 董事会决议 | 12 | | 第九章 | 董事会会议文档管理 | 13 | | 第十章 | 董事会其它工作程序 | 1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1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化、制度化及内 部机构的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 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以下简称《深交 ...
瑞丰光电:公司章程
2023-12-08 11:2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bf O}\,{\bf\Xi}\,{\bf\Xi}\,{\bf\rlap{\bf\Xi}}\,{\bf\rlap{\bf\Xi}}\,{\bf\rlap{\bf\Xi}}\,{\bf\rlap{\bf\Xi}}\,{\bf\rlap{\bf\Xi}}$$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7 | | 第一节 | 董事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 | --- | | ...
瑞丰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08 11:2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 表主持。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10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 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 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 ...
瑞丰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1:2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 3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 5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 | 9 | | 第五章 | 附则 | 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 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 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一) ...
瑞丰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2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前5天通知委员[13][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进度等[13]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相关事项并提交报告[14] 审计部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11] 审计部报告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18] 工作细则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与后续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6][27]
瑞丰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1:28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12 ...